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正论文-李永辉

显失公正论文-李永辉

导读:本文包含了显失公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邮寄送达,行政强制法,申请执行人,水务局,处理决定,行政执行,比例原则,水资源费

显失公正论文文献综述

李永辉[1](2018)在《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应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5年5月7日,申请执行人某县水务局以未缴纳水资源费为由对被执行人甲自来水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1.甲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资源费53027.04元;2.甲自来水公司缴纳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缴清上述水资源费之日止按日加(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1-10)

张维[2](2017)在《火锅店卖“拍黄瓜”罚一万被指显失公正》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一则火锅店“拍黄瓜”被罚万元的消息引爆网络。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21天赚得的139元。一时间,质疑声四起,原本对食品安全极度敏感的人们,倒是更多地表现出对违规商家的同情。黄埔食品药品监(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7-07-28)

李章斌[3](2015)在《调解协议虽履行 显失公正也能悔》一文中研究指出评析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就工伤保险待遇经企业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叁)》第十条的规定,应驳回仲裁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双方调解结果与法律法规有差距时,曼u(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2015年11期)

浦江潮[4](2015)在《车辆违停“顶格罚”显失公平公正》一文中研究指出“车辆违停罚款,广州为什么一定要顶格罚?”在日前举行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咨询活动中,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对车辆违停一律“顶格罚”提出异议。他表示,自己关注行政处罚中的“无差异罚”已经多年,并在各种场合提过多次,此次两会还将提出这个(本文来源于《西安日报》期刊2015-02-05)

张一[5](2014)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判断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4)项提出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概念。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作为行政滥用职权第二层次的基本定位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判断标准的问题上,却始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法院典型案例裁判部分的初步整理,发现法院在判决中流露出了一些比例原则和平等对待原则的思想。对学术史的梳理可以看出,学术界的观点往往更倾向于通过对实质性标准的逐一列举的方式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定标准进行完善,而这些标准在本质上大都脱胎于比例原则和平等对待原则。因此本文认为,因为法规范的“稀缺”,使得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学理的观点。然而,面对学理标准现实的局限性,法院在面对实务审判时似乎又与学理的实质标准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通过对现有学理和实务观点的梳理与反思,本文试图在传统以比例原则、平等对待原则为基准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断标准作模式化处理。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司法审查的权力界限、程序要件以及对相对人、法规范与客观结果等实质性审查的角度对这一审查模式进行了论述,并进一步的挖掘了比例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领域的独特个性。此外,本文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审查标准之类型化模式既具有某种确定性,同时也随着具体案情的变化具有流动性,需要在审查过程中将第叁人、相对入主观因素等纳入考量范围。(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4-05-01)

彭跃进,盛莲娜[6](2014)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如何进行变更》一文中研究指出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目前司法实践中以及理论界均有一些不同看法,一些论着概括了不少表现。笔者认为,分析概括这些表现当然重要,但首先应当把显失公正的基本理论特性加以概括。显失公正是指行政处罚虽然在形式上不违法,但在掌握处罚的额度上明显不公正,损害了公民、法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4-03-05)

王春英[7](2013)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项规定确认了显失公正是一个独立的司法审查标准,同时也赋予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指行政主体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幅度明显的不适当、不合理,(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3-07-03)

丁廉[8](2012)在《试析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内涵及其表现》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分析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内涵;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表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与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符合立法的宗旨和目的,表现为明显的不合理或不公正,从而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2年10期)

邓小兵[9](2011)在《滥用裁量权与行政行为显失公正之逻辑关系——兼论司法审查的广度与深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滥用行政裁量权即滥用职权,应属于司法审查的范畴。滥用裁量权与行政行为显失公正或者是一果多因关系,或者是一因多果关系。既然滥用裁量权作为违法形态可被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则没有必要再将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单独列出来作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更没有必要以司法机关的"变更判决"替代行政机关份内的决定。(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4期)

周小苑[10](2011)在《WTO裁定中国违规显失客观公正》一文中研究指出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于当地时间7月5日发布专家组报告,认定中国限制铝土、焦炭等9种原材料出口不符合WTO规定,支持美国、欧盟与墨西哥对中国的投诉。    业内人士表示,世贸组织的这一裁决并不是客观、公正的,其背后更深层的目的在于,欧美国(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期刊2011-07-07)

显失公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一则火锅店“拍黄瓜”被罚万元的消息引爆网络。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21天赚得的139元。一时间,质疑声四起,原本对食品安全极度敏感的人们,倒是更多地表现出对违规商家的同情。黄埔食品药品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显失公正论文参考文献

[1].李永辉.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应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N].人民法院报.2018

[2].张维.火锅店卖“拍黄瓜”罚一万被指显失公正[N].法制日报.2017

[3].李章斌.调解协议虽履行显失公正也能悔[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5

[4].浦江潮.车辆违停“顶格罚”显失公平公正[N].西安日报.2015

[5].张一.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判断标准研究[D].浙江大学.2014

[6].彭跃进,盛莲娜.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如何进行变更[N].人民法院报.2014

[7].王春英.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定标准[N].人民法院报.2013

[8].丁廉.试析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内涵及其表现[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

[9].邓小兵.滥用裁量权与行政行为显失公正之逻辑关系——兼论司法审查的广度与深度[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10].周小苑.WTO裁定中国违规显失客观公正[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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