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角色论文-赵培浩,彭先国

自治角色论文-赵培浩,彭先国

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治角色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乡村自治,传统乡贤,社会角色

自治角色论文文献综述

赵培浩,彭先国[1](2019)在《乡村自治视角下传统乡贤的社会角色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乡贤与"新乡贤"一脉相传,是不同时代村民自治的重要力量。笔者从传统农村自治社会内部视角,综合乡贤对内对外为本社会自治单元所起到的作用,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公益五个维度分析乡贤的角色内涵:集体利益代言人、文化活动组织者、内部矛盾调解员、传统秩序维护者、公益事业领导者。通过对传统乡贤的理解,推进"新乡贤"在当代农村村民自治社会中的正确定位和积极作用的发挥。(本文来源于《农村.农业.农民(B版)》期刊2019年03期)

沈晓海,朱航[2](2015)在《农村基层自治的角色定位及对策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叁十余年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自治的角色定位,即从保障并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更好地实现与政府良性互动来把握农村自治"自我"的特征;从民主选举和科学治理的统一,协商一致和民主票决的统一,程序民主和追求公正的统一来深刻认识"民主"的特征。应抓住村委会与村民之间,村委会和村支部之间,村社和乡镇之间这叁组关系,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现状并以法治、放活、明责为纲领提出相应对策;应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准确判断基层民主自治在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历史使命。(本文来源于《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4期)

杨金华[3](2015)在《美国司法干预大学自治的角色转型——正当法律程序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国司法机关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适用正当法律程序干预大学自治的程度与范围也不同。在特权理论之下,司法基本不干预大学的任何决定。而在宪法理论之下,司法的态度有了巨大变化,司法在非学术及学术领域全面干预大学自治。在司法克制理念之下,法院的行为回归理性,坚持有限介入大学自治。司法的角色转型对大学自治权限及师生私权保护产生的影响不同。(本文来源于《高教探索》期刊2015年06期)

李文燕[4](2014)在《村民自治中的村民委员会角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一项基层民主制度,也是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渠道。村民自治的推行培养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农民的民主能力,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但同时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状态与理想状态之间尚存在较大的差距,自治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和矛盾。本文认为引起这些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村民委员会角色的法律定位不明确造成村民委员会角色偏差,即现实角色与理想角色之间的偏差。村民委员会未能很好地发挥自治职能,影响和制约了村民自治事业的有序运作和深入发展。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的常设性工作机构,其角色扮演和职能发挥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的效果。因此,要想真正让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取得良好效果,必须明确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的角色定位,以便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村民自治更好地发展。文章以现阶段我国新农村建设为背景指出村民委员会的应然角色,对村民委员会的法律角色、现实角色和应然角色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一、绪论:首先介绍选题背景与研究综述,然后论述立论依据,最后分析本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及研究方法。二、基本概念及相关基础理论:总结分析村民自治及村民委员会的概念,指出本文理论依据:公共选择理论、治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叁、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的角色分析:首先以现阶段我国新农村建设为背景提出村民委员会的应然角色,然后指出法律文本中对村民委员会的角色设计,再对村民自治发展不同阶段中村民委员会实际角色扮演进行阐述,以此为基础分析村民委员会现实角色存在的问题。四、村民委员会角色偏差的原因分析:分别从法律文本的视角和现实中村民委员会扮演的角色入手,对村民委员会现实角色与理想角色之间偏差的产生根源进行客观分析。经分析得出4条主要原因:村民委员会角色的法律界定不明确、乡镇政府和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角色定位不当、村民委员会成员对村委会角色认识模糊和村民整体素质不高。五、村民委员会转变角色的政策建议:通过对村民委员会角色偏差的原因分析,结合相关理论基础,在村民委员会实行角色转换方面提出了4条政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村民自治相关主体进行角色定位、加强村民委员会队伍建设及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本文来源于《陕西师范大学》期刊2014-05-01)

张丽琴[5](2013)在《农村民间组织与村委会的角色划分与衔接——以村民自治为背景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的农村民间组织是在村民自治的背景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村委会在组织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农村公共及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作用时存在的不足。考察其实践,尽管不同类型的民间组织与村委会有着不同的联系,但在理论上,它们都是政府引导和农民参与背景下,与村委会共同实施农村管理的农民组织。(本文来源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3期)

