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有效性论文-陈玮冰,武晋,Bradley,C.Parks

援助有效性论文-陈玮冰,武晋,Bradley,C.Parks

导读:本文包含了援助有效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地理影响评估模型,农业援助,中非经济合作

援助有效性论文文献综述

陈玮冰,武晋,Bradley,C.Parks[1](2019)在《基于地理影响评估模型的我国对非农业援助的有效性检验》一文中研究指出对非洲农业援助一直是我国对外援助的重点领域,但其有效性及可持续性一直存在争议。文章运用地理影响评估模型,基于2001—2017年我国对36个非洲国家中的485个地区的农业援助项目和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数据,于我国对非农业援助的有效性进行了整体性回归分析,并加入地区固定效应进行了有效性的可持续性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对非农业援助整体上显着提高了受援国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开展后的第二年开始持续稳定地提升当地农业生产能力,说明项目具有较稳定的可持续性。(本文来源于《统计与决策》期刊2019年21期)

李富民[2](2019)在《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的有效性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如今的阶段,伴随着我们国家法治理念的深入,法律援助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基于法律援助自身所具有的实际特征,它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通过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区分,可以将其划分成为刑事法律援助以及民事法律援助。为了能够更好的对人权做出保障,在刑事司法体制之中积极的运用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就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通过与各位进行分享,希望能够给各位带来一些指导和帮助,更好的推动法治社会的构建。(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宋志军[3](2019)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明显扩大,律师权利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但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率低、通知与指派信息交流不畅、律师意见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突出。应确立强制辩护原则,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应当援助的范围,扩充法律援助律师权利,通过少年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通知、指派和律师介入办案的效率,建立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熊治,廖秋娴[4](2019)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援助有效性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中国对"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数据,采用动态面板系统GMM方法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中国对外援助对其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是存在"门槛效应"。研究结果还发现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援助有效性的影响不明显,但是中国对外援助的有效性受到其收入水平的影响,援助对中等收入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显着,但对低收入国家的影响则不显着。此外,"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劳动投入、资本投入、资源禀赋、对外开放程度、基础设施水平及腐败程度也会显着影响其经济增长。(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期刊2019年06期)

吴雪玲[5](2019)在《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法律援助辩护范围不断扩大:从覆盖的诉讼程序阶段看,其由庭审前移至侦查、起诉阶段;从覆盖的犯罪类型看,在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由只针对特定情形下的刑事案件扩大至所有犯罪类型的案件。尽管如此,提升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仍具有重要意义。所谓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特指从辩护有效性亦即辩护质量的角度来探讨法律援助辩护。辩护有效性的含义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其一,辩护律师须忠于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具有为之努力的主观意愿。其二,辩护律师必须在辩护的一系列活动中采取当时当地有利于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尽职行为。其叁,辩护意见应合理。笔者通过实证调研发现,司法实务中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仍旧不足。主要表现为:由于客观、主观因素的影响,辩护律师阅卷时间有限、会见次数不足、调查取证不够,庭前准备工作的不足导致其提出的辩护意见往往流于形式性的量刑方面的意见,较少涉及更为复杂且重要的定罪方面。此外,由于整体辩护质量不高,加之对提高效率快速结案的过度追求,实践中存在部分法官对法律援助辩护重视不足之情况。笔者调研中还发现,被告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缺乏信任,也是制约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的因素之一。之所以产生上述情况,笔者认为问题之症结在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是法律援助补贴畸低,难以保障律师的合理收益,甚至不足以抵消基本的办案成本,极大地打击律师的辩护热情;二是我国的法律援助辩护并不具有自主选择性,相关案件作为法定义务被统一分配,不具有市场选择性,一定程度上亦严重制约着律师的积极性;叁是制度规定的法律援助辩护时间明显不足,在客观上严重制约律师的辩护准备效果;四是我国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准入规定模糊笼统,除死刑案件有“指派具有一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相应要求,实践中大量案件并无相关准入规定,导致相关律师能力素养参差不齐,有部分重大疑难案件甚至由缺乏办案经验的律师处理;五是法律援助监督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起一整套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估奖惩机制,导致律师的辩护质量缺乏横向和纵向的有效比较。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完善路径:一是提高法律援助辩护办案补贴;二是引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辩护的供给方式;叁是优化法律援助辩护期限的相关法规制度;四是提升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门槛;五是完善法律援助辩护监督机制;六是推进法官业绩考核科学化。(本文来源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期刊2019-04-01)

侯丹迪[6](2019)在《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缺失,成为制约制度发展的瓶颈。只有充分发挥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作用,才能更好体现制度设计的价值。同时,任何司法制度的运行都不是孤立的,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有效实现与侦查阶段有效辩护、传统援助律师、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密不可分。因此,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研究不能局限于制度本身,要将其置于整个司法背景下进行解读,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及其完善路径进行探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概述。首先,是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概念的界定,从“侦查阶段法律援助”以及“有效性”两个方面展开,将其定义为侦查阶段国家能及时为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且要求提供援助的律师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使辩护具有实质效果。在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内容;其次,根据服务对象是否固定,将侦查阶段法律有援助效性的类型分为法律援助传统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两个类型;最后,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蕴藏的人权保障价值、平等价值进行分析,得出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在理论研究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的分析。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问题的分析一定要与“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问题相区别,同时,对问题的分析要以“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内容为基础。基于此,本文从立法内容、援助经费、律师会见、人员数量及质量、评估机制五个方面进行探讨,并对其成因进行分析。第叁部分是对英国以及新西兰侦查阶段法律有效性的考察。英国和新西兰虽然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但是法律援助质量保障项目发展迅速,已将实践做法上升到了制度构建的层面,为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规范的引导。所以,本文对英国和新西兰法律援助传统援助律师和值班律师进行分析,并对先进经验进行总结。第四部分是我国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实现,这是本文分析的重点。为实现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运行,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法律经费保障机制,规制援助律师会见权,完善援助律师体系,最后构建适用于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各方面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有效实现。(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9-03-26)

