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张春良,周童

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张春良,周童

导读:本文包含了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涉外不正当竞争,涉外知识产权,识别标准,冲突规范

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文献综述

张春良,周童[1](2016)在《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基于同知识产权并存交叉的考量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侵权是两种紧密联系却又相互独立的特殊侵权类型,当前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两类法律关系存在并存交叉的情形。法院在识别和冲突规范的适用上做法不一,其原因在于我国作为法院地法其识别界限的模糊以及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范的立法缺失;应主动厘清识别标准及由此导致冲突规范适用上的混乱,完善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范立法,为我国涉外不正当竞争及其与知识产权并存交叉案件司法审判提供准则,纠正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失当问题。(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6年10期)

高畅[2](2016)在《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经济不断发展,国际间贸易竞争活动也因此增多,出现了各种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成为了目前国际私法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热点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各国经济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许多国家中,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规定也出现了诸多不同之处: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正当性判定条件、诉权主体、引起的责任类型并不一致,因而导致了不正当竞争法律领域出现了法律冲突的现象,需要通过冲突法解决上述问题。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适用的都是传统的侵权冲突规范,也即可能出现选择实施地或结果地两种可能,但是由于目前立法上存在空白,我国并没有关于上述两地分离时的选法规则的明确规定,仅将其交给法官自由裁量,容易产生不确定之流弊;而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应当适用的准据法,这导致的问题是在调整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时,应当如何选择准据法。本文第一部分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从学理上和立法实践上进行了研究,分析出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内容在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市场秩序、消费者利益和经营者利益,并且对各国有关不正当竞争的实体法进行了研究,发现各国存在法律冲突,需要冲突规范以解决上述问题。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目前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的实践进行了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有关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中存在立法空白,实践中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一般侵权规则存在一定的弊端。本文第叁部分对世界上目前针对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问题的两种解决路径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一种是对不正当竞争适用一般侵权规则,另一种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类型化的特殊规则。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前文的分析与研究,认为我国应当对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单独规定法律适用问题,并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对侵犯市场秩序、消费者利益和一般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和仅仅侵犯特定经营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法律适用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化工大学》期刊2016-05-26)

安仲伟,周春秋[3](2013)在《涉外反不正当竞争侵权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外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由此产生的涉外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本文从中国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出发,分析了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认为中国应当采取一步到位的措施,放弃传统的统一适用一般侵权冲突规范的做法,对涉外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作出专门的冲突规定。(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3年04期)

冯汉桥,王广怀[4](2005)在《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管辖与法律适用是两个十分重要又有一定联系的问题。其管辖可分为公法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管辖与私法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管辖,行政管辖与法院管辖等不同种类。不同意义上的管辖实行各不相同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主要涉及各国国内法的适用与相关国际公约的适用两个方面。前者主要适用效果原则和选择原则。后者的适用应将国际公约与相关国内立法相互协调与配合。(本文来源于《榆林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1期)

高桂林[5](2003)在《涉外不正当竞争侵权的法律适用与中国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准据法的角度对国外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的立法体例及其趋势进行理论分析 ,并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学术论坛》期刊2003年03期)

苏启云,杨敏[6](2000)在《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日趋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没有专门规定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管理研究》期刊2000年08期)

程卫东[7](1998)在《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则确立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不正当竞争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竞争行为或其损害结果至少有一项含有涉外因素。虽然自本世纪以来,各国都加强了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但在冲突法上对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然而,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加强,这个问题已渐引起...(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1998年03期)

程卫东[8](1997)在《论涉外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论涉外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程卫东涉外不正当竞争是指不正当竞争的主体、竞争行为或其损害结果至少有一项含有涉外因素。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现象的不断增加,各国都加强了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法,但对涉外不正当竞争,各国法律则较少涉及,有关涉外不正当...(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期刊1997年02期)

程卫东[9](1997)在《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则确立的必要性及其障碍》一文中研究指出不正当竞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对自由竞争原则的滥用,不正当竞争者通过与商业道德相悖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而获得竞争优势,它不仅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最终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国内的不正当竞争直接由国内法调整,因而被损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然而由于涉外不正当竞争涉及两个以上的国家,因而在处理上远较国内不正当竞争要复杂的多;在一内国法院处理一涉外不正当竞争纠纷时一般应根据冲突规则的指引,适用于某一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因此,解决涉外不正当竞争时,首先必须确立有关的冲突规则。具体而言,这种必要性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1997年03期)

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全球经济不断发展,国际间贸易竞争活动也因此增多,出现了各种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成为了目前国际私法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热点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各国经济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许多国家中,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规定也出现了诸多不同之处: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正当性判定条件、诉权主体、引起的责任类型并不一致,因而导致了不正当竞争法律领域出现了法律冲突的现象,需要通过冲突法解决上述问题。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适用的都是传统的侵权冲突规范,也即可能出现选择实施地或结果地两种可能,但是由于目前立法上存在空白,我国并没有关于上述两地分离时的选法规则的明确规定,仅将其交给法官自由裁量,容易产生不确定之流弊;而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应当适用的准据法,这导致的问题是在调整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时,应当如何选择准据法。本文第一部分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从学理上和立法实践上进行了研究,分析出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内容在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市场秩序、消费者利益和经营者利益,并且对各国有关不正当竞争的实体法进行了研究,发现各国存在法律冲突,需要冲突规范以解决上述问题。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目前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的实践进行了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有关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中存在立法空白,实践中对于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一般侵权规则存在一定的弊端。本文第叁部分对世界上目前针对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问题的两种解决路径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一种是对不正当竞争适用一般侵权规则,另一种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类型化的特殊规则。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前文的分析与研究,认为我国应当对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单独规定法律适用问题,并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对侵犯市场秩序、消费者利益和一般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和仅仅侵犯特定经营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法律适用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涉外不正当竞争论文参考文献

[1].张春良,周童.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基于同知识产权并存交叉的考量视角[J].电子知识产权.2016

[2].高畅.涉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适用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16

[3].安仲伟,周春秋.涉外反不正当竞争侵权法律适用研究[J].黑河学刊.2013

[4].冯汉桥,王广怀.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J].榆林学院学报.2005

[5].高桂林.涉外不正当竞争侵权的法律适用与中国立法完善[J].学术论坛.2003

[6].苏启云,杨敏.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0

[7].程卫东.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则确立的立法与司法实践[J].江海学刊.1998

[8].程卫东.论涉外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7

[9].程卫东.涉外不正当竞争冲突规则确立的必要性及其障碍[J].法制与经济.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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