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刘梦婕

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刘梦婕

导读:本文包含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局,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援助服务,接待制度,法律咨询,看守所,公证员,财产分割

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刘梦婕[1](2019)在《市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拉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加强机制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办案质量、多方联动为抓手,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亮点,形成了法律服务“暖人心、稳人心、(本文来源于《拉萨晚报》期刊2019-10-12)

黄明强[2](2018)在《服务社会彰显正义 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善,自治区人大代表唐凤,自治区政协委员李海荣、黄玉华,广西律师代表李丹、何龙海参加座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祝二军带领最高法评查组参加会议,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玉棠代表自治区(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8-08-30)

方启华[3](2018)在《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处于社会底层,因自身原因无法与其他社会群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出于人权保护和人道主义的原则,也是对于社会公平的追求,需要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保护。同时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保障弱势群体也是顺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社会潮流。本文首先从法理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含义。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目前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现状和不足之处。最后本文旨在通过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使弱势群体获得实质上的公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0期)

曾令烽[4](2017)在《阿尔茨海默病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本研究对我国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AD)弱势群体临床研究伦理学现状、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技术法规等进行文献调研;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分析、专家调查,初步制定适用于AD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为伦理委员会审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循证文献调研和专家共识相结合的研究模式。前期文献调研主要通过计算机综合检索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等,分别以2014年、2009年及2003年检索情况为叁组别,由两名评价员分别对AD患者口服抗AD药物临床研究文献进行文献筛检及数据提取,分析文献中是否报道"通过伦理委员会(Regional Ethical Committee,REC)审查"、"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from Participants,ICP)"、"研究方案进行临床注册(Registration for Protocol,RFP)"、"遵循赫尔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DOH)"、及"利益冲突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COI)"等,评价我国AD药物临床试验文献的伦理学状况;相关数据分析采用软件SPSSv21进行处理。同时广泛查阅国内外医学伦理学、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文献和专着,并参考相关标准制定AD神志类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研究技术细则。在上述文献调研的基础上,构建起草小组、专家小组、咨询专家委员会等,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并展开讨论,形成"阿尔茨海默病(AD)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初稿,并对各位专家建议进一步征询分析,以探索通过规范临床试验过程管理提高临床科研质量的可行性和实用性。结果:1.本研究经检索筛查最终收集相关文献1900篇(2014年1035篇,2009年576篇、及2003年289篇),研究对象为涉及药物临床研究的AD患者;其中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文献 1242 篇(2014 年 819 篇,2009 年 348篇、及2003年75篇);涉及的期刊类别依次为217种、238种和162种。另外,2014、2009及2003年各阶段AD患者临床随机对照研究文献所占比例分别为79.13%(819/1035),60.42%(348/576)及 25.95%(75/289),叁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1)。本研究纳入的RCT文献中,4.99%(62/1242)有描述"通过REC审查批准";其中,2014年的819篇文献中,报道"通过REC审查批准"为56篇,所占比例为6.84%(56/819);2009年和2003年的文献报道"通过REC审查批准"分别为1.15%(4/348)、及2.67%(2/75)。