抗诉救济论文-陈凤贵

抗诉救济论文-陈凤贵

导读:本文包含了抗诉救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当事人,再审申请,生效裁判,申请再审

抗诉救济论文文献综述

陈凤贵[1](2015)在《论对当事人不服已生效裁判之救济——兼论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表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并非不容置疑。纠正已生效裁判的错误是立法者在权衡司法公正与判决稳定性和权威性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理性选择。但是,对于如何纠正已生效裁判之错误,我国立法曾经本着有错必纠原则,更多地考虑公权监督之途径,以纠错为主兼以实现私权救济,很少考虑当事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处分权。随着我国民事诉讼理念的提升和观念的转化,纠正民事诉讼已生效裁判的错误,渐渐地从公权监督本位转向了私权救济本位。本文以"论对当事人不服已生效裁判之救济"为题,旨在从当事人私权救济的角度,分析和思考相关立法,试图从中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本文来源于《司法改革论评》期刊2015年02期)

卢君,孙南翔[2](2012)在《民事抗诉再审制度理论审视与实效分析——以当事人穷尽上诉救济之建构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07期)

崔晶[3](2005)在《抗诉再审案件被告人缺席的法律救济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事诉讼抗诉再审程序中,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被宣布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或被轻判的罪犯在面临重新审理时却失踪了。这种情形绝非只是理论假设。几年前,某市发生一起警用车辆特大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追尾撞倒一辆摩托车,造成叁死一伤。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05年20期)

抗诉救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抗诉救济论文参考文献

[1].陈凤贵.论对当事人不服已生效裁判之救济——兼论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J].司法改革论评.2015

[2].卢君,孙南翔.民事抗诉再审制度理论审视与实效分析——以当事人穷尽上诉救济之建构为视角[J].法律适用.2012

[3].崔晶.抗诉再审案件被告人缺席的法律救济设想[J].人民检察.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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