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羁押论文-陈彦羽

预防性羁押论文-陈彦羽

导读:本文包含了预防性羁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反恐,预防性羁押,性质,运用

预防性羁押论文文献综述

陈彦羽[1](2019)在《反恐预防性羁押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预防性羁押在欧美立法和判例中都得到认可。9·11后,美国和德国预防性羁押在反恐领域中的运用各有特点。中国反恐也需要完善预防性羁押制度,相较两国,中国应重点完善建立羁押制度,防止预防性羁押之滥用及明确紧急状态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0期)

陈彦羽[2](2019)在《反恐预防性羁押的法律思考——美德两国经验与中国适用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反恐预防性羁押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在当代"以防为主,先发制敌"的反恐原则下显得尤为重要。9·11事件后,美国和德国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美国"反恐战争"模式使反恐预防性羁押意图突破宪政框架,但受到司法权的挑战,其反恐效果也差强人意。德国"法律策略"模式坚持在法律内部对该制度进行调整,构建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释义,反恐效果较为显着。中国的反恐预防性羁押适用路径从叁个层面展开:宪法确定了紧急状态下其适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律的正当程序对其形成有效的控权机制;单行法对其适用条件做出实质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反恐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路径即不同于美国也区别于德国,具有其自身优势与特点。(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陈彦羽[3](2019)在《反恐预防性羁押立法完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反恐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防范为主,惩防结合是世界各国的共识,由此,预防性羁押变得愈发重要。我国预防性羁押体现在逮捕条件和《反恐法》安置教育中,成文法的规定过于抽象,立法上应进一步确立系统化的羁押制度,完善预防性羁押的监督制度,细化安置教育的具体规定。(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2期)

王凌波[4](2018)在《反恐措施中“预防性羁押”目的合法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预防性羁押概念较宽泛,以特殊预防为目的,剥夺被处置对象人身自由的相应措施均可纳入其中。实践中越来越多国家将预防性羁押作为反恐措施,这种国家实践趋势在人权法和人道法学界引起极大争议,特别是"审前拘留"或"没有刑事指控的预防性羁押"的正当程序问题,涉及发生国家权力滥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及欧洲人权法院对预防性羁押对人权保护的影响也有极大担忧。一般而言,在恐怖活动造成"社会紧急状态"时期,国家可对恐怖分子"预防性羁押",其合法性取决于是否具有正当目的。通过梳理预防性羁押相关国家立法实践和有关案例,区分预防性羁押非法和正当目的,在全球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背景下,为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陈心怡[5](2016)在《论预防性羁押制度:风险管理与衡平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大众对法律与秩序的认识加深,刑事政策的重点逐渐从单一的惩戒犯罪转移到多向的抑制风险、预防并控制犯罪。在如此的风险管理思维下,新的制度——预防性羁押制度被创造出来,用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不仅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和美国均承认了该制度的合宪性,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也承认了以预防犯罪为目的的羁押理由。透过风险管理来达成犯罪预防的目的虽然成为共通的潮流,但发展出的预防性羁押手段却并非毫无争议,其受到了违背宪法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正当法律程序等各种质疑。而该制度的两面性所带来的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结果,更多地是需要去探讨如何在进退两难中寻找到平衡点。因此,本文以预防性羁押制度在一些代表性国家的发展历程和实践适用状况为切入点,研究并寻找该制度制度化、规范化的衡平关键,也就是如何以完善且正义的程序规则来弥补实体上侵害被羁押者和扩大国家权力的事实。在此基础上,本文最后从实践和立法两个层面剖析我国预防性羁押制度的适用现状,并从比较法的视角提出我国该制度目前存在的失衡弊端,力求提供修正思路使得该制度在适用时达到更优的中心位置。(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6-12-28)

宋雨航[6](2016)在《论反恐预防性羁押与国际人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预防性羁押是国家应对恐怖主义的一种预防性措施。一方面,它能够有效地遏制恐怖主义的滋长、蔓延,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错误的羁押将严重践踏人权。本文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为切入点,结合预防性羁押的性质,分析缔约国的权利与义务,提倡国家应当在遵循国际准则的前提下,严格依照国内法律采取反恐措施,并切实注重对被羁押者的人权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1期)

