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范围论文-兰蔚生

抗诉范围论文-兰蔚生

导读:本文包含了抗诉范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案外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抗诉范围论文文献综述

兰蔚生[1](2016)在《损害他人利益的调解书也应纳入抗诉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而将损害“他人利益”即案外人个人利益的调解书排除在抗诉情形之外。笔者认为,损害“他人利益”的调解书也应纳入检察机关民事抗诉范围。理由如下:一、从检察机关(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6-10-17)

金绍静[2](2014)在《案名:唐某某与孟某、贵州大学占有物返还纠纷抗诉案 主题:因单位分房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主管的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抗诉机关和受诉法院】抗诉机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受诉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案情】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唐某某,汉族,女,贵州大学教师,住贵州省贵阳市叁民东路43号5单元1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孟某,女,1958年9月25日生,汉族,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住贵州省贵阳市安云路8号2栋1单元12号被申请人:贵州大学(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住所地:贵阳花溪(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4年12期)

薛洁,王阳[3](2013)在《刑事二审抗诉支抗范围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不完善、抗诉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二审抗诉存在一些难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将二审抗诉的启动权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另一方面又将支持二审抗诉的权力赋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院能否超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事项而增加新的抗诉事项成为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该问题需要以二审抗诉权性质为基点,紧扣二审抗诉标准,厘清上下级检察机关在二审抗诉中的关系,从而探析刑事二审抗诉中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抗范围。(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张洪严,王雅萌[4](2011)在《民事抗诉案再审范围不应局限于抗诉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民事抗诉案件的再审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提出: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应围绕抗诉内容进行审理,抗诉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理由不一致的,原则上应以检察机关的抗诉书为准。但在实践中,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1-08-26)

蒋依洁[5](2011)在《刍议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检察权能的组成部分,民事抗诉已经成为制约违法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监督形式;然而,由于立法上对民事抗诉范围规定的不明确,使其在实践运用中背离法律监督职能宗旨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对民事抗诉范围的适当扩大,能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民事抗诉制度,对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1年13期)

应秀良[6](2011)在《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诉答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如何,民事诉讼法未作明文规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1年06期)

应秀良[7](2011)在《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诉答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如何,民事诉讼法未作明文规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1年11期)

黄清明,钟晨[8](2011)在《刑事诉讼二审抗诉范围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但作为公权力一种的刑事抗诉权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二审刑事抗诉应该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并不应超越一审起诉的范围,否则就是越权。对于一审起诉确有错误的,应按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程序处理。(本文来源于《贺州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1期)

田忠[9](2010)在《民事抗诉对象的范围应扩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抗诉客体与抗诉对象有一定的区别,二者不能等同。抗诉客体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具有较强的抽象性,抗诉对象则是抗诉客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的载体,通常表现为一定形式的具体物如判决书等。(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0年23期)

高亚莉,黄小明[10](2010)在《抗诉意见超出原指控范围不应采纳》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回放】   2008年2月至9月,付某冒充北京市门头沟分局的刑警与郭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付某以出差办案等名义,共骗取郭某2.7万元。同年6月至10月,付某冒充门头沟分局刑警队队长,以帮助张某将被抓的朋友释放为名,共骗取张某80200(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0-05-20)

抗诉范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抗诉机关和受诉法院】抗诉机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受诉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案情】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唐某某,汉族,女,贵州大学教师,住贵州省贵阳市叁民东路43号5单元1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孟某,女,1958年9月25日生,汉族,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住贵州省贵阳市安云路8号2栋1单元12号被申请人:贵州大学(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住所地:贵阳花溪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抗诉范围论文参考文献

[1].兰蔚生.损害他人利益的调解书也应纳入抗诉范围[N].检察日报.2016

[2].金绍静.案名:唐某某与孟某、贵州大学占有物返还纠纷抗诉案主题:因单位分房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主管的范围[J].中国检察官.2014

[3].薛洁,王阳.刑事二审抗诉支抗范围探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

[4].张洪严,王雅萌.民事抗诉案再审范围不应局限于抗诉范围[N].检察日报.2011

[5].蒋依洁.刍议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J].知识经济.2011

[6].应秀良.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诉答程序[J].法律适用.2011

[7].应秀良.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诉答程序[J].人民司法.2011

[8].黄清明,钟晨.刑事诉讼二审抗诉范围之探讨[J].贺州学院学报.2011

[9].田忠.民事抗诉对象的范围应扩展[J].人民检察.2010

[10].高亚莉,黄小明.抗诉意见超出原指控范围不应采纳[N].人民法院报.2010

标签:;  ;  ;  ;  

抗诉范围论文-兰蔚生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