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观论文-秦苗峰

情理观论文-秦苗峰

导读:本文包含了情理观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河南省,知识掌握情况,书法展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情理观论文文献综述

秦苗峰[1](2019)在《赏卷知情理 观题意境深——2019年河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A卷第13题赏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综观2019年河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A卷,可以发现其蕴含着浓浓的道德味、法治理。试题以新材料、新形式考查教材知识,在变化中保持稳定,在稳定中大胆创新,不仅考查了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也考查了学生的核心素养,令广大师生感觉既新颖又活泼。下面,笔者以2019年河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A卷第13题为例,谈谈自己的理解。一、注重考查重大时政热点,体现时代性道德与法治课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家发展。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本文来源于《中学政史地(初中适用)》期刊2019年10期)

赵鹏程[2](2019)在《冯梦龙“情理观”文艺美学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冯梦龙是晚明着名的文学家、戏曲家。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冯梦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文学作品上,对其“情理观”文艺美学思想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叁言”是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小说的代表之作。冯梦龙受当时思想解放潮流的影响,在“叁言”的编撰过程中,将自己的“情理观”渗透其中。本文试图在美学的视角下,通过收集、整理冯梦龙零散的文艺思想,结合晚明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审美背景,探讨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及冯氏“情理观”在“叁言”中的体现。本文主要从情理冲突入手,通过对冯梦龙“叁言”宋元话本改编篇目及其他篇目的研究,具体分析“叁言”作品体现出的中和审美价值观;从情理冲突的角度切入,具体阐释审美范畴——喜剧与悲剧,并且分析冯氏“情理观”影响下“叁言”作品中体现出的喜剧与悲剧。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从宏观的角度介绍明朝中后期政治、经济背景,及其对当时时代审美风尚及文艺审美风格的影响。第二,重点分析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之“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并通过对“叁言”文本内容的研究,将冯梦龙零散的理论与文本结合起来,阐释冯梦龙“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及其在“叁言”中的体现。第叁,从哲学思潮、文学思潮、冯梦龙个人经历等叁方面分析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之“情理观”的成因。第四,从情理冲突的角度出发,对审美范畴——悲剧与喜剧作出简单的论述。(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9-03-25)

薛冰怡[3](2018)在《冯梦龙的情理观及其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冯梦龙以"情教"教主自居,其代表作《叁言》也被认为是"主情"的作品,但必须注意到的是在他的思想体系中"理"也占据很大的比重。本文主要分析他的情理观和他的情理观形成的社会和个人原因。(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8年19期)

崔志伟[4](2018)在《刑事裁判可接受性的“合情理”路径——枫桥经验中的情理观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一系列引发争议的刑事案件显示,裁判令人难以接受的最直接原因是情理的缺失。在刑法教义学层面,如何恰当地运用价值判断使刑事裁判最大程度地符合公众的情理便是摆在刑事司法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对枫桥经验中的情理司法进行借鉴之时,不应局限于民事领域,而应尝试将这种司法能动延展至罪刑规范的理解与适用,其主要功用在于检视裁判结果的正当性,以实现依法裁判与处罚实质合理性的统一。具体而言,构罪评价中情理的作用可分为叁层模式:坚持"人本法益"立场,单纯触犯前置法的管理秩序而对个人权益没有形成威胁的行为,应当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排除构成要件该当;在违法性层面中引入"社会相当",如果某一行为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公众认可,则需要借此适当降低甚至取消违法性评价;承认违法性认识以及预防性因素在责任评价中的应有地位。构成要件的实质化、违法性衡量的开放化以及功能责任论中责任要素的多元化,很大程度上能够弥补刑事裁判与情理间的分歧,进而增强裁判的可接受度。在说理上,不宜铺陈以情,或者简单以"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代替,而应借助刑法教义学的体系化以及与刑事政策的贯通性,进行相应的说理论证。(本文来源于《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黄霞[5](2018)在《明清情理观与朱素臣传奇的伦理色彩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传奇的创作中,朱素臣以写实的笔调,描绘了雅俗交汇的世俗生活;在创作观念上,朱素臣不可避免带有传统的伦理思想,浓郁的伦理色彩也是其剧作鲜明的特点,但其对传统的伦理绝不是按部就班,而是进行修正和重新诠释。(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8年17期)

