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限额制度论文-赵丽华

捕捞限额制度论文-赵丽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捕捞限额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渔业资源,限额捕捞制度,总可捕量,配额分配

捕捞限额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赵丽华[1](2018)在《渔业管理中的捕捞限额制度研究进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我国采取了较多的投入控制和技术管理措施,但是以捕捞限额制度为主的产出控制手段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实质是一种总可捕量限制制度,国外对其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经济管理领域对配额制度进行分析,其研究主体、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都在不断扩展;而国内则主要是介绍其在各国的应用情况以及如何在我国实施等问题。目前该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还处于初步阶段,在总可捕量的确定、配额的具体分配以及配额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探索适合我国渔业特点和实际管理条件的限额捕捞管理方式,仍是改革和完善我国渔业资源管理需要深入研究的重点。(本文来源于《2018年中国水产学会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期刊2018-11-15)

陈静娜,朱文斌[2](2018)在《我国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以浙北渔场梭子蟹捕捞限额试点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十年来,海洋渔业资源由于过度捕捞、环境污染及栖息地遭破坏等原因而陷入日益枯竭的境地。农业部于2017初,首次将捕捞限额提上了日程。选择浙江和山东两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对限额捕捞制度展开实践性的探索。本文以2017年9月浙北渔场开展梭子蟹捕捞限额管理为例,就目前我国海洋渔业在实施捕捞限额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展开探讨,并分别从技术层面、落实层面、制度和管理层面、政策保障层面及教育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渔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决策时参考。(本文来源于《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马艳霞[3](2018)在《海洋限额捕捞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厦门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马艳霞)4月26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福建省厦门市组织召开了海洋限额捕捞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批准《农业部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本文来源于《中国渔业报》期刊2018-04-30)

沈鹏,赵建军,方锦坤[4](2018)在《渔业生产者参与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渔业是农业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渔业资源匮竭,使渔业生产者的鱼类捕捞数量受到限制,导致渔业生产滞缓。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实施捕捞限额制度,但其施行效果不佳。因此,捕捞限额制度需要渔业生产者的配合,生产者的参与能缓解资源匮乏问题并推动捕捞限额制度高效实施。本文结合渔业生产者参与实施限额制度的重要性,分析渔业生产者参与实施该制度的现状及参与意愿影响因素,探索加大生产者参与力度的可行措施。(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与科技》期刊2018年02期)

胡婧[5](2017)在《2017年限额捕捞制度国际研讨会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27日,2017年限额捕捞制度国际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此次研讨会围绕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捕捞限额管理实践等领域展开深入研讨,通过此次研讨,对进一步完善中国海洋捕捞管理制度、探索渔业资源养护有效途径具有积极的影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本文来源于《中国渔业报》期刊2017-12-04)

陆佼[6](2017)在《我国捕捞限额制度的渔业生产者参与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共中央连续13年发布“叁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2016年更强调要发展新理念破解“叁农”新难题,渔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渔业资源衰退严重制约了渔业经济的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渔业资源急剧衰退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投入管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国渔业资源衰竭的趋势,但我国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地扭转。在宏观经济发展总体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渔业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转型发展。在渔业资源管理尤其是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中结合原有投入控制制度,切实推进捕捞限额管理已成为了时代对我国渔业资源管理的迫切要求。该制度的本质是对人和船管理,各参与者不同策略的选择对其实施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国际学者的研究为捕捞限额制度研究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国内学者则就如何在我国推行该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而为了使得宏观政策能有效实施,需从微观层面进行研究,但以我国渔业背景,从微观层面对该制度渔业生产者行为进行的研究还很少。文章通过梳理世界有关国家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状况,总结了国外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经验与教训,为我国制定合理的该制度方案提供参考。回顾了我国捕捞限额制度思想的提出与演绎过程。然后从监管层面,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捕捞限额制度下参与者的行为,并以该理论分析的结论为基础,对我国上海、山东、浙江渔区展开入户访谈调研,获取了113份有效问卷,进而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证分析了渔业生产者对于捕捞限额制度的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检验了理论演绎推论的正确性,最后在借鉴有关国家实施该制度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如何在我国推行捕捞限额制度的对策。文章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研究背景,阐述了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本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研究的论题与内容。最后介绍了研究方法与研究的技术路线。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学者分别从经济管理学、法学以及生物学领域对捕捞限额制度研究的进行了文献综述,并就国内外学者研究需要突破的方面提出文章的研究内容。第叁章为捕捞限额制度的基本理论及有关国家实施状况。介绍了捕捞限额制度的定义及主要形式,分析了世界有关国家实施该制度的状况,同时回顾了我国捕捞限额思想的演绎过程。第四章为捕捞限额制度参与者行为的博弈分析。从监管层面出发,构建叁方静态博弈模型,研究渔业生产者、渔业监管者和其他渔业生产者的博弈规律,得出以下规律:第一,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能降低渔业生产者的违规捕捞概率。第二,对渔业监管者的监管之有效程度是影响捕捞限额制度成效的重要因素。第叁,渔业生产者之间及社会公众的横向监督及举报奖励有利于提升捕捞限额制度的成效。第四,违规捕捞惩罚额度并非越高越好。第五,捕捞限额制度的监管政策体系应因政策实施阶段及作用区域而适时调整。第五章为渔业生产者捕捞限额制度参与意愿的实证分析。基于第四章博弈分析结论,通过对山东、上海、浙江捕捞渔区的113户捕捞渔业生产者进行一对一访谈式调研。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运用Stata 12.0统计软件,从渔业生产者特征、生产特征、收益状况、资源保护意识以及政府监管力度五个方面实证分析了渔业生产者对捕捞限额制度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得出渔业生产者的年龄、受教育水平、捕捞收入/家庭总收入、举报奖励额/超额捕捞价值、年监管次数等对捕捞限额制度的参与意愿产生正向的影响,总功率与该制度参与意愿呈负相关。第六章为总结、建议及展望。总结全文研究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如何推进捕捞限额制度,并对研究进一步展望。研究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1)监管体系的完备性对制度推行效果产生直接影响;(2)监管力度受制度实施时效影响;(3)实施初期不宜对违规行为设置有奖举报机制;(4)违规捕捞惩罚额度的设置需因时制宜,需根据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来确定;(5)提高渔业生产者的教育文化水平是最佳的路径之一;(6)限制渔船功率也是推进捕捞限额制度的路径;(7)制度实施初期加大监管成本的投入。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了如下主要对策:一、完善渔政监管体系、搭建资源信息系统;二、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叁、由松到严,在既有投入控制制度基础上逐步推进捕捞限额制度;四、结合渔船功率指标改革,逐步推进捕捞限额制度;五、进一步培养渔业自律组织,切实推进共同管理;六、继续加大渔业生产者培训力度,调整渔业补贴方向,引导渔业生产者转产转业;七、落实渔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本文来源于《上海海洋大学》期刊2017-05-21)

