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不引渡论文-张昊霞

政治犯不引渡论文-张昊霞

导读:本文包含了政治犯不引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政治犯,认定标准

政治犯不引渡论文文献综述

张昊霞[1](2017)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下政治犯认定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目前各个国家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之一,作为引渡制度的例外,该原则在保障人权和尊重国家主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对于政治犯的认定,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尚未形成明确的标准。由此导致相关国家在处理政治犯的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很多涉及政治犯认定的案件都悬而未决。这类情形的存在不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有损于正义的实现,还致使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对请求国与被请求国之间的国家关系也产生不利影响。只有明确政治犯的认定标准,在互相尊重主权的前提下,各国达成共识,才能解决引渡过程中由于标准不明确而引发的各种问题。因此,研究政治犯的认定标准,对于解决理论分歧及处理争议性的引渡案件,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文章运用概念分析、比较研究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政治犯认定的理论标准及现实问题进行阐述。首先概括介绍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产生发展的过程,并从理论与现实两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政治犯认定中存在的争议;然后从国际法角度阐述了政治犯认定的理论基点,即国家主权的受限性,人权冲突时权衡利弊的必要性以及避免干涉他国内政叁个依据;在此基础上,对斯诺登、杨秀珠、热比娅叁个热点人物的政治犯身份,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通过上述分析,论述并归纳得出明确的政治犯认定标准:主标准为结合犯罪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判断,辅助标准为以列举形式明确排除政治犯的例外;并针对国内外关于政治犯争议的现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7-05-24)

王亚男[2](2017)在《“限制-保护”模式下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逆向矫正》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体系中引渡制度里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但该原则并非绝对,也应受到限制。近年我国重视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工作,同时也积极提倡保护依相应国际公约或习惯而被认定为政治犯的合法权益。"限制—保护"模式是指在保障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适用的前提下,明确限制的轮廓,接受国从而对滥用此原则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引渡的决定。这一理论模式有助于我国海外追逃工作的纵深推进。实现这一模式,需要在"限制"和"保护"之间设定一种主次性的平衡关系,基于这种关系设立一定的轮廓来界定两者的边界,才能有效地矫正并衡平这一模式下的各方权益。(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7年05期)

马媛[3](2017)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排除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国际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区别于其他原则的一点是,该原则中的“政治犯”一词包含很多意识形态层面的因素,由于各个国家的意识形态、传统观念和政治制度、法律制度都不尽相同,因此对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也不一样,这就导致一种复杂情况的出现,即被某国追查的犯罪人向另一个国家申请“政治避难”来逃脱国内的法律制裁,当两国对引渡程序进行交涉时,有引渡双边条约时操作就容易的多,然而当两国并无引渡条约时,引渡程序就会出现以上提到的情况。除此之外,由于理论和实践中对“政治犯罪”一词的模糊界定和使用,常常使本应得到引渡的普通犯罪行为,利用该原则和定义的模糊性来逃避国内法律追究,或者因为各国基于本国利益的考量,对他国逃至本国的犯罪人给予保护,这就破坏了两国之间可能存在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有悖于国际社会和平发展的要求。除了原则适用不明确的问题之外,引渡程序中的审查机制也是争议较多的问题,综合审查制在发挥优势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弊端,这些问题都需要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有所调整和改进,解决以上问题能够使各主权国家更加明确自身的主权范围,在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前提下保护本国利益,维护国际社会秩序,同时也能够在引渡程序中更加全面地保障被请求引渡人的人权,这对于国际法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研究发展都具有一定意义。因此,明确“政治犯罪”的概念,明确“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排除适用范围,提出问题并提供完善建议,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论文共分四大部分,分别是“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排除适用概述、“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排除适用的主要内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排除适用的发展趋势、“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排除适用中的问题及建议。在阐述过程中,主要借鉴国际社会现有的法律文件以及学者的见解,加之个人有限的观点,对于该原则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对策提出见解。本论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价值研究、文献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各国学者研究为理论支撑,立足于国内外立法和研究现状,首先对“政治犯罪”这一概念做出分析论述,中间会涉及到概念辨析,其次,通过对选题存在的漏洞进行论述说明,并提出个人见解,最后通过对选题内容的介绍总结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排除适用的发展趋势。中间会涉及到对“杨秀珠案”和“斯诺登案”的介绍,用于辅助说明腐败犯罪和其他行为的“政治性”判断,得出结论即不能将腐败犯罪视为政治犯罪从而以该原则为由拒绝引渡,且国际社会需要进一步明确排除适用的范围,以使国家间进行引渡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引渡程序的审查方面,首先要明确“政治犯罪”概念,其次要明确“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排除适用范围,然后要强化司法机关在引渡程序审查中的作用,分散被请求国的绝对权力,建立审查程序的监督和异议机制,保证审查结果的绝对公正。(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7-05-01)

唐书娟[4](2015)在《试论政治犯不引渡——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引渡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引渡的理论和实践中最为复杂、敏感和捉摸不定的问题。面对日益猖獗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似乎为其提供了一顶保护伞,因为恐怖主义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政治性。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国际社会作了诸多努力,引入了恐怖主义"非政治化"和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本文来源于《赤子(上中旬)》期刊2015年09期)