吴秀丽[6](2013)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委会多重角色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出台至今已20多年,这是我国政治上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创举。这项制度的实施,给传统农村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让“被管习惯”的农民的民主权利意识开始复苏,为落后的农村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社会日趋多元化,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下的村民自治制度正面临巨大的挑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1”的原则,作为村民自治主要载体的村民委员会本应该成为村民的“当家人”,却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呈现出角色多变、权力异化等现象,严重的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建设。为此,全国一些地方进行了新的治理模式的尝试,一时间“两票制”模式、“一制叁化”模式、“一肩挑”模式、“青县”模式、“温岭”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被各地纷纷效仿,虽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效,却难掩其消极作用。从本文对其中四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的评析可以看出:许多农村地区的治理结构并不合理,往往没有既体现党的领导、又确保农民当家作主地位,既能保证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又能确保村委会各项自治职能顺利执行的制度安排。基层政府、村“两委”、普通村民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威胁到了广大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腾飞。本文立足于吉林省北部地区A镇——一个完全依靠农业的乡镇,通过调查发现,A镇下辖14个村的村委会周旋在基层政府的“准代理者”、村党支部的“零和博弈者”、普通村民的“边缘代言人”等角色中疲于应付。影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单中心治理模式催生的压力型体制给作为最低一级国家政权的乡镇政府层层施压,并下达各种刚性指标和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只得调动各种资源完成任务给上级政府以满意答复,而由群众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村委会则是其“准代理者”的必然选择。二是相关法律规定不全面、不明确造成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权力来源不同、职责权限不明确、基层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等,从而引发的村“两委”矛盾。叁是经济收入萎缩的因素刺激下,村委会面临职能开展动力不足、村民对村委会的依赖程度大大减弱的现状,从而进一步沦为“边缘代言人”。四是村委会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限制以及普通村民“搭便车”心理的原因也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村委会职能的发挥。为解决村委会的多重角色困境,本文针对单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最关键“压力源”入手,引入多中心治理模式,构建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农村民间组织有效补充——体制内精英、非体制内精英、普通村民“多元共治”的制度安排,将每一个参与自治的行为主体都置于治理网络之中,平等对话、共同协商。(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3-04-01)

张溟洁[7](2013)在《农地征用过程中村民自治组织的角色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村民自治组织在农地征用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诸如侵害农民权益,堵塞利益诉求渠道,补偿安置管理混乱等问题。基于法律和现实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在农地征用过程中应以农民权益的代表者和捍卫者、沟通的协调者身份定位自身,切实履行职责。(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3年07期)

陈强[8](2012)在《当好叁个角色 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在浙江省温岭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温岭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持续、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截至2011年,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23个,管理面积612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2000多人,服务人口17万人,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59个,占(本文来源于《中国建设报》期刊2012-11-30)

孙素娟[9](2012)在《制度创新、社会自治与话语建构: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与角色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要着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和作用。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内部运行活力不足、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政策参与不足的现实困境。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就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妥善处理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加大政策扶持和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组织自我治理;参与社会服务,建立政治互信。(本文来源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6期)

周义程[10](2012)在《基层政府的角色与社区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社区自治的重要主体,社区居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然而,不少基层政府尚未有效地依法定位自身角色,导致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治主体的自主性和自治性十分薄弱。 基层政府角色定位失误阻碍社区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2-07-06)

自治角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叁十余年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自治的角色定位,即从保障并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更好地实现与政府良性互动来把握农村自治"自我"的特征;从民主选举和科学治理的统一,协商一致和民主票决的统一,程序民主和追求公正的统一来深刻认识"民主"的特征。应抓住村委会与村民之间,村委会和村支部之间,村社和乡镇之间这叁组关系,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现状并以法治、放活、明责为纲领提出相应对策;应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准确判断基层民主自治在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历史使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治角色论文参考文献

[1].赵培浩,彭先国.乡村自治视角下传统乡贤的社会角色分析[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9

[2].沈晓海,朱航.农村基层自治的角色定位及对策探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3].杨金华.美国司法干预大学自治的角色转型——正当法律程序的视角[J].高教探索.2015

[4].李文燕.村民自治中的村民委员会角色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4

[5].张丽琴.农村民间组织与村委会的角色划分与衔接——以村民自治为背景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6].吴秀丽.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委会多重角色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7].张溟洁.农地征用过程中村民自治组织的角色定位[J].才智.2013

[8].陈强.当好叁个角色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N].中国建设报.2012

[9].孙素娟.制度创新、社会自治与话语建构: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与角色定位[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10].周义程.基层政府的角色与社区自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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