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适用论文-本报记者,王玮

法条适用论文-本报记者,王玮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条适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臭气,固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局,污染者,水污染物,指导性案例,中华环保联合会

法条适用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王玮[1](2020)在《法院支持对固废产生的臭气适用处罚较重的法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王玮北京报道 为加强和规范案例指导工作,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和统一,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第24批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例。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介绍,截至2019年底,最高法已从全国法院审结的环境(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20-01-17)

李加祥[2](2019)在《法条“竞合”该如何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个规定是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另一个规定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由于二者差别很大,实践中,自2016年1月1日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施行以来,对该法第99条与第108条“(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11-05)

付倩[3](2019)在《法条竞合特别关系法律适用原则的悖论与归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条竞合特别关系法律适用有着"特别法绝对优先"与"普通法补充适用"之争。争议双方对该问题的探讨,已超越基本的定罪量刑问题,深层次表现为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之争。而通过抛却对两大原则泛化而不确切的感受,对具体内涵分析发现,"普通法补充适用"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成文、严格、明确、适正的要求,相反能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全面评价和禁止重复评价的要求。(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李勰[4](2019)在《准用性法条适用的法律论证——兼论其适用的程序规范》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的健全和进步,可以类推适用作为测试的指标,并因类推适用而渐趋成熟。准用性法条实质是类推适用。准用性法条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74条已在司法实践获得广阔舞台,但其在法学方法论上的研究却是乏善可陈,实践中对于准用性法条的适用表现出肆意与茫然。裁判者缺乏准用方法,只是按照自己的判断予以准用。如何使法官判断成为一项以理服人、趋于客观化的价值判断,要从准用的内部证成出发,通过构建准用前提、准用基础、准用实质、准用结果的准用逻辑程序和结构;然后通过归纳、权衡比较点对准用予以实质论证的外部证成;最后通过准用模式、举证责任、争点阐明构建其适用的程序规范。如此方能构建准用性法条适用的法律论证程式,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从而使准用性法条的适用以一种理性、客观的方式达成,也为新合同类型的发展提供试验性机制。(本文来源于《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朱宏[5](2019)在《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着作权使用纠纷法条适用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一则最高院的民事裁定书中的法律适用引出的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单方使用权的思考。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使用中,合作作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纠纷,适用着作权实施条例第九条会存在一些疑问。试图通过对着作人身权与着作财产权的辨析,解决部分疑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7期)

马浙乐[6](2018)在《P2P犯罪的法条适用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P2P网络借贷属于新型的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我国在借鉴国外传统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出多种异于纯中介的运营模式,缺乏监督导致运营模式发生异化,严重触及法律底线,P2P领域成为网络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发地带。P2P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由于针对P2P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致使金融创新演变为金融犯罪,而其中的e租宝案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焦点。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e租宝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网络平台发布虚构的融资租赁项目,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人民币约762亿元,未兑付金额达380亿元,严重侵害国家金融秩序和公民财产权利。本文先通过对e租宝案件情况的介绍及判决结果,引出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的异化,非法集资犯罪在借助网络工具的情况下,出现了有别于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独有特征。而后,笔者深入剖析e租宝案的发展始末和运营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e租宝案出现的较大争议焦点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先就P2P网络借贷中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进行辨析,并提出自已对e租宝案的一些见解和看法。再次,e租宝案主要涉及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在网络环境下非法集资案件,认定上出现新的问题和难点,尤其是非法占有目的的研究,本文在进行法律分析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新颖实用的观点。最后,在对整个案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网络非法集资活动高发的情况下,笔者提出当前司法环境下针对P2P网络借贷刑事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现实起到帮助作用。(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8-12-05)

徐彰,汪自成[7](2018)在《P2P网络借贷中民事与刑事法条适用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P2P网络借贷案件在法条适用中必然存在刑事和民事上的交叉。在非欺骗型P2P网络借贷中,法条适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的不当扩张,导致合法行为的入罪化;在欺骗型P2P网络借贷中,法条适用的主要问题是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界限的模糊,导致一般民事纠纷的犯罪化。应通过对司法解释中相关条款的修正,并针对互联网行为的特殊性出台专门的赦免条款等对P2P网络借贷中的法条适用加以完善,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11期)

周国良[8](2018)在《实践之困:如何理解法条和仲裁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一篇文章中的案例,是一个很典型的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案件。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述,在实践中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二倍工资"、第二倍工资与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本文来源于《人力资源》期刊2018年09期)

