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所有论文-冯淑清

农村集体所有论文-冯淑清

导读:本文包含了农村集体所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问题,消解方法

农村集体所有论文文献综述

冯淑清[1](2019)在《试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困惑及消解之道》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改革工作中,土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极为核心的内容,其与中国的发展、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农村土地问题更是如此。当前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面临着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提升农村土地管理的工作质量,是相关人员需要肩负的重要责任。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困惑,以及应用方法展开探究,希望能够起到积极的参考作用。(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通信》期刊2019年01期)

屈茂辉[2](2017)在《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的制度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物权法》确定的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制度就是我国20世纪五十年代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所有制度的"变化物"。革命根据地时期,互助组开始建立;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入社农民的土地统一入股,社员除按劳动工分得到劳动报酬外,还可以依据入股得到报酬。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建立了叁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权。《物权法》颁布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呈现虚化的特征,颁布后,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权复归,成员作为所有权的主体,将空泛的集体概念予以细化,有利于调动成员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管理的热情。(本文来源于《岳麓法学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徐祥临[3](2016)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一文中研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农村改革时反复强调,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前不久考察农村改革主要发源地小岗村再次重申了这一基本观点,并指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底线是“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本文来源于《湖北日报》期刊2016-09-25)

周炎,陈昆亭,雷新途[4](2016)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承包制的发展优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一致增长理论框架下建立土地经济模型,研究不同所有制形式对长期经济均衡的影响。模型指出:在允许土地自由交易的私有制经济中,土地逐渐集中到少部分人手中;技术进步所引致的收入增加主要增加土地拥有者的财富和消费;无地劳动者的生活将始终维持在生存的边际水平。不允许交易所有权的公有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可以确保基本的社会公平,但在无承包制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中,人口容易过度增长,因此需进行外生人口约束。模型结论表明:集体所有承包制为基础的制度形式的长期福利和增长效应严格优于以私有制和纯粹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形式。(本文来源于《世界经济文汇》期刊2016年03期)

邢兴[5](2015)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叁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报告指出: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以来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均一再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现阶段,以传统的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传统集体经济正处于向以农村社区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转化的关键性时期。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制度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江河万里总有源,树高千尺也有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毛泽东同志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和思想是我国发展完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总原则和总依据。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在农民小私有制占主体的国家实行合作制,通过合作制实现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思想的基础上,将其应用到俄国的具体实践,提出了适合俄国的农业合作化思想。毛泽东同志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土地思想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实际,开创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土地合作化理论和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土地合作化理论。任何制度都不是空穴来风,都扎根于坚实的社会基础。1956——1978年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是在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战略规划、“消灭新的两极分化”的政治诉求及互助组、初级社成功的社会实践等时代背景下展开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制度经历了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的实践在所有制关系、经营制度及分配制度等方面都有所差别。1956——1978年的农业合作化实践实现了土地私有制向土地集体所有制转变,客观上起到了促进生产力发展、避免新的两极分化、支援国家的工业化、融洽社会关系等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生产关系脱离生产力发展实际、劳动监督成本高、劳动激励低等诸多弊端。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原则,以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民通过新型合作化走上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5-04-01)

郭书田[6](2015)在《落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制度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叁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行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结束了两千多年以来的封建土地制度,当时是"私有私营",被称之为第一次土地制度改革;接着不失时机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建立了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那时是"私有公营";不久将土地等生产资料无偿转为集体所有的高级(本文来源于《专家天地(2015年第二期 总第十八期)》期刊2015-04-01)

王长春[7](2015)在《刍议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的法律制度,但"农民集体"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的所有权能受到严格限制。日益多发的征地矛盾事件,引起了许多学者对土地产权改革的各类争议。面对私有化、国有化等各类改革方案,我们应区分农民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不能仅从一些"土地食利者阶层"的利益出发,随意改变现有的土地制度,而是应站在大多数农民的真实利益需求上,明晰权利意识,对土地制度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期刊2015年02期)

孙雷[8](2015)在《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基本经济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更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全局。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注重顶层设计,创新改革形式,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上海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本文来源于《决策探索(下半月)》期刊2015年01期)

霍建平[9](2015)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重构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阐述了当前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成因和意义;从行政权力干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行权能力受制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确权工作滞后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侵占农民合法利益等角度揭示当前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体系的问题;给出规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中的行政权力,增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行权能力,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的确权工作及丰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内容以保障农民利益等重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的具体策略。(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期刊2015年01期)

关锐捷,赵亮,王慧敏[10](2015)在《探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实现形式——基于天津、四川、江苏的基层调研》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内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目前,随着农村分工分业发展和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的土地制度和经营制度也面临改革的需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其有效实现形式。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本文来源于《农村经营管理》期刊2015年01期)

农村集体所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物权法》确定的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制度就是我国20世纪五十年代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所有制度的"变化物"。革命根据地时期,互助组开始建立;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入社农民的土地统一入股,社员除按劳动工分得到劳动报酬外,还可以依据入股得到报酬。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建立了叁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权。《物权法》颁布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呈现虚化的特征,颁布后,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权复归,成员作为所有权的主体,将空泛的集体概念予以细化,有利于调动成员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管理的热情。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村集体所有论文参考文献

[1].冯淑清.试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困惑及消解之道[J].中国新通信.2019

[2].屈茂辉.农村土地成员集体所有的制度变迁[J].岳麓法学评论.2017

[3].徐祥临.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N].湖北日报.2016

[4].周炎,陈昆亭,雷新途.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承包制的发展优势研究[J].世界经济文汇.2016

[5].邢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制度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6].郭书田.落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制度的探讨[C].专家天地(2015年第二期总第十八期).2015

[7].王长春.刍议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J].农村经济.2015

[8].孙雷.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5

[9].霍建平.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法律制度重构策略[J].农业经济.2015

[10].关锐捷,赵亮,王慧敏.探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实现形式——基于天津、四川、江苏的基层调研[J].农村经营管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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