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规约论文-周执前

自治规约论文-周执前

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治规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清代,城市民间规约,自治

自治规约论文文献综述

周执前[1](2016)在《清代城市民间规约及自治功能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城市民间规约主要包括会馆公所等行会章程、慈善组织规章等,它们在城市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一定的自治功能。但清代城市民间规约与欧洲中世纪城市法具有本质的不同,它们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6年01期)

徐阳[2](2016)在《论法治社会背景下的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以《中华佛学院总章》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佛学院总章》是寺庙领域范围内的民间自治机构规约,内容包括总章、内容包括允许开设课程、制定学术标准、财务人事及其相关程序等。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作为一种社会治理规范,在实践过程中所累积的历史经验对于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借鉴意义。通过研究民间自治机构规约的构成特点及其作用,来寻找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发挥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作用的途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0期)

王熙恩[3](2015)在《艺术自治与人文规约——康德与席勒的启蒙艺术观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与席勒从各自的思辨美学角度阐述了艺术自律的可能及其限度,在肯定艺术自律的同时也对之进行了启蒙性的人文条件前置。然而,康德思辨美学确立的艺术自律概念遭到了唯美主义的解构,考虑到唯美主义与康德美学的亲缘关系,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以下问题:康德与席勒在何种意义上支持艺术自由?他们的分歧和共识是什么?只有明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明晰康德、席勒美学与唯美主义之间的重要差别。(本文来源于《中国中外文艺理论研究》期刊2015年00期)

王熙恩[4](2014)在《艺术自治与人文规约——康德与席勒的启蒙艺术观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与席勒从各自的思辨美学角度阐述了艺术自律的可能及其限度,在肯定艺术自律的同时也对之进行了启蒙性的人文条件前置。然而,康德思辨美学确立的艺术自律概念遭到了唯美主义的解构,考虑到唯美主义与康德美学的亲缘关系,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以下问题:康德与席勒在何种意义上支持艺术自由?他们的分歧和共识是什么?只有明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明晰康德、席勒美学与唯美主义之间的重要差别。(本文来源于《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第十一届年会暨“面向时代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14-08-15)

孙斌[5](2014)在《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论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碑刻史料的记载,清代政府对于工商业的监管较为宽松,商人们积极地建立了许多会馆、公所这类行会组织并制定行会规约来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权益。清代律典中为数不多的几条律例以及地方官府判决是清代行规制定的基础,但同时也给商人们留下了很大的立法空间。由律文引申出的自愿原则被官府作为审查与监督行会与行规的标准。这些行会规约大致可以分为行会用人、行会财务、同业救济、商事登记、商事雇用、市场管理等多种制度。行会的处罚、神明的祭祀以及官府的裁决都是清代行会维护行规的重要途径。清代律典中相关民商事条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清代行会具有很高自治性,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习惯法以及专制帝国的统治策略使得朝廷无力亦无意过度干涉民商事社会。(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4-04-01)

孙斌[6](2013)在《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评析——以苏州地区碑刻史料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碑刻史料的记载,有清一代,商人们在长期的商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多彩的商事习惯,同时也积极地建立公所、会馆这类行会组织并制定行会规约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清代律典中为数不多的几条律例以及地方官府判决是清代行规制定的基础,但同时也给商人们留下了很大的立法空间。由律文引申出的自愿原则被官府作为审查与监督行会与行规的标准。这些都使得清代的行会规约体现出了很高的自治性。国家权力不过多介入商业社会,政府充分尊重商人们的自治精神,这在当下仍有一定的价值。(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孙斌[7](2013)在《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评析——以苏州地区碑刻史料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碑刻史料的记载,有清一代,商人们在长期的商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多彩的商事习惯,同时也积极地建立公所、会馆这类行会组织并制定行会规约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清代律典中为数不多的几条律例以及地方官府判决是清代行规制定的基础,但同时也给商人们留下了很大的立法空间。由律文引申出的自愿原则被官府作为审查与监督行会与行规的标准。这些都使得清代的行会规约体现出了很高的自治性。国家权力不过多介入商业社会,政府充分尊重商人们的自治精神,这在当下仍有其一定的价值。(本文来源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张晓燕[8](2007)在《管理规约的“准自治规则”基因》一文中研究指出业主管理规约类似于自治规则,如公司的章程。但业主管理规约又不同于公司章程,因为我国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并没有被法律认可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物权法》中提出的业主管理规约在物业管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在我国的物业管理实践中将被广泛运用。但我国现行立法对"业主管理规约"的法律性质缺乏明确规定,学界也存在对"业主管理规约"的法律性质认定不清的问题。笔者认为业主管理规约类(本文来源于《城市开发》期刊2007年17期)

自治规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华佛学院总章》是寺庙领域范围内的民间自治机构规约,内容包括总章、内容包括允许开设课程、制定学术标准、财务人事及其相关程序等。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作为一种社会治理规范,在实践过程中所累积的历史经验对于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借鉴意义。通过研究民间自治机构规约的构成特点及其作用,来寻找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发挥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作用的途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治规约论文参考文献

[1].周执前.清代城市民间规约及自治功能探析[J].民间法.2016

[2].徐阳.论法治社会背景下的民间自治机构规约——以《中华佛学院总章》为例[J].法制博览.2016

[3].王熙恩.艺术自治与人文规约——康德与席勒的启蒙艺术观解析[J].中国中外文艺理论研究.2015

[4].王熙恩.艺术自治与人文规约——康德与席勒的启蒙艺术观解析[C].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第十一届年会暨“面向时代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4

[5].孙斌.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论析[D].苏州大学.2014

[6].孙斌.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评析——以苏州地区碑刻史料为视角[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

[7].孙斌.清代工商业行会规约的自治性评析——以苏州地区碑刻史料为视角[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

[8].张晓燕.管理规约的“准自治规则”基因[J].城市开发.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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