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二分法论文-滕妮妮

表达二分法论文-滕妮妮

导读:本文包含了表达二分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着作权,影视作品,抄袭

表达二分法论文文献综述

滕妮妮[1](2019)在《影视作品抄袭案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适用方法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着作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在各国法律中都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但是长久以来该原则本身一直存在争议,导致其适用上没有统一标准。如今影视作品的抄袭事件成为热点话题,而随着公民法治意识增强,越多着作权利益相关者在其作品遭受抄袭时选择诉诸法律。然而传统的思想与表达二分法面对影视作品抄袭这一新问题显然还未准备充分,笔者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文章第一部分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理论研究现状进行介绍,后提出其本身目前尚有问题未得到解决,面对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抄袭纠纷显得力不从心:回顾学者们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理论研究,他们尚未完全将那些问题完全解决;再分析若干我国影视作品抄袭的经典案例,发现法官运用该理论时存在种种问题。笔者试图为该原则在影视作品抄袭案中的适用寻找新思路,首先在文章二部分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已有理论进行重新解读。关于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争议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思想与表达是否真的能够区分和如何区分。第二章对二者的关系进行新的解析,并运用已有的理论成果明确了思想与表达的独创性、聚焦性和公共性特点。此外,该原则还有一些具体适用方法可用于判断作品之间是否存在相似、什么样的相似,和相似结果是否是因为被控抄袭者实施了侵权行为。这是为了正确地找出判断是思想还是表达这一行为的对象,排除无关或者可能误导法官的事项。第叁章在第二章的基础上,对影视作品的特点简要地介绍,并构建了一套适合判断此类作品抄袭事实的具体适用方法。首先判断被控抄袭者是否有接触并复制他人作品的可能,若推定有可能,则以普通观众的标准、整体观察法对涉案影视作品进行观察和分析,找出作品之间相似的部分,最后对这些部分中的思想与表达进行区分。在此过程中,法官自身也应当具备基本的观影阅读能力,了解不同主题类型的影视作品中独创性、聚焦性和公共性的不同,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灵活分析。最后文章对前叁章进行总结,重新阐述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遭遇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再次强调这一原则与现今文化发展特点的相通之处和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作用,有利于着作权法在当下环境中实现其保护文艺作品作者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与繁荣的目的。(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9-06-01)

周雅婷,李雪宇[2](2019)在《着作权法“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实务适用及检讨——以“云南马帮进京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已经成为着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领域平等原则的要求,对缓和着作权和思想、信息自由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有着重要意义,但该规则从产生之初在理论界及实务界一直分歧不断。因为,"思想"和"表达"的界限模糊,且难以明确化。"云南马帮进京案"是二分法规则适用的具体案例,文章拟从"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的产生背景及国外实务发展出发,客观分析该规则在"云南马帮进京案"中的适用及存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科技传播》期刊2019年06期)

钟娟,王月璇[3](2018)在《“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相似侵权判定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通用的判定着作权侵权的重要原则,但是由于思想与表达在作品中常常难以区分,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关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具体运用具有复杂性,尤其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也即独创性的表达也应该纳入表达范畴;"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侵权判定中的适用是需要先适用独创性的标准,并排除思想表达混同等因素后,继而运用整体比对法与部分比对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相似侵权判定中的具体适用步骤:首先,必须重新界定思想与表达的界限,运用经典的"抽象测试法"划分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始终抓住着作权法保护的本质——独创性表达这一核心概念;其次,根据上一步骤所划分的界限,重点适用"叁步检验法"对两部作品进行比对,继而适用"整体概念和感受法"从整体上进行测试。(本文来源于《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何剑桥[4](2018)在《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最先于十九世纪确立于美国,作为着作权法领域的一项公理其一问世便得到了世界法学界的认可。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将着作权客体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由于其在着作权法领域适用的基础性和广泛性,其被看作着作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此,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也已被纳入各国法律和相关组织协定中。作为处理着作权侵权案件的基石,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至今未在我国着作权法中得到确认,这一缺失是我国立法中的一个较大缺陷。与法律规定的缺失不同的是,在我国法官判案过程中已经出现对此原则的运用,这为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创设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在《着作权法》中确立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细化,明确其与其他相似原则的作用划分,从而确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分思想与表达的方法。在此情况下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才能成为法官审判的清晰指引,才能更好的保护作者权利,激发文化创新活力。鉴于国外对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发展较早,形成了成熟的思想与表达的区分方法。因此,以本国司法实践为基础,批判性吸收他国先进经验,对我国着作权法的发展大有裨益。(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期刊2018-05-01)

马润艺,赵大利[5](2017)在《浅析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侵权纠纷中的运用——以琼瑶诉于正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界一直对着作权中思想与表达的区分持有多种观点,直至"琼瑶诉于正案"中法官对此案的分析与判决,司法实践中终于确定了对这一问题的标准。本文通过阐释思想表达二分法的法理基础,分析对比多种适用方法,探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司法实践中法官通过分析是否接触、界限位置及受众感受,综合多种方法确认两部作品是否具有实质性相似,使侵权行为无法再存留于思想与表达的模糊边界。(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5期)

赵锐[6](2017)在《版权法中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反思与认知》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是版权法的基石,是区分版权保护和公有领域的"分水岭"。同时,"思想/表达二分法"又是一项极富弹性和较为模糊的裁判原则,其与版权保护范围的扩张相伴相随。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表达"的内容经历了严格字面解释到向"非文字性要素"扩张的历史变迁。从版权法具体规则来看,二分法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也并未能够完全排除对思想的版权保护。事实上,二分法的本质是反映产业利益诉求和实现版权激励功能的价值取舍。因此,应当从产业利益的角度理性认知思想表达二分法,并运用市场分析法和案例指导制度丰富思想表达二分法的理论,进而增强该原则的适用性。(本文来源于《东岳论丛》期刊2017年09期)