华艳[7](2015)在《预防性羁押的适用条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逮捕条件作了细化和区分,其中确立了两种与“可能再次犯罪”相关的社会危险性,此项修改是我国预防性羁押制度“于法有据”的标志,但由于立法不完善、配套司法解释等未能及时跟进,司法实践中以预防犯罪为目的的逮捕条件被随意适用,显然有违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司法理念。本文以预防性羁押的适用条件为研究对象,对审查逮捕程序中适用预防性羁押的两种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判断标准进行探析,结合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现状、外国立法例的借鉴,对预防性羁押滥用的现状改变略陈己见,意图在现有羁押制度无专门立法的模式下对预防性羁押的适用予以科学规制。本文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预防性羁押适用现状分析,剖析目前预防性羁押率畸高的成因;第二部分为中外立法之比较分析,通过当前我国立法弊端的剖析寻求国外立法例的借鉴意义;第叁部分为我国审查逮捕程序中适用预防性羁押的“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判断的标准,介绍各省市导向性标准及标准价值评判;第四部分为完善配套制度,提出相关立法、司法建议以期解决现有问题。(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5-04-01)

谢金莲[8](2014)在《刑事强制措施实体化的反思——以预防性羁押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强制措施设置和发动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该目的是程序性而非实体性的。包含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地区都存在刑事强制措施实体化的倾向,这一倾向不仅反映在理念上,而且体现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实体化倾向,本文以预防性羁押为例加以说明,并试图提出从实体化走向程序化的刑事强制措施改革的基本思路。(本文来源于《晋中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亢晶晶[9](2013)在《我国预防性羁押的有效适用研究——对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逮捕条件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预防性羁押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其正当性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有学者指出它具有违背刑事强制措施的程序保障的本质属性,但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预防性羁押制度,并且出于谨慎考虑,对此制度的适用设置了诸多的限制。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在逮捕条件中实际上也确立了预防性羁押制度,但是仅作了泛泛的规定,对于预防性羁押制度的具体内容却没有涉及。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国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内容,以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最终实现人权保障和社会防卫之间的平衡。(本文来源于《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亢晶晶[10](2013)在《预防性羁押在我国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在逮捕条件中确立了预防性羁押制度,但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目前,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明确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保障和社会防卫之间的平衡。(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2期)

预防性羁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反恐预防性羁押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在当代"以防为主,先发制敌"的反恐原则下显得尤为重要。9·11事件后,美国和德国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美国"反恐战争"模式使反恐预防性羁押意图突破宪政框架,但受到司法权的挑战,其反恐效果也差强人意。德国"法律策略"模式坚持在法律内部对该制度进行调整,构建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释义,反恐效果较为显着。中国的反恐预防性羁押适用路径从叁个层面展开:宪法确定了紧急状态下其适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律的正当程序对其形成有效的控权机制;单行法对其适用条件做出实质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反恐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路径即不同于美国也区别于德国,具有其自身优势与特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预防性羁押论文参考文献

[1].陈彦羽.反恐预防性羁押研究[J].法制博览.2019

[2].陈彦羽.反恐预防性羁押的法律思考——美德两国经验与中国适用路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

[3].陈彦羽.反恐预防性羁押立法完善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9

[4].王凌波.反恐措施中“预防性羁押”目的合法性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5].陈心怡.论预防性羁押制度:风险管理与衡平机制[D].上海交通大学.2016

[6].宋雨航.论反恐预防性羁押与国际人权保护[J].法制博览.2016

[7].华艳.预防性羁押的适用条件研究[D].苏州大学.2015

[8].谢金莲.刑事强制措施实体化的反思——以预防性羁押为例[J].晋中学院学报.2014

[9].亢晶晶.我国预防性羁押的有效适用研究——对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逮捕条件的反思[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

[10].亢晶晶.预防性羁押在我国的适用[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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