针对随机对照试验文献中报道"通过REC审查批准"的比例进行评价,结果:叁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有显着统计学意义(x2=17.571,P<0.0001);进一步两两组间比较分析发现,2014年随机对照试验文献中报道"通过REC审查批准"的比例高于2009年(P<0.0001);其余组别两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本研究纳入的RCT文献中,14.17%(176/1242)报道"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ICP)声明";其中,2014年的文献中,描述"签署ICP声明"为142篇,所占比例为17.34%(142/819);2009年和2003年的文献报道"签署ICP声明"分别为7.76%(27/348)、及9.33%(7/75)。针对RCT文献中报道"签署ICP声明"的比例进行评价,结果:叁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有显着统计学意义(x 2=19.963,P<0.0001);进一步两两组间比较,2014年随机对照试验文献中报道"签署ICP声明"的比例高于2009年(P<0.0001);其余组别两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纳入的1242篇RCT文献中,5.56%(69/1242)报道"遵循DOH指南";其中,2014年的文献中,描述"遵循DOH指南"为61篇,所占比例为7.45%(61/819);2009年和2003年的文献提及"遵循DOH指南"分别为1.44%(5/348)、及4.00%(3/75)。针对RCT文献中报道"遵循DOH指南"的比例进行评价,结果:叁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有显着统计学意义(x2=17.188,P<0.0001);进一步两两组间比较分析,2014年随机对照试验文献中报道"遵循DOH指南"的比例高于2009年(P<0.0001);其余组别两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本研究纳入的RCT文献中,7.01%(87/1242)报道"RFP注册信息";其中,2014年的文献中,描述"方案RFP注册"为76篇,所占比例为9.28%(76/819);2009年和2003年的文献提及"方案RFP注册"分别为2.59%(9/348)、及2.67%(2/75)。针对RCT文献中报道"方案RFP注册"的比例进行评价,结果:叁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有显着统计学意义(x2=19.103,P<0.0001);进一步两两组间比较发现,2014年RCT文献中报道"方案RFP注册"的比例高于2009年(P<0.0001);其余组别两组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鉴于本研究纳入文献涉及报道"利益冲突COI声明"的相关信息缺失、或邮件联系作者却无法获取回复,故对2014、2009及2003年各阶段RCT研究中是否报道"利益冲突COI声明"情况比较,在当前尚无法进行评价,有待后续高质量的研究证据予以支持。文献循证研究部分的主要结果发现:与2003及2009年的文献相比较,2014年国内期刊文献对"受试者签署ICP声明"、"通过REC审查批准"、"遵循DOH指南"及"方案RFP注册"等相关伦理学状况报道情况较前者均有所改进。然而,九成以上国内发表的主要期刊文献对AD药物临床研究涉及的伦理学信息报道缺失或描述欠缺,且发现不少期刊稿件未描述伦理学条款声明却依旧见刊出版;故从某种程度而言,当前总体对AD弱势群体临床研究的伦理保护意识尚有待强化,亟需采取可行措施进行规范管理。2.起草小组、专家小组、咨询专家委员会各位专家经讨论,形成"阿尔茨海默病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初稿,进行小范围的调研,反复讨论,修改为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信函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会议咨询等进行专家意见征询。截至2017年3月25日,研究组共发出征求意见稿168份,回函68份,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40份,采纳建议和意见80条。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其主要内容包括临床试验开始之前、试验过程中、及试验结束之后叁个阶段,从知情同意过程、AD神志类患者特殊处理、对照药物及试验结束时后续治疗药物的选择、责任各方及职责等方面提出建议。结论:本研究对我国AD弱势群体及药物临床研究伦理学现况进行文献研究,针对当前临床研究AD弱势群体伦理学保护意识不足的状况,提出叁个方面努力:①制度层面:加强政策法规监管;②研究者层面:优化受试者保护与伦理学意识教育;③杂志编辑层面:坚决不刊登存有伦理缺陷的稿件。其次,本研究形成了"阿尔茨海默病(AD)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国内外同行专家意见征询;该意见稿包括临床试验开始之前、试验过程中及试验结束之后叁个阶段,从知情同意过程、患者特殊处理、对照药物及后续治疗药物选择、责任各方及职责等提出建议,为伦理委员会对AD弱势群体的审查提供参考借鉴。(本文来源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期刊2017-05-01)

赵媛,端文慧,王远均[5](2016)在《从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看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服务权益保障——基于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面向弱势群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服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保障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服务权益状况。调查发现,面向弱势群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服务还很不到位,导致弱势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了解与利用还很欠缺。政府对其保障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服务权益职责认识的不足,相关保障措施的不到位是根本原因。(本文来源于《档案学研究》期刊2016年05期)

