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听取论文-郝文林

当事人听取论文-郝文林

导读:本文包含了当事人听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晋城,审判委员会,检察院公诉,控辩双方,二审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主审法官,辩护律师,诈骗罪,案外人

当事人听取论文文献综述

郝文林[1](2019)在《晋城中院推行审委会听证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 郝文林)近日,在晋城中院2019年第5次审委会上,讨论了关于被告人王某诈骗一案,作为王某辩护人的律师向审委会作了陈述。晋城中院19名审委会委员认真听取了律师的陈述,除了被告人的两名代理律师,此次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九红、本案(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9-05-20)

钟国斌[2](2018)在《首起终止上市听证会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圳商报讯】( 钟国斌)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的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烯碳”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现场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听证会上,深交所工作人员就拟作出的*ST烯碳股票终止(本文来源于《深圳商报》期刊2018-05-26)

刘昌强[3](2015)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可提升民行监督质效》一文中研究指出听取当事人意见是民行检察办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在保障当事人陈述权、查明案件事实以及息诉息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下称《监督规则》)第50条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必要时可以听证或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5-01-16)

刘建,施坚轩[4](2013)在《业务尖子挑大梁符合亲历性要求》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1月6日,中信证券投行部原执行总经理谢风华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妻、华泰证券投资银行部原高级副总裁安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两人被处罚金990万元,非法所得768万元被依法追缴。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3-04-15)

李辰,刘佳[5](2012)在《新刑诉法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困境与解决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刑诉法在第170条明确规定了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要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以及听取意见的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犯罪等共同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型涉众案件存在着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众多的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依照刑诉法的规定在审限内全面有效听取意见存在着现实的困难,需要相关的应对措施。一、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听取意见的现实困境(一)审查起诉的办案期限及公诉职能的多元化限制了全面听取意见的有效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2年17期)

叶雨晴[6](2012)在《论我国当事人听取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将当事人听取安排在法庭调查阶段的第一个环节,但重形式轻运作是其显而易见的缺陷,致使当事人听取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名存实亡。强调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固定当事人的证据资料,并明确法官的阐明义务,是完善当事人听取制度的有效途径。(本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期刊2012年03期)

代全辉[7](2005)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可打折扣》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叁十一条、第叁十二条作出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58号令第叁十九条、第四十(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05/09/22)

卓磊[8](2000)在《听取当事人陈述不应通知证人到场》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第13条、第1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可以根据案情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听取当事人陈述”,“人民检察院听取当事人陈述,应当就立案审查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文来源于《检察实践》期刊2000年06期)

当事人听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深圳商报讯】( 钟国斌)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的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烯碳”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现场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听证会上,深交所工作人员就拟作出的*ST烯碳股票终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当事人听取论文参考文献

[1].郝文林.晋城中院推行审委会听证制度[N].山西法制报.2019

[2].钟国斌.首起终止上市听证会召开[N].深圳商报.2018

[3].刘昌强.听取当事人意见可提升民行监督质效[N].检察日报.2015

[4].刘建,施坚轩.业务尖子挑大梁符合亲历性要求[N].法制日报.2013

[5].李辰,刘佳.新刑诉法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困境与解决路径[J].中国检察官.2012

[6].叶雨晴.论我国当事人听取制度的完善[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

[7].代全辉.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可打折扣[N].中国工商报.2005

[8].卓磊.听取当事人陈述不应通知证人到场[J].检察实践.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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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听取论文-郝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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