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补偿论文-李良

估值补偿论文-李良

导读:本文包含了估值补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风险补偿,选股,估值,金丘,小盘股,择股,基金经理,收益率水平,预期回报,股权质押

估值补偿论文文献综述

李良[1](2018)在《中庚基金丘栋荣:选股聚焦“低估值”和“风险补偿”》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庚基金首席投资官、中庚价值领航基金拟任基金经理丘栋荣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当前A股基本面风险不小的背景下,自己在择股时,比较青睐的是低估值、风险补偿较高的股票。丘栋荣表示,这种择股策略基于叁点理由:第一,从风险来看,相较于2016年1月熔断之(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8-12-06)

童彤[2](2018)在《业绩补偿承诺下企业并购估值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并购黄金时期的到来,新兴行业的扩张和传统行业的转型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也日益兴盛。而在并购活动的蓬勃发展中,企业估值一直为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难点问题。为尽可能的实现投资交易的公平、合理,激励融资方的业绩水平,并且保护投资方的切实利益,业绩补偿承诺应运而生。但是随着一半以上的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开始使用了业绩补偿承诺,它作为并购活动中的一把“双刃剑”,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业绩补偿“后遗症”在近期开始大规模显现。各类关于业绩补偿承诺下的并购活动的经济纠纷、司法诉讼屡屡被曝光,其中最根源性的估值风险问题就成为需要防控解决的关键。本文以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为基础。首先,整理国内外关于估值理论和估值风险的已有研究成果,并找到本文的研究角度。其次,阐述了企业估值及估值风险的内涵与相关理论,即明确企业估值在并购中的核心作用,说明在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础下,估值风险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其具体风险表现包括估值前期准备环节、估值方法应用环节和估值结果反馈环节等。随后,本文以山东地矿并购重组事件为例,具体分析案例中在业绩补偿承诺下存在的并购估值风险。最后借鉴中西方估值领域的先进观点和目前我国并购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估值环节的叁方面应对策略。在估值前期,可在事前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实施风险预警机制,识别出可能存在较高估值风险的企业,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同时,需要明确市场整体目标、分析行业发展状况。而在估值方法应用上,要正确面对未来收益型估值方法的内在弊端,做到理性预估未来收益、选择正确的估值折现率。第叁是针对估值后期结果的策略,开启事后问责流程,建议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进一步加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对部分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有关刑事责任,以此提高相关方的违约成本。同时,建议抽查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并购估值情况,实际掌控企业并购估值状况,并呼吁企业重视信誉的影响力。本文从业绩补偿承诺下的并购行为角度来研究估值风险,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期望能有助于维护并购交易两方的合法利益,为我国并购估值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并促进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本文来源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期刊2018-03-01)

陈寒雨[3](2017)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业绩补偿承诺与标的资产估值水平的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A股市场上并购重组愈发活跃,而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估值水平一直以来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标的资产估值水平的影响因素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进行并购重组时,交易双方往往签订未来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现在,这种业绩补偿承诺在市场上已经被普遍使用,用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对标的资产估值的影响机制,则是本文的主要研究课题。本文以2008-2014年经证监会批准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为样本,对标的资产估值水平与承诺业绩增长率、补偿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在实证部分中,本文按估值方法将样本分为收益法和非收益法两组,分别进行回归,探究不同估值方法下各解释变量对估值水平是否存在显着影响;再引入指示变量,进行差异性分析,检验两组回归中解释变量的偏回归系数是否有显着差异。本文结论如下:在收益法下,承诺业绩增长率与标的资产估值呈显着正相关,但在非收益法下,二者不存在显着相关关系;不论在何种估值方法下,采用股份补偿的标的资产较现金补偿的标的资产而言,估值水平均较高。(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7-05-01)

