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律师执业论文-刘炜

特许律师执业论文-刘炜

导读:本文包含了特许律师执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律师执业,律师制度,专业律师,法律服务

特许律师执业论文文献综述

刘炜[1](2012)在《律师资格:凭什么特许?》一文中研究指出“特许律师”的概念甫一亮相,即遭如潮的炮轰。即便如此,《律师法》征求意见稿依然给予保留,争议依然不会停歇。    继“小司考”泛滥后,特许律师的横空出世,再次引燃全国律师界热议。    3月5日15时,一条“特许律师执业征求意见稿”的(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2-03-12)

李立[2](2012)在《特许律师拟涉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3月5日讯 李立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今天公开《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国际经贸、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保护等专业性强、法律人才短缺的领域,列入特许律师专业范围。    律师法没有“特(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2-03-06)

曾旭东[3](2010)在《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据史料记载,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并且各国的律师制度都带有自己鲜明的政治特色。现代社会的特色又使当代律师制度呈现出时代的特色。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和政治交流日益紧密,跨国法律事务的增多,导致各国之间的司法合作和协助也越来越多,因此特许外国律师到本国执业成了解决这个冲突的一条重要的途径。但是各国的特许制度又各不相同,本文用比较的方法对世界部分国家的境外律师特许制度进行研究和比较,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本文来源于《科教导刊(中旬刊)》期刊2010年08期)

刘小湘,刘亚军[4](2009)在《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修改的《律师法》自颁布以来备受关注,其中"律师特许执业制度"也成为了关注焦点。通过对我国新旧《律师法》的纵向比较和外国关于律师特许执业的横向比较,认为对我国的律师特许执业制度应采取辨证的态度去看待。(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36期)

李静妮[5](2009)在《论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合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自设立以来就一直很具争议性,而我国新修订的《律师法》保留了特许律师执业制度,且设定了种种严格的限制条件。本文通过与日本、新加坡等国的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的比较,分析了我国特许律师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文来源于《中国商界(下半月)》期刊2009年12期)

母佳,王晓[6](2009)在《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特许律师执业制度在新律师法通过实施以前就是大家争论的一个焦点。有人认为该制度不公平;有人认为该制度的存在有必要。而本文则是通过对比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制度来细数中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及现存的问题,以期对完善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中国商界(下半月)》期刊2009年11期)

徐扬,柴磊[7](2009)在《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8条保留了关于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内容,本文从分析我国建立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手,力求探寻该制度构建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分析设置具体规则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对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一、特许律师执业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09年06期)

徐扬[8](2009)在《略论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律师资格的授予总体上是由考核方式向考试方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自此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律职业(这里特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叁种职业)统一的准入门槛。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条保留并修订了关于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内容,这一规定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的争论,褒贬不一。赞成者认为这是适应我国法律服务现状的客观需要,值得肯定;反对者则认为律师资格授予的“双轨制”有损于律师资格授予制度的统一性与权威性,是历史的倒退,应当废除。本文回顾了我国律师资格授予制度的历史沿革,从分析我国建立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入手,通过分析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经验,力求探寻该制度构建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并分析设置具体规则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对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9-03-01)

庄永廉[9](2007)在《特许律师执业应严格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庄永廉) “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资深专家,要申请律师执业,可以不经过司法考试,但是应当另行考试。”今天上午,在分组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律师特许执业的条件应该限制得再严些。律师法修(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7-10-26)

袁祥[10](2007)在《律师特许执业范围限定在法律服务人员稀缺领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袁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叁审的律师法修订草案把律师特许执业范围限定在法律服务人员稀缺领域,同时规定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律师,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修订草案在二审过程中,有常委委员提(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07-10-25)

特许律师执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北京3月5日讯 李立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今天公开《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国际经贸、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保护等专业性强、法律人才短缺的领域,列入特许律师专业范围。    律师法没有“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特许律师执业论文参考文献

[1].刘炜.律师资格:凭什么特许?[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2

[2].李立.特许律师拟涉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N].法制日报.2012

[3].曾旭东.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0

[4].刘小湘,刘亚军.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9

[5].李静妮.论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合理性[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

[6].母佳,王晓.中外特许律师执业许可条件比较[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

[7].徐扬,柴磊.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构想[J].中国律师.2009

[8].徐扬.略论我国特许律师执业制度的构建[D].中国政法大学.2009

[9].庄永廉.特许律师执业应严格限制[N].检察日报.2007

[10].袁祥.律师特许执业范围限定在法律服务人员稀缺领域[N].光明日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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