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定论文-郭华江,季军

执行法定论文-郭华江,季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执行法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暂予监外执行,法定事由,立功表现,盗窃罪,犯罪性质,有期徒刑,刑罚目的,刑罚执行,人身危险性,无期徒刑

执行法定论文文献综述

郭华江,季军[1](2019)在《暂予监外执行并非减刑审理阻断的法定事由》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0年,王某因犯盗窃罪被A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生效后交付L监狱执行。2015年7月,王某因确有悔改表现,L监狱向L市中级法院提请减刑六个月。减刑审理期间,王某因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被L监狱所在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L监狱依(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3-29)

梁仕成[2](2018)在《法定起诉期限未满 行政处罚不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未满前,办案机关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对这一问题,一些基层(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期刊2018-12-27)

龚诚良,方帅,黄宇珂[3](2018)在《推动特定主体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以来,衢州两级法院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以多举措对涉党员干部等特定主体被执行人的案件开展联合惩戒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结合大整风“十大行动”,失信行为入档案7月13日,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衢江(本文来源于《衢州日报》期刊2018-10-02)

张蜀君[4](2018)在《乐视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连带”法定代表人刘淑青不能乘飞机高铁》一文中研究指出18日,乐视网称公司被两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值得注意的是,这可能让乐视网法定代表人刘淑青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遭遇“连带”影响。原因是啥?未支付市场推广费和服务费18日晚间,乐视网发布公告称,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本文来源于《重庆商报》期刊2018-09-19)

郝晓敏[5](2018)在《执行程序中公司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制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为防止诉讼过程中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法律责任,尤其是在执行阶段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给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带来巨大执行困境,有些法院通过裁定的方式限制执行过程中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很多个案取得了一定效果。由于立法缺位,司法实践中应对该行为的规制方式甚多,也有学术上的一些争议。结合实践,提出预先防止恶意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法院应谨慎限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加以完善规避执行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健全法律制度追究违法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以期在现行立法和实践中破解公司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8年08期)

赵莉[6](2016)在《我国遗嘱执行人法定权责模式的选择——管理清算型抑或监督保全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没有在《继承法》中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导致实践中即使立遗嘱人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其亦无法完成遗嘱所指定的执行任务。学界多主张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的权利,英美法赋予遗嘱执行人以管理清算权责;大陆法系的法国仅赋予监督保全之权责;采当然继承模式的日本法建立了以管理清算为核心的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却在实践中引发了与继承人管理清算权责的冲突。我国在遗嘱执行人权责内容的立法选择上,应注意避免日本法上的问题,可由立遗嘱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清算抑或监督保全之权责;在立遗嘱人未予明确时,法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为监督保全,以避免和继承人的权责发生冲突。(本文来源于《金陵法律评论》期刊2016年01期)

张伟[7](2017)在《对被执行公司能否限制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为防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部分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执行裁定书,请求后者限制被执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个别案件取得了一定效果。鉴于依法执行和规范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上位价值和基本准则,笔者认为对被执行公司限制变更法定代表(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08-16)

刘俊[8](2017)在《法定继承遗产可否强制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问:李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逾期不还,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而李某一直未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李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此后不久,李某的父亲去世,其名下的一套住房正在拆迁,张某要求执行李某继承的该房屋拆迁补偿款部分,但李某表示其放弃继承(本文来源于《安徽日报》期刊2017-08-09)

崔宁[9](2017)在《破解公司执行难之路径选择——以完善失信公司法定代表人惩戒机制为突破口》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两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向执行难开战,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叁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现今公司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逐年攀升,"无赖公司""僵尸公司"日渐增多。公司作为现代社会商业文明的杰出产物,为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提供了无限动力。但在公司设立之初,即有社会学者对公司本身存在的缺陷提出担忧。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该制度既为公司提供了巨大活力,但也带(本文来源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7-05-15)

廖雪伶[10](2017)在《我国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事由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在民商事领域仲裁制度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重要选择。与诉讼形式相比,仲裁制度虽然也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但却与司法权有着显着的区别,与诉讼代表着国家强制性相比,仲裁制度的本质是民间性。现代社会中,仲裁裁决一般被视为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类,但是该生效文书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法院,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的出发点之一就是要对仲裁裁决生效后,裁决所载明的权利如何得以真正实现进行理论的探讨和司法实践的研究。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正是联系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纽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仲裁裁决实现的非正常方式(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相比),在此过程中,接受申请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态度从个案层面决定了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是否能够实现,从宏观层面则对仲裁制度能否发挥其快速定纷止争的职能产生重要的影响。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各国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一般不是无条件地、机械的对该裁决结果强制执行,而是允许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而审查的依据,即法院可以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标准,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一般来说,各国立法中均对这一制度作出了安排,除立法规定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下法院有权拒绝执行外,对于不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决,法院将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从这个维度,立法对该法定情形的规定,反映出一国对仲裁裁决予以司法审查的侧重点。审查的重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各国国情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而不予执行的理由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司法权与仲裁制度关系的缩影。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概述,在该部分中笔者对仲裁制度的概念及制度价值,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基本内涵、程序价值、必要性等方面进行论述,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文章第二部分则主要对当前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立法实践和发展过程进行了研究,通过查阅资料,比较了域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并对仲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针对我国现阶段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事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第叁部分主要对当前我国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完善建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如何设置,体现了一国司法与仲裁之间的关系,只有把握好司法审查的度,才能够实现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仲裁和诉讼更好地配合,共同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任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领域的法定事由,就是司法审查中"度"的体现,关于这一点的立法设定应当具有科学性。本文对此进行初步、不成熟的研究,更期望能有更多有识之士对这一领域进行更为深刻地研究。(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7-05-01)

执行法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未满前,办案机关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对这一问题,一些基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执行法定论文参考文献

[1].郭华江,季军.暂予监外执行并非减刑审理阻断的法定事由[N].检察日报.2019

[2].梁仕成.法定起诉期限未满行政处罚不可申请强制执行[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

[3].龚诚良,方帅,黄宇珂.推动特定主体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N].衢州日报.2018

[4].张蜀君.乐视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连带”法定代表人刘淑青不能乘飞机高铁[N].重庆商报.2018

[5].郝晓敏.执行程序中公司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制路径[J].现代商业.2018

[6].赵莉.我国遗嘱执行人法定权责模式的选择——管理清算型抑或监督保全型?[J].金陵法律评论.2016

[7].张伟.对被执行公司能否限制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探讨[N].人民法院报.2017

[8].刘俊.法定继承遗产可否强制执行[N].安徽日报.2017

[9].崔宁.破解公司执行难之路径选择——以完善失信公司法定代表人惩戒机制为突破口[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7

[10].廖雪伶.我国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事由研究[D].安徽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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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定论文-郭华江,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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