严俊,张学洪,蒋敏敏,丁洋,陈同斌[4](2016)在《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标准条件估值法研究——以广西大环江流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运用条件估值法,于2015年8月对广西环江县大环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地区农户受偿意愿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研究区农户对当地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参与意愿与投标额度(设计补偿标准)、家庭耕地面积和耕地受污染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农户平均受偿意愿下限为12 630.75元·hm~(-2)·a~(-1),该测算值可为当地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理论依据。认为广西环江县大环江流域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其配套生态补偿项目应首先选择耕地面积较大且污染较明显地区作为项目选址。建议在今后的生态补偿研究中注意补偿标准与客观条件之间的联系,并制定出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生态补偿标准研究方法。(本文来源于《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张爱美,陈绍志,朱可亮[5](2014)在《我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体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其估值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体的公益林自1998年开始至今,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并改善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但天然林保护工程对公益林的整体补偿相当低薄,这也是目前公认的一个政策上的重大缺陷。针对这一缺陷,从理论上提出了生态效益的补偿及其估值的依据,梳理了国外生态效益估值的常用方法,分析了我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体的公益林生态效益及其估值的现状,并且根据现状给出了初步的政策建议,其主要目的是使受影响的农民及村集体能够得到更高更合理的补偿。(本文来源于《生态经济》期刊2014年11期)

唐双祁,唐剑[6](2014)在《估值调整机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俗称对赌协议,以下简称VAM)作为股权投资中平衡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工具得到广泛应用,常见于创投资本和成长资本等不以取得被投资公司控股权为目的投资案例中。投融资双方未来根据目标(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期刊2014-10-24)

施浩,夏子航[7](2013)在《A股并购的估值泡沫》一文中研究指出梅花伞转型网游,将A股并购热潮推向又一高潮,而借壳方游族信息近33倍的估值溢价,也成为市场谈资。上证报梳理发现,在今年以来的并购案例中,高估值渐成常态,而支撑高估值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标的资产极为激进的盈利预测及补偿条款。 于是,“业绩断层”(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3-10-25)

刘霜[8](2011)在《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具有重要的水源补给和涵养功能,是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对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意义。近年来在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甘南草地资源出现严重退化,水源补给功能和涵养功能下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在甘南推行了“退牧还草”工程。然而,现行补偿标准采用“一刀切”的标准,未考虑农牧民的实际需求和真实想法,缺乏普遍的公众参与。导致逐步陷入“人口增加→生活困难→扩大养畜量→草原退化→生活更困难→再扩大养畜量→草原进一步退化”的恶性循环中,严重影响了生态补偿项目的可持续性。本文以项目的可持续性为研究视角,在分析现行补偿标准确定的方法及存在的问题后,选取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能够用于非市场物品价值评估的条件估值法,作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的研究方法。通过对项目区内居民的参与意愿及最小受偿意愿的调查,以此作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研究区的大多数农牧民具有参与生态补偿项目的意愿。67.5%的人表示愿意参与生态补偿;出于补偿不足、失去生活保障、成本增加这叁方面的考虑32.5%的人表示不愿意参与生态补偿。如果实行牧民支持的补偿方案93.6%的牧民将愿意参与退牧还草。2)农牧民的参与意愿受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双重影响。①农牧民的满意度是农牧民参与意愿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的满意度越高,农牧民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②农牧民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支持度是参与意愿的次重要影响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的支持度越高,其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③农牧民拥有的物质财富及经营状况对其参与意愿有较大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牲畜存栏数越多,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小;年收入水平越高,其参与的可能性就越大。3)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每退牧一亩草地牧民的最小平均受偿意愿值为96元。农牧民的投标值主要集中在90元、100元、110元,概率分别为12.7%、20.3%、32.9%,体现了绝大多数农牧民的想法,经过测算农牧民的最小平均受偿意愿值为96元。4)农牧民的受偿意愿受资源的数量或品质、个人收入、个人偏好、个人社会经济特征的联合影响。①农牧民拥有的草地面积是其受偿意愿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农牧民拥有的草场面积越大,受偿意愿越高;②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是受偿意愿的次重要影响因素。家庭人口越多、家庭年收入越高、牲畜存栏数越多,受偿意愿越高;③农牧民的满意度对其受偿意愿有较大影响。满意度越高,受偿意愿越低。(本文来源于《西北师范大学》期刊2011-05-01)