张旭光[6](2018)在《汤显祖情理观微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汤显祖一直是"情"的代言人,但"以情反理"不是其唯一坚定的主张。汤显祖的情理观念是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挣扎和人生体验后逐渐形成的,是反复变化、不断深化的。其情理观宏观上表现为肯定"情之所必有"、崇尚"至情"、反对外在伦理道德的压迫、主张"情"的理性化和社会化,是一种较为稳健、平衡的情理观。(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张寿安[7](2018)在《明清情欲论与新情理观的出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十七世纪以降,中国社会文化及思想界呈现两大走势:一是情欲觉醒,一是礼学复兴。这两股看似对立却又同时存在、看似背驰却又不断对话的历史事实,形成近世中国非常有趣却又极为沉重的文化现象。通过此一两面性的研究,可以让我们钩沉出清末民初新文化运动时知识界所潜孕于血液与(本文来源于《史学月刊》期刊2018年04期)

王金文[8](2017)在《从《牡丹亭》看明代思想家的“情”“理”观》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伟大戏曲家汤显祖的《牡丹亭》所表现的情理观反映了明代多位思想家的观点,其后的王夫之关于"人欲""天理"的论述更可看出一脉相承的特点;之前的阳明心学也对《牡丹亭》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叁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3期)

蔡欣兰[9](2016)在《情之至,理之存——论汤显祖的情理观》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今,文学界仍然存在着对汤显祖创作思想的误解。本文推翻"情存理亡"的"唯情论",从汤显祖的思想土壤着手分析,围绕"以情为主"和"以理辅情"两个方面来论证"情之至,理之存"的"情理中和"论。站在一定的高度去审视情理观背后的深层意义。(本文来源于《大众文艺》期刊2016年12期)

张泓[10](2016)在《从“叁言”看冯梦龙的情理观》一文中研究指出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思想家、戏曲家。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苏州市)人。冯梦龙对小说、戏曲、民歌、笑话等通俗文学很感兴趣,作品甚多,包括长篇小说《东周列国志》,其中最着名的是短篇小说集:《喻世明言》(又名《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叁言"。"叁言"与明代凌蒙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合称"叁言二拍",是我国古代白话短篇小说的经典代表。(本文来源于《江南论坛》期刊2016年02期)

情理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冯梦龙是晚明着名的文学家、戏曲家。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冯梦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文学作品上,对其“情理观”文艺美学思想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叁言”是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小说的代表之作。冯梦龙受当时思想解放潮流的影响,在“叁言”的编撰过程中,将自己的“情理观”渗透其中。本文试图在美学的视角下,通过收集、整理冯梦龙零散的文艺思想,结合晚明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审美背景,探讨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及冯氏“情理观”在“叁言”中的体现。本文主要从情理冲突入手,通过对冯梦龙“叁言”宋元话本改编篇目及其他篇目的研究,具体分析“叁言”作品体现出的中和审美价值观;从情理冲突的角度切入,具体阐释审美范畴——喜剧与悲剧,并且分析冯氏“情理观”影响下“叁言”作品中体现出的喜剧与悲剧。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从宏观的角度介绍明朝中后期政治、经济背景,及其对当时时代审美风尚及文艺审美风格的影响。第二,重点分析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之“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并通过对“叁言”文本内容的研究,将冯梦龙零散的理论与文本结合起来,阐释冯梦龙“情理观”的审美内涵及其在“叁言”中的体现。第叁,从哲学思潮、文学思潮、冯梦龙个人经历等叁方面分析冯梦龙“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之“情理观”的成因。第四,从情理冲突的角度出发,对审美范畴——悲剧与喜剧作出简单的论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情理观论文参考文献

[1].秦苗峰.赏卷知情理观题意境深——2019年河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A卷第13题赏析[J].中学政史地(初中适用).2019

[2].赵鹏程.冯梦龙“情理观”文艺美学思想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9

[3].薛冰怡.冯梦龙的情理观及其形成[J].青春岁月.2018

[4].崔志伟.刑事裁判可接受性的“合情理”路径——枫桥经验中的情理观及其启示[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18

[5].黄霞.明清情理观与朱素臣传奇的伦理色彩探析[J].才智.2018

[6].张旭光.汤显祖情理观微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8

[7].张寿安.明清情欲论与新情理观的出现[J].史学月刊.2018

[8].王金文.从《牡丹亭》看明代思想家的“情”“理”观[J].叁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

[9].蔡欣兰.情之至,理之存——论汤显祖的情理观[J].大众文艺.2016

[10].张泓.从“叁言”看冯梦龙的情理观[J].江南论坛.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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