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张娇娇,陆彦平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张娇娇,陆彦平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领导小组,检察机关,重要改革,检察工作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文献综述

张娇娇,陆彦平[1](2016)在《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委书记姚晓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讨论淮安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原则予以通过。市领导惠建林(本文来源于《淮安日报》期刊2016-08-23)

黄惠玲[2](2016)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带头尊重司法权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部分群众的规则意识不强、程序观念缺位、评判标准模糊且主观随意等问题较为突出。而在依法治理中本应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对诉讼活动和司法裁判的尊重,具体表现为对司法的反感与质疑,更有甚者带(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6-04-30)

闻周娟[3](2014)在《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并正式颁行了《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从而明确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立案查办职务犯罪等职权之外,进一步增加了对司法工作人员尚未构成犯罪但严重违反法律的职务行为进行调查并予以监督纠正的职权,这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在该规定颁行叁年多的时间里,它是否如预期般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它的制度设计是否完善?对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经过调查走访,发现还有不少司法界甚至检察机关的同志,不能准确把握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的概念,在检察实践中,它也由于执行调查主体不统一、调查程序不完善、调查处理结果保障不到位、对违法调查主体监督不明确等原因,没有被充分地运用起来,发挥它应有的积极作用。为此,本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明确概念、统主体、细化程序、强化处理结果保障制度、加强对调查主体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对该规定加以规范和完善的建议,以期有利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全面行使该项职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4-11-01)

高兰圣,裴桂华,范晓蓉[4](2013)在《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的工作机制研究——以民行检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为立足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中各要素的基本内涵(一)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权的内涵在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中,调查权是最核心的要素。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权是指民行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即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的权力,属于依法律授权而享有的一种工具性权力。特点在于:一是调查对象的特定性。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的对象仅针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下文将详细限定司法工作人员范围)。二是调查手段的非强制性。民行检察违(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3年13期)

戴净冰,谢志远[5](2013)在《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行为调查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工作人员是国家司法权利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比一般渎职侵权犯罪更恶劣。本文从司法人工作员渎职侵权行为调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入手分析,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角度,针对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行为调查机制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09期)

刘宇[6](2012)在《整治吃拿卡要六种行为是重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刘宇)“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省委、省政府出重拳,用4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5月11日召开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作动员讲话。    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整治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本文来源于《山西日报》期刊2012-05-12)

张继红[7](2012)在《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侦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司法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严重损害了司法工作的廉洁性,影响司法公正。因此,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受贿犯罪,对于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切入点,在研究受贿犯罪的普遍规律的同时,着重对因犯罪主体特殊性这一特点而产生的具体案件特点进行分析和总结,进而提出行之有效的针对性侦查方法。本文共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概述。这一部分通过对刑法条文的解读了解一般受贿犯罪的构成,明确了本文所指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包括在公安、检察、法院、监狱、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中的从事司法活动的人员,并分析该类犯罪案件日益多发的现状是由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环境等诸多罪因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部分为进一步分析该类犯罪的特点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特点的分析。这一部分以上一部分中提到的受贿的构成要素的结构为框架,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侦查取证方面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首先,就犯罪主体来说,司法人员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且关系网复杂,犯罪动机多样;其次,就犯罪行为来说,具有时间跨度长,次数多,手段隐蔽等特点,且在空间上没有可供勘查的现场;第叁,犯罪结果往往涉及面广,牵涉人员众多;第四,由于受贿犯罪本身定性及来源等比较复杂,加之特殊主体的影响,使得侦查取证有很大难度。第叁部分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侦查对策的分析。这一部分主要是根据上一部分提出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对策。主要以初查和侦查两个阶段为基础展开分析。初查阶段应注重对案件线索来源的深入分析,以及合理的初查布局,在秘密初查的同时抓住时机及时立案;在侦查阶段,则应注意掌握侦查的主动权,深入细致地进行侦查,获取并审查相关证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2-03-20)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陈胜才,肖洪[8](2011)在《遏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之对策——以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在近些年呈现出上升趋势。作为具有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在遏制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中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为视角,分别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以期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实现减轻和遏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之效果。(本文来源于《重庆与世界》期刊2011年19期)

王连华[9](2011)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现状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一个社会中,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可能产生腐败,而司法腐败属于最危险的腐败,因为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也被突破,整个社会的公正也就崩溃了。司法人员枉法弄权,不依法办案,将案件办成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对法律尊严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经济报》期刊2011-01-07)

陈宇[10](2008)在《非法作坊爆炸两工作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一文中研究指出两名以往只会受到行政处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首次被移送司法机关——8月27日,成都市安监局对今年5月4日发生在邛崃市的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在烟花爆竹事故处理上对负有责任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追究法律责任,这在成都市还是首次。(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08-08-29)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部分群众的规则意识不强、程序观念缺位、评判标准模糊且主观随意等问题较为突出。而在依法治理中本应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对诉讼活动和司法裁判的尊重,具体表现为对司法的反感与质疑,更有甚者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论文参考文献

[1].张娇娇,陆彦平.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N].淮安日报.2016

[2].黄惠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带头尊重司法权威[N].人民法院报.2016

[3].闻周娟.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实证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4

[4].高兰圣,裴桂华,范晓蓉.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的工作机制研究——以民行检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为立足点[J].中国检察官.2013

[5].戴净冰,谢志远.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行为调查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

[6].刘宇.整治吃拿卡要六种行为是重点[N].山西日报.2012

[7].张继红.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侦查[D].西南政法大学.2012

[8].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陈胜才,肖洪.遏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之对策——以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为视角[J].重庆与世界.2011

[9].王连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现状与思考[N].黑龙江经济报.2011

[10].陈宇.非法作坊爆炸两工作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N].四川日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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