刘凤娇[6](2016)在《环境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发展的每一个社会阶段都存在着弱势群体这一问题,而环境弱势群体是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恶化而产生的又一弱势群体。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而相关政策与法律的失衡,导致环境弱势群体产生,尤其是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环境弱势群体更为众多。在此背景下,本文选择环境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进行研究,以期发现我国政策法律的不足,为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提出建议,减少环境弱势群体的范围。本文正文主要研究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环境弱势群体的基本理论。本部分主要对弱势群体以及环境弱势群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了环境弱势群体权益受保障的相关理论,包括法律上的平等权与特殊保护的关系、环境公平与环境正义的基本理论、环境权与生存权、权益损害救济原则以及和谐发展观的理念。第二部分,我国环境弱势群体产生的因素。本部分从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教育因素、政策法制因素等方面,分析了了我国环境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第叁部分,我国环境弱势群体的环境与权益受侵害现状。本部分主要针对我国环境弱势群体的环境现状与受侵害现状进行分析,说明保护农村等环境弱势群体环境权益势在必行。第四部分,我国环境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建议。针对我国环境弱势群体权益受侵害有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加强环境制度建设以及加强环境教育、培养环境意识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16-05-01)

李昊青[7](2016)在《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益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益是现代图书馆的价值使命和社会责任。在梳理国内不同弱势群体阅读特点的基础上,从阅读主体、资源、环境3个维度剖析影响弱势群体阅读权益实现的主要成因可以得出,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益应坚持人本性、整体性、主体性、开放性和质效性5项基本原则,图书馆弱势群体阅读权益的保障策略主要包括文化保障、资源保障、主体保障、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5个方面。(本文来源于《图书馆建设》期刊2016年04期)

谷颖华[8](2016)在《可行能力视角下的弱势群体住房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际影响力和地位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也获得了显着的改善。但是随着经济效率的提升,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贫富差距呈现加剧趋势,特别是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以往的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大多是建议政府直接对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的住房问题给予经济上的直接救助,这虽然有一定的济贫作用,但是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她们的代际贫困恶性循环问题。本文以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理论思想为指导,以其可行能力理论为研究视角,对L省单亲贫困母亲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进行了系统实证的研究。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弱势群体住房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概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介绍本文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和单亲贫困母亲的概念,并阐述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内涵以及该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第叁部分,介绍L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住房权益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政治参与权虚设、经济条件弱势、社会机会不足、获取项目信息能力弱化和缺乏住房保障机制。第四部分,基于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这一独特视角,深入分析了L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住房保障问题的原因,并详细论述了五个原因。第五部分,提出L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住房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可行能力理论,对现存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包括确保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政治参与自由和权利,改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的经济条件,完善教育就业体系,提高住房援建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的防护性保障。本文以L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住房权益保障问题为例,利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这对于维护弱势群体住房权益具有关键意义。(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6-04-01)

孙翱翔,秦颖慧[9](2015)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法理基础与治理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法理基础在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视野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就是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分工配合、共同关心支持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弱势群体自身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5期)

陈婧[10](2015)在《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权益措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图书馆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主要机构,图书馆要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公共信息权益,具体而言,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权益保障可以从政策保障、管理保障、资源保障和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来操作。(本文来源于《图书馆》期刊2015年08期)

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善,自治区人大代表唐凤,自治区政协委员李海荣、黄玉华,广西律师代表李丹、何龙海参加座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祝二军带领最高法评查组参加会议,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玉棠代表自治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刘梦婕.市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N].拉萨晚报.2019

[2].黄明强.服务社会彰显正义保障弱势群体权益[N].广西法治日报.2018

[3].方启华.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障[J].法制博览.2018

[4].曾令烽.阿尔茨海默病弱势群体与中医药临床试验权益保障规范[D].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

[5].赵媛,端文慧,王远均.从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看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服务权益保障——基于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J].档案学研究.2016

[6].刘凤娇.环境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

[7].李昊青.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益的对策研究[J].图书馆建设.2016

[8].谷颖华.可行能力视角下的弱势群体住房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6

[9].孙翱翔,秦颖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法理基础与治理理念[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5

[10].陈婧.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权益措施研究[J].图书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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