杜雪[5](2015)在《韩国法院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产生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随着自由、民主、人权这些符合历史潮流的资产阶级思想深入人心,以比利时为起点的各国开始了将政治犯罪行为排除在普通刑事犯罪之外不进行引渡的实践,并逐渐使之发展为国际上普遍承认的一项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确立对于保护人权,推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有着积极的作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现代引渡制度诞生的主要标志,发挥着保护人权等重要功能。但是,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国内立法,都没有对该原则中的重要因素“政治犯罪”进行定义,各国均依据各自的标准对政治犯罪进行解释,致使该原则在适用中很不统一,甚至出现被滥用的情况。为明确界定“政治犯罪”,学术界提出了各种方法,各国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一些标准。2013年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对日本欲引渡“纵火犯”刘强的请求做出了判决,认定刘强的犯罪行为当属政治犯罪,因而拒绝了日本的引渡请求。韩国法院对刘强的判决赢得了东亚各国的认同。刘强案的发生将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又拉回到公众的视线,一时又兴起了对如何界定政治犯罪的讨论。韩国法院关于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判例只有叁个,首次对政治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在阮有政案件里。在韩国法院对阮有政案件的审判跟据韩日引渡条约以及“优越性理论”综合判定阮有政的犯罪行为构成政治犯罪。之后发生的刘强事件,韩国法院借鉴了对阮有政案件的审判的经验,并根据社会环境和历史因素等与案件有关的主客观要素,综合判定刘强对靖国神社纵火的行为构成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的政治犯罪,韩国据此拒绝了日本的引渡请求。韩国法院通过对阮有政和刘强案件的审判,总结出认定政治犯罪的几项判断标准:(1)犯罪行为人的动机;(2)犯罪行为人的目的;(3)犯罪侵害对象的性质;(4)犯罪人所追求的政治目的和犯罪行为间具有有效关联性;(5)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6)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即被侵法益所遭受侵害的程度与政治目的之间是否可以保持平衡。所以,要判断是否构成政治犯罪,法院需要充分考虑对犯罪人有利或不利的因素以及犯罪人的主客观要素,并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判断,然后据此对罪犯进行量刑。韩国法院还必须要考虑引渡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间因各自的历史背景、对历史事实认识上的差异以及在政治立场是否对立等情况,综合判断该犯罪行为到底属于相对政治犯罪中的普通犯罪还是政治犯罪。韩国法院在判定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标准上采取了瑞士法院的“优越性理论”,并且韩国法院根据该理论的理念、价值,对认定政治犯罪充分的考虑了犯罪人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以及与犯罪相关的各种因素。韩国法院通过对上述两个案例的判决,确立起了界定政治犯罪的评价标准,为韩国法院以后在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实践中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同时也为他国在具体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时提供了参考。(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5-05-01)

薛梦洁[6](2014)在《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引渡原则中的例外原则,其保障人权、体现国家主权,并且在保障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发挥了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但同时它也是引渡原则中最富争议的原则。引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外交活动,不可避免的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则更甚,甚至沦为一些国家的"政治工具"。对于如何规避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滥用,发挥原则订立的初衷,关键还是在于从其根源解决其本身的概念问题。同时,如何更好地运用此原则,还需要各国之间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力求打破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如今所面临的瓶颈困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27期)

章成[7](2013)在《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在国际引渡制度中既是地位以及被接受程度最高的一项法律原则,同时亦是不确定性因素最多和争议最大的法律原则。因此,以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为视角,不仅可深化对该项原则具体涵义的理解,亦可站在历史的高度,增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之所以作为国际引渡制度基础原则而存在的说服力,此外,亦有助于开拓和丰富引渡法律研究的具体思路与方法。(本文来源于《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6期)

章成[8](2013)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法理基础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国际引渡制度基本原则中普及程度最高、最普遍的一项法律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同时亦是最复杂、争议最大、不确定性最多的法律原则。本文力图以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为研究的视角,从历史角度,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法理基础进行探索,以期开拓此类课题研究的视野,丰富相关引渡研究的方法和思路,并可对今后相应的理论探讨有所助益。(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11期)

陈雅婷[9](2013)在《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困境——以原则的发展进程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现代引渡制度的诞生标志,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在引渡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其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保护基本人权,鼓励民族解放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着肯定利他主义和尊重各国主权的价值内涵。然而近年来,为避免在适用过程中被滥用,其适用范围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但在实践过程当中,仍有认定标准、认定权归属、政治操控等问题存在,极大削弱了这一原则本应发挥的积极作用。为解决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困境,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28期)

耿芳[10](2013)在《以政治犯的定义为视角试论外逃贪官的引渡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贪官外逃已成为我国腐败治理工作的难点,部分高官在成功外逃后,往往向当局申请政治难民地位以期获得政治庇护和杜绝被引渡回国的可能。然而,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不认为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属于政治犯的范畴,这无疑减轻了我国引渡贪官的难度。因此,我国在寻求相关国家司法合作的过程中应明晰政治犯罪和经济犯罪之间的界限,以促进引渡工作的开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06期)

政治犯不引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体系中引渡制度里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但该原则并非绝对,也应受到限制。近年我国重视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工作,同时也积极提倡保护依相应国际公约或习惯而被认定为政治犯的合法权益。"限制—保护"模式是指在保障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适用的前提下,明确限制的轮廓,接受国从而对滥用此原则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引渡的决定。这一理论模式有助于我国海外追逃工作的纵深推进。实现这一模式,需要在"限制"和"保护"之间设定一种主次性的平衡关系,基于这种关系设立一定的轮廓来界定两者的边界,才能有效地矫正并衡平这一模式下的各方权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政治犯不引渡论文参考文献

[1].张昊霞.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下政治犯认定标准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7

[2].王亚男.“限制-保护”模式下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逆向矫正[J].江西社会科学.2017

[3].马媛.“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排除适用研究[D].辽宁大学.2017

[4].唐书娟.试论政治犯不引渡——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为视角[J].赤子(上中旬).2015

[5].杜雪.韩国法院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研究[D].吉林大学.2015

[6].薛梦洁.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4

[7].章成.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8].章成.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法理基础探索[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9].陈雅婷.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困境——以原则的发展进程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

[10].耿芳.以政治犯的定义为视角试论外逃贪官的引渡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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