曹金林[9](2018)在《论刑法中法条竞合特别关系的界定及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条竞合问题是立法问题,更是司法问题,是法规范的内部问题。法条竞合的判断是为了禁止重复评价,想象竞合的判断是为了禁止重复处罚。只有具有特别关系的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的竞合,才能称之为法条竞合。特别法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增加不同的犯罪对象,不同的犯罪主体等构成要件要素。无特别增添构成要件因素的是普通法,有特别增添因素的是特别法。特别关系是法条竞合的惟一关系,只有描述同一犯罪行为,同一犯罪客体,在同一犯罪客体的评价上,从犯罪构成四要件综合判断具有种属关系的法条之间才具有特别关系,才构成法条竞合。在特别关系的法条竞合适用原则中,产生“特别法条较普通法条轻”的矛盾,这与中国语境下法律术语界定不清有重大关系,是由于特别法规定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小,刑法立法滞后,立法者失误,刑事政策的需要等多重原因产生的。在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中,应坚持“特别法绝对优先说”,否定“重法补充适用说”,重法优于轻法原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应予以否定。对于法条竞合特别关系适用原则中存在的“特别法处罚较普通法轻”、司法解释对数额确定导致的量刑不公、“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定性不明等现实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法者应不断纠正立法中出现的实质性错误,亡羊补牢,而不应采用违反刑法基本原则的方法而粉饰其错误;应坚持仅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应坚持先定罪,后量刑的逻辑顺序,而不应量刑反制定罪;对于未达数额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未遂犯,在既遂犯的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而不应适用普通法;“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而不属于禁止性规定,应根据法条间的具体竞合关系,择一适用。(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8-06-01)

王顺利[10](2017)在《浅析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标准和刑罚适用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领域中比较复杂的问题,此问题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二者的区分标准,很多刑法学者还是有很大的争议,纷纷提出了不同的学说,但各有利弊,笔者在诸多大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对于二者具体怎么适用刑罚的问题还是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这些无疑都对理论和司法实务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讲述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以及二者的区分方法。第一节,分析了想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特别对其行为的性质和个数,主观罪过的形式都做出了比较细致的分析。笔者认为想象竞合中一行为有多个刑法学上的意义,同时分析这种理论并不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相抵触。笔者在主观方面主张多种罪过都可以。第二节,分析了法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同时从直观上与想象竞合做出比较。第叁节,在分析二者概念和本质的基础上,举出目前存在的有关二者区分标准的主要学说,包括法条关系说,犯罪构成要件说,客体说和全部评价说,笔者分别分析各个学说的优缺点,并用实际例子证明现有学说都不能很快捷的解决实务中的问题。第四节,在现有学说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区分标准。即"行为区分法益说"把行为区分理论和法益说相结合来讨论,并用例子进行验证。下篇,主要解决的是在区分出二者之后的问题,即具体适用刑罚的问题。第一节,分析了想象竞合的刑罚适用,并从行为,罪过等方面阐述其均轻于多次数罪,因此不应数罪并罚。第二节,在分析法条竞合的刑罚适用时具体讨论两种特殊的情况,即特殊法轻于普通法时的刑罚适用问题,以及按照特殊法条的行为方式但是不符合特殊法条时能否适用普通法条的刑罚适用问题。笔者认为这两个本质上应是一个问题,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应该抛弃"重型主义"的思想,遵循"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应从多角度给予分析,以做出较合理地解释。(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7-03-10)

法条适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个规定是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另一个规定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由于二者差别很大,实践中,自2016年1月1日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施行以来,对该法第99条与第108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条适用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王玮.法院支持对固废产生的臭气适用处罚较重的法条[N].中国环境报.2020

[2].李加祥.法条“竞合”该如何适用?[N].中国环境报.2019

[3].付倩.法条竞合特别关系法律适用原则的悖论与归位[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4].李勰.准用性法条适用的法律论证——兼论其适用的程序规范[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19

[5].朱宏.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着作权使用纠纷法条适用思考[J].法制博览.2019

[6].马浙乐.P2P犯罪的法条适用及完善[D].浙江大学.2018

[7].徐彰,汪自成.P2P网络借贷中民事与刑事法条适用及其完善[J].南京社会科学.2018

[8].周国良.实践之困:如何理解法条和仲裁适用[J].人力资源.2018

[9].曹金林.论刑法中法条竞合特别关系的界定及适用[D].广西大学.2018

[10].王顺利.浅析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标准和刑罚适用问题[D].山东大学.2017

标签:;  ;  ;  ;  ;  ;  ;  ;  ;  ;  

法条适用论文-本报记者,王玮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