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吴帆

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吴帆

导读:本文包含了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器官移植,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器官移植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吴帆[1](2019)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技术上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是在相关立法上却与国际严重脱轨,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实践中很多人体器官移植行为都游离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器官提供者及接受者的合法权益没有法律的保障,发生纠纷无法可依。我国应借鉴世界上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先进经验,对人体器官的范围、器官捐献人及接受人的关系、脑死亡立法等方面进行完善,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人体器官移植法律。(本文来源于《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期刊2019年07期)

黄方,李久辉,胡晓燕[2](2017)在《法国“器官移植”原则及立法建设回顾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器官移植领域来说,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已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总体上说,在移植技术方面而言已趋于成熟,已经到了必须完善与之相配合的法律和制度建设的程度。在这一点上,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呈现出科学研究、临床实践和法律制度建设叁个方面同步进行的有序局面,其做法值得我们深究。任何一领域科学研究、临床实践和法律制度建设不同步,都可能出现"技术裸奔",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于其他两个方面,迟迟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出台监管。经研究,法国器官移植领域立法建设注重于从尊重个人身体原则的角度出发,保护捐献者权利,最终达成规范器官移植研究、临床实践、制度建设的目的,使这一领域成为制度建设与技术研究实践并行的现代技术与人文精神并行医学领域,其成绩与做法值得我们关注与借鉴。(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33期)

吴莹,孙鑫,廖兴,潘秀坤,刘震[3](2016)在《203例多器官捐献仅一例在本地移植》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不久前,深圳大学传播学院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毕业设计答辩。在今年的毕业设计作品中,大四学生吴莹、孙鑫、廖兴、潘秀坤、刘震、黄麒珊经过近半年的深入调查,针对深圳器官捐献的现状,撰写了《逝去与重生——深圳器官捐献现状调查》一文。深大传播学院特聘教(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6-06-13)

刘佳铭,周海[4](2016)在《器官移植的立法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生物医学领域的快速发展,器官移植技术得到较大水平的提升,但与此同时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显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器官移植立法与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研究,为推动器官移植技术向合法的方向持续发展做出努力。(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08期)

孙瑜麟[5](2016)在《浅议脑死亡者器官移植的立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器官短缺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医疗困境,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器官的供求失衡更加突出。对此,我们可以确立脑死亡的死亡标准,以此缓解器官供应短缺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6年10期)

朱学波[6](2016)在《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缺失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体器官移植被公认为20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医学成果。人体器官移植在给人类医疗科技发展带来巨大进步的同时,围绕人体器官植所产生的医疗、法律、伦理、宗教等问题,必然需要人体器官移植相关立法予以调整和规范。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起步较晚,目前全国性的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仅有国务院2007年颁布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规范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现行立法规定中尚存在诸多缺失和不足。随着人体器官移植实践的发展,亟须从立法层面予以规范和完善,以使人体器官移植能够有法可依。(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02期)

刘长秋,何家华[7](2015)在《论我国器官移植面临的新形势及其立法需求》一文中研究指出器官捐献来源匮乏是困扰我国器官移植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瓶颈。为了解决这一瓶颈,我国自2010年开始了器官捐献模式的新探索,形成了新的器官移植工作思路。与我国器官移植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我国器官移植立法步伐滞后,已难以适应我国器官移植新形势发展的实际需要,急需要进行多方面的修改。(本文来源于《东南法学》期刊2015年01期)

Anne-Marie,Duguet,姜莹,邹明明,李枞[8](2015)在《法国及欧洲器官移植的立法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许多报道显示,器官买卖和器官移植旅游在世界范围内吸引着一些不能在本国获得器官的患者前往贫困国家进行移植手术。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了WHA63.22,强烈谴责器官买卖,并建议发展死后器官摘除。在此背景下,《伊斯坦布尔宣言》的出台在反对非法器官贩运和器官移植旅游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宣言建议所有国家要制订一个法律框架,成立主管部门保证其健康运行和足够的卫生设施及透明的机制。在总结欧洲立法的基础,主要介绍了法国的立法过程。法国虽然在1976年就颁布了相关法律,但目前仍面临器官短缺的问题,并也尝试通过一些新的法规以增加器官捐献者的数量。(本文来源于《医学与哲学(A)》期刊2015年07期)