鲁春秀[7](2019)在《“援助有效性”到“发展有效性”国际教育援助理念演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国际教育援助理念从二战至今也发生了重要的改变。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援助理念,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功利主义阶段,援助注重经济发展和短期利益的获得;反思调整阶段,这一阶段的国际援助经历了衰退和复兴,更加注重社会的整体发展和人类的基本需求;进入21世纪后,更加注重"援助有效性";第四个阶段中出现的《釜山宣言》将援助理念的重点转移到了"发展有效性"上来。(本文来源于《郑州师范教育》期刊2019年01期)

张镝,姜鑫[8](2018)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效性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伊始,刑事法律援助再度成为法学界关注焦点之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性作为法学新视角,是从形式法律援助到实质法律援助的必然过渡。在司法实践中,美国公设辩护人制度以指派或雇佣律师方式为面临刑事指控个人的利益代理,具有一定针对性及专业性。公设辩护人制度强调国家责任,为刑事法律援助提供强制性保障,有效防止法律援助流于形式,具备一定可行性。为保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还需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监管机制,包括职业律师培训、质量评估指标和奖惩机制等,从实质上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公正性及有效性,达到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目的。(本文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6期)

苏月[9](2018)在《多边开发银行援助有效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多边开发银行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旨在重建战后全球经济、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改革并消除贫困。半个多世纪以来,多边开发银行为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多边开发银行能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发展资金和专业咨询,也是国际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因此在私营金融部门发展日益成熟的今天,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多边开发银行的援助有效性面临着多重挑战,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来研究多边开发银行的援助有效性问题。宏观层面,本文分析了多边开发银行的成立背景、治理结构和援助实践。本文发现,多边开发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双边援助体系不平衡问题,但是中等偏下收入水平的国家很难从现有的援助体系中获益。本文还对照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对多边开发银行的援助规模和分布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其在收入公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受援国经济结构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多不足。微观层面,本文分析了影响多边开发银行微观援助项目有效性的因素和机制。本文通过整理世界银行1996年以来的340个项目完成报告,构建了新的数据资料库。这个数据库与世界银行本身的项目数据库相比,增加了如下指标:项目批复时预计的建设工期和实际的建设工期、预计和实际的项目成本、借款国的出资金额、共同融资出资方以及共同融资方的计划出资金额和实际出资金额等。本文利用新构建的数据库,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究了多边开发银行微观援助有效性的影响机制。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多边开发银行的援助资金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双边发展援助的国别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但是多边开发银行的资金分配依然受到发达国家的政治干预,影响了援助决策。因此,多边开发金融体系需要弥补现有的援助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第二,多边开发银行的援助规模相比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来讲依然不足,需要通过扩大银行资本金的方式来提高援助规模。共同融资模式是提高援助规模的途径之一,但是需要重点开发的融资伙伴是官方发展援助委员会以外的机构,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提高援助规模。第叁,援助项目的微观有效性是宏观有效性的基础,多边开发银行需要充分了解影响微观有效性的因素和机制以更好地管理援助项目,使多边开发银行能以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第四,多边开发银行需要重视援助的宏观和微观有效性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需要捋顺和协调好两者的关系,从而全面提高发展援助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中共中央党校》期刊2018-06-01)

吴辉航,白玉[10](2018)在《“南南合作式”国际援助的有效性研究——兼论通讯基础设施对受援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官方发展援助来帮助不发达国家脱离贫困一直以来都是全世界共同努力的目标,也是发展经济学的重要问题。基于1970~2014年110个受过世界银行援助的国家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提升贫困地区的通讯基础设施水平能够有效地加快信息传递,降低受援国HIV感染率、失业率以及辍学率,从而有效促进受援国的经济增长。研究为中国提倡的"南南合作式"援助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援助有效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现如今的阶段,伴随着我们国家法治理念的深入,法律援助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基于法律援助自身所具有的实际特征,它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通过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区分,可以将其划分成为刑事法律援助以及民事法律援助。为了能够更好的对人权做出保障,在刑事司法体制之中积极的运用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就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通过与各位进行分享,希望能够给各位带来一些指导和帮助,更好的推动法治社会的构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援助有效性论文参考文献

[1].陈玮冰,武晋,Bradley,C.Parks.基于地理影响评估模型的我国对非农业援助的有效性检验[J].统计与决策.2019

[2].李富民.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的有效性探究[J].法制博览.2019

[3].宋志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实证分析[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

[4].熊治,廖秋娴.“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援助有效性的研究[J].对外经贸.2019

[5].吴雪玲.法律援助辩护有效性实证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9

[6].侯丹迪.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有效性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

[7].鲁春秀.“援助有效性”到“发展有效性”国际教育援助理念演变分析[J].郑州师范教育.2019

[8].张镝,姜鑫.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效性问题探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9].苏月.多边开发银行援助有效性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8

[10].吴辉航,白玉.“南南合作式”国际援助的有效性研究——兼论通讯基础设施对受援国经济增长的影响[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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