张智一,谭春兰[7](2015)在《捕捞限额制度:国际经验借鉴及我国体制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我国近些年来因过度捕捞而造成的愈演愈烈的生态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渔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以国际先进渔业管理体制设计经验为依据,以个案研究法及经验总结法重点分析了冰岛、新西兰等国的TAC制度(ITQ制度)实行的体制设计与我国现阶段渔业管理体制设计,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体制进行设计,得出了初步的体制设计结果,以期对我国渔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2015年23期)

刘若冰[8](2015)在《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这反映了合理利用和养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而传统的对渔船渔具的投入式管理手段在应对日趋恶化的资源危机面前已经力不从心,人们急切的需要寻求新的治理和养护的手段来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种基于渔业资源生物特性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产出式渔业管理手段——限额制度,在国际社会的探索下逐步走向历史的舞台。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基本理论。对海洋渔业限额捕捞予以了明确的定义,海洋渔业限额捕捞具有排他性、时效性和可转让性等特征。公地悲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特许物权理论都是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理论支撑。对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基本理论的概述,探究海洋渔业限额捕捞制度的存在基础,更有助于之后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制度设计。第二部分论述了国外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法律制度以及评价。在新西兰、冰岛等渔业发达国家,渔业限额捕捞制度已经基本完全实施,覆盖了大部分海域及鱼种,其有较为完善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其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都在法律规定中逐步完善。国外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制度在立法、执法以及流转上都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参考。第叁部分浅析了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制度现状的剖析,发现我国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法规不健全,科学的总可捕捞量设定还比较困难,我国关于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流转制度规定不明确,对于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监管主体规定还不完善。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的完善。根据上文中对渔业发达国家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的介绍及评析,结合我国目前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反思我国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并对此进行完善,主要从海洋渔业限额捕捞的立法、总可捕捞量的确定、捕捞限额的流转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几方面来优化我国的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5-04-01)

石峰,邬学成,徐公允[9](2014)在《论中国渔业捕捞限额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捕捞配额制度是指渔民从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捕捞配额,在配额范围内从事捕捞。我国捕捞限额制实现的法律前提是捕捞权可以流转,因此,政府应当建立相关权利流转平台,实行登记生效主义。在实际设定捕捞总量的时候,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不同的渔区,考虑多方面因素设定。在分配总额时,要区分商业渔业与生计渔业,切实考虑传统渔民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配额的有效期限,防止垄断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我国捕捞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4年11期)

闫海,刘若冰[10](2013)在《我国渔业限额捕捞的制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基本确立我国渔业限额捕捞制度。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参考众多因素确定总可捕捞量,而准确评估渔业资源量是基本前提。捕捞限额权是渔业捕捞限额分配与交易的权利基础,渔业捕捞限额分配和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还应考虑兼顾效率。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是我国实行渔业限额捕捞的基础,需要加强海上渔获监管,完善渔获统计,建立高效的渔业执法机制。(本文来源于《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期刊2013-06-04)

捕捞限额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几十年来,海洋渔业资源由于过度捕捞、环境污染及栖息地遭破坏等原因而陷入日益枯竭的境地。农业部于2017初,首次将捕捞限额提上了日程。选择浙江和山东两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对限额捕捞制度展开实践性的探索。本文以2017年9月浙北渔场开展梭子蟹捕捞限额管理为例,就目前我国海洋渔业在实施捕捞限额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展开探讨,并分别从技术层面、落实层面、制度和管理层面、政策保障层面及教育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渔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捕捞限额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赵丽华.渔业管理中的捕捞限额制度研究进展[C].2018年中国水产学会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2018

[2].陈静娜,朱文斌.我国实施捕捞限额制度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以浙北渔场梭子蟹捕捞限额试点为例[J].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8

[3].马艳霞.海洋限额捕捞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厦门召开[N].中国渔业报.2018

[4].沈鹏,赵建军,方锦坤.渔业生产者参与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

[5].胡婧.2017年限额捕捞制度国际研讨会召开[N].中国渔业报.2017

[6].陆佼.我国捕捞限额制度的渔业生产者参与问题研究[D].上海海洋大学.2017

[7].张智一,谭春兰.捕捞限额制度:国际经验借鉴及我国体制设计[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

[8].刘若冰.海洋渔业限额捕捞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5

[9].石峰,邬学成,徐公允.论中国渔业捕捞限额制度[J].现代商贸工业.2014

[10].闫海,刘若冰.我国渔业限额捕捞的制度设计[C].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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