林露[9](2015)在《我国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体活体器官移植是一把双刃剑,自上世纪人体活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开始,到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医学临床领域,一方面为人类带来福祉,挽回许多濒临死亡的生命,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例如:针对人体活体器官短缺,可否放开活体器官捐献主体的限制?非亲属间的活体器官“交叉移植”能否合法化?如何规制活体器官捐献者任意行使撤销权?活体器官捐献者滥用撤销权对接受者造成损害,接受者的权利如何救济?是否应当明确规定活体器官捐献者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活体器官移植过程中叁方的责任如何承担?这些问题对法律实践提出了挑战,急需一部法律进行调整。针对以上人体活体器官移植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笔者以制定《人体器官移植法》为方向,侧重人体活体器官移植问题,通过系统学习与研究,提出关于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完善的设想。文章结构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规范人体活体器官移植切实保护人权,建立和完善移植立法服务于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的需求两个方面阐述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对完善我国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我国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完善的可行性。一方面,介绍国外有关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规定,提出对我国立法的可行借鉴。另一方面,通过对我国现有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关于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的立法规定,包括最近我国在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实践探索。为我国完善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提供社会环境。第叁部分提出对我国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完善的具体设想,也是全文的重点。首先是对立法模式的设计,分析我国立法模式之选择的原因,提出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法模式。其次,规定人体活体器官移植应遵循的原则。最后,以捐献者捐献活体器官到摘取、分配,最终植入接受者为主线,对该流程所涉及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条件、责任、救济以及补偿、人道救助等特殊问题进行合理分析并提出具体设计。(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期刊2015-05-01)

王慧慧[10](2015)在《器官移植,还需越过多道坎》一文中研究指出器官供求形势不容乐观 全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约150万人,其中30万至40万人适合移植,但只有1万人能等到供体 51岁的李要国,在被肾功能和肝功能异常折磨12年后,今年初发生肾功能、肝功能衰竭,生命发出红色警报。幸运的是,他得到一(本文来源于《安徽日报》期刊2015-04-24)

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于器官移植领域来说,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已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总体上说,在移植技术方面而言已趋于成熟,已经到了必须完善与之相配合的法律和制度建设的程度。在这一点上,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呈现出科学研究、临床实践和法律制度建设叁个方面同步进行的有序局面,其做法值得我们深究。任何一领域科学研究、临床实践和法律制度建设不同步,都可能出现"技术裸奔",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于其他两个方面,迟迟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出台监管。经研究,法国器官移植领域立法建设注重于从尊重个人身体原则的角度出发,保护捐献者权利,最终达成规范器官移植研究、临床实践、制度建设的目的,使这一领域成为制度建设与技术研究实践并行的现代技术与人文精神并行医学领域,其成绩与做法值得我们关注与借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吴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研究[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

[2].黄方,李久辉,胡晓燕.法国“器官移植”原则及立法建设回顾性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

[3].吴莹,孙鑫,廖兴,潘秀坤,刘震.203例多器官捐献仅一例在本地移植[N].深圳特区报.2016

[4].刘佳铭,周海.器官移植的立法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6

[5].孙瑜麟.浅议脑死亡者器官移植的立法规制[J].商.2016

[6].朱学波.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缺失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6

[7].刘长秋,何家华.论我国器官移植面临的新形势及其立法需求[J].东南法学.2015

[8].Anne-Marie,Duguet,姜莹,邹明明,李枞.法国及欧洲器官移植的立法演变[J].医学与哲学(A).2015

[9].林露.我国人体活体器官移植立法研究[D].海南大学.2015

[10].王慧慧.器官移植,还需越过多道坎[N].安徽日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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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立法论文-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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