孙昊亮,吴凯[7](2017)在《版权创意产业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版权纠纷层出不穷,给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怎样区分作品中的思想和表达,怎样在版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正确适用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是当前需要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在版权创意产业中的应用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美食大冒险》的版权人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动公司")(本文来源于《青年》期刊2017年22期)

马鑫[8](2017)在《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浅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论是在着作权立法中,还是司法中,着作权保护及于表达不及于思想的二分法则一直适用。本文将从公有领域的角度分析二分法原则的适用以及意义。本文还将对二分法进行反思和检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22期)

吴琼衡[9](2017)在《论影视作品中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台湾着名作家、编剧琼瑶诉于正等五被告侵犯改编权、摄制权案在我国司法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时间关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适用问题的讨论再次引起各专家学者热议。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是着作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原则,其设计之初衷在于限制着作权的客体。各国的司法实践与着作权法律在19世纪美国正式出现这一制度之后也对其给予了认可和借鉴。然而,我国也是TRIPS等国际条约的成员国之一,但关于思想/表达二分法这重要一原则在《着作权法第叁次修改草案》之前一直未出现在着作权法之中,这正是我国着作权法审判实践中,诸如“琼瑶诉于正的着作权侵权案”等的此类案例在适用这一原则认定侵权时仍存在颇多争议的原因之一。即使在成文法上对其加以明确规定、对不同类型作品的判定方式进行分门别类详细地规定,如何划分思想与表达的范畴,仍是法院在着作权侵权案件实务审理过程中所必须要重点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究其根本只有通过对这类判例的研究,将思想与表达两者之间概念的区别进行明确之后,明确了在侵权认定的适用中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与着作权法其他原则如独创性原则、实质性相似理论等的不同之处,才能使我国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得心应手地适用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使该原则在实践中发挥其现实意义。此外以“琼瑶诉于正的着作权侵权案”为例的这一类影视作品中,认定着作权侵权的手段主要体现在情节与桥段、角色与场景及风格与素材等方面的影响因素的判定方法上,这是与一般认定方法最大的区别。如何将一般认定方法与针对影视作品的特殊认定方法相结合,从而得出判定影视作品侵权的一般规律和结论呢?针对上述内容,本文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重在界定思想、表达的内涵及区别与合并问题,通过Baker v.Selden案引出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内含及周延的一系列问题,历数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产生过程、立法确立及合理性分析,进而分析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合理性及其与独创性理论、实质性相似理论和抄袭理论的关系,从而从广义上全面理解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第二部分重在认定区分思想与表达。首先通过典型案例介绍抽象测试法、整体感觉比较法及合并原则、场景原则等区分思想与表达的一般认定方法。再从普遍到特殊,针对影视作品的特点,主要分析“琼瑶诉于正”案在思想与表达方面的认定,分别从情节与桥段、角色与场景、风格与素材等叁个方面来讨论该案影响思想与表达的判断因素,最终得出于正的《宫锁连城》作品侵犯了琼瑶对《梅花烙》享有的改编权这一结论。第叁部分的介绍主要从我国司法实践方面着眼,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适用现状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通过评析现行立法的规定,指出立法现状的不足并反思:我国立法仍未将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进行具体细致规定,我国具体影视剧作品适用中仍存在偏差,未能真正形成区分思想与表达的方法,最后提出立法建议,从而弥补现行规则的不足,对之进行完善与补充。(本文来源于《宁波大学》期刊2017-06-10)

包红光[10](2017)在《论思想表达二分法——兼评琼瑶诉于正等侵害着作权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表达二分法作为着作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世界各国着作权法所普遍认可,也为我国理论和实务界普遍遵循,但随着作品表达方式的日益多元化,思想与表达如何区分,二者的临界点在哪里,日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2014年琼瑶诉于正案就是一个典型,文章将围绕该案,就何谓表达、何谓思想、二者如何区分,该原则如何进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5期)

表达二分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已经成为着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领域平等原则的要求,对缓和着作权和思想、信息自由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有着重要意义,但该规则从产生之初在理论界及实务界一直分歧不断。因为,"思想"和"表达"的界限模糊,且难以明确化。"云南马帮进京案"是二分法规则适用的具体案例,文章拟从"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的产生背景及国外实务发展出发,客观分析该规则在"云南马帮进京案"中的适用及存在的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表达二分法论文参考文献

[1].滕妮妮.影视作品抄袭案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适用方法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19

[2].周雅婷,李雪宇.着作权法“思想/表达二分法”规则实务适用及检讨——以“云南马帮进京案”为例[J].科技传播.2019

[3].钟娟,王月璇.“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相似侵权判定中的适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4].何剑桥.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8

[5].马润艺,赵大利.浅析思想表达二分法在文学作品侵权纠纷中的运用——以琼瑶诉于正案为视角[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

[6].赵锐.版权法中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反思与认知[J].东岳论丛.2017

[7].孙昊亮,吴凯.版权创意产业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J].青年.2017

[8].马鑫.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浅论[J].法制与社会.2017

[9].吴琼衡.论影视作品中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适用[D].宁波大学.2017

[10].包红光.论思想表达二分法——兼评琼瑶诉于正等侵害着作权案[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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