吴正懿,祝建华[9](2010)在《置入资产估值未达股改承诺 深物业将获近4000万现金补偿》一文中研究指出深物业今日公告,有关资产置换的标的资产评估完毕。公司本次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3.0656亿元,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3.0409亿元,差额部分由大股东深投控以现金补足。另外,由于置入资产价格未达到承诺数,深物业还将获得约3918万元现金。   此项资产置(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0-09-18)

王吓忠[10](2006)在《基于投资补偿的经营性土地还原利率实际估值模型》一文中研究指出“招拍挂”下经营性土地出让底价评估必须用收益价格估价思路,收益还原法的有限年和无限年公式所用的还原利率是不同的,实际估价中往往被估价师们所忽视,从而造成估价结果的较大误差。本文从实际估价角度,对经营性土地的还原利率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了还原利率投资补偿的基本构成机理,并深入研究了投资回收补偿对它的作用,以此构建了应用于实际估价中的还原利率实用模型。(本文来源于《技术经济》期刊2006年04期)

估值补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并购黄金时期的到来,新兴行业的扩张和传统行业的转型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也日益兴盛。而在并购活动的蓬勃发展中,企业估值一直为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难点问题。为尽可能的实现投资交易的公平、合理,激励融资方的业绩水平,并且保护投资方的切实利益,业绩补偿承诺应运而生。但是随着一半以上的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开始使用了业绩补偿承诺,它作为并购活动中的一把“双刃剑”,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业绩补偿“后遗症”在近期开始大规模显现。各类关于业绩补偿承诺下的并购活动的经济纠纷、司法诉讼屡屡被曝光,其中最根源性的估值风险问题就成为需要防控解决的关键。本文以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为基础。首先,整理国内外关于估值理论和估值风险的已有研究成果,并找到本文的研究角度。其次,阐述了企业估值及估值风险的内涵与相关理论,即明确企业估值在并购中的核心作用,说明在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础下,估值风险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其具体风险表现包括估值前期准备环节、估值方法应用环节和估值结果反馈环节等。随后,本文以山东地矿并购重组事件为例,具体分析案例中在业绩补偿承诺下存在的并购估值风险。最后借鉴中西方估值领域的先进观点和目前我国并购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估值环节的叁方面应对策略。在估值前期,可在事前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实施风险预警机制,识别出可能存在较高估值风险的企业,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同时,需要明确市场整体目标、分析行业发展状况。而在估值方法应用上,要正确面对未来收益型估值方法的内在弊端,做到理性预估未来收益、选择正确的估值折现率。第叁是针对估值后期结果的策略,开启事后问责流程,建议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进一步加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对部分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有关刑事责任,以此提高相关方的违约成本。同时,建议抽查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并购估值情况,实际掌控企业并购估值状况,并呼吁企业重视信誉的影响力。本文从业绩补偿承诺下的并购行为角度来研究估值风险,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期望能有助于维护并购交易两方的合法利益,为我国并购估值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并促进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估值补偿论文参考文献

[1].李良.中庚基金丘栋荣:选股聚焦“低估值”和“风险补偿”[N].中国证券报.2018

[2].童彤.业绩补偿承诺下企业并购估值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D].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

[3].陈寒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业绩补偿承诺与标的资产估值水平的关系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7

[4].严俊,张学洪,蒋敏敏,丁洋,陈同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标准条件估值法研究——以广西大环江流域为例[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6

[5].张爱美,陈绍志,朱可亮.我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体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其估值研究[J].生态经济.2014

[6].唐双祁,唐剑.估值调整机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N].中国税务报.2014

[7].施浩,夏子航.A股并购的估值泡沫[N].上海证券报.2013

[8].刘霜.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D].西北师范大学.2011

[9].吴正懿,祝建华.置入资产估值未达股改承诺深物业将获近4000万现金补偿[N].上海证券报.2010

[10].王吓忠.基于投资补偿的经营性土地还原利率实际估值模型[J].技术经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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