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主要变化和亮点

浅析《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主要变化和亮点

(天水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甘肃天水741000)

摘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是“核心素养”背景下的产物,是我国音乐专家学者、一线音乐教师历经近五年不断探索、共同努力的成果。本文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课程结构和内容、评价等方面,简要分析新课标的变化和亮点。

关键词:2017版新课标;音乐;主要变化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从2012年开始调研,2014年开始启动修订,2018年8月音乐学科课程标准基本定稿,到现今投入实施快一年的时间,无疑推动了高中音乐教学的转型。新课标从凝练音乐学科核心素养,进一步明确课程性质理念,研制学业质量标准,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等方面都下足了功夫,亮点满满。

一、从变化中看亮点

(一)从“双基”、“三维”到“核心素养”

“双基”指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教育长期受前苏联教育思想的影响——“以系统的科学的知识武装学生的头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基”的要求。

进入21世纪,我国音乐教育观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看到了“双基教育”的弊端:音乐课堂机械的跟唱,枯燥乏味;学生喜欢音乐不喜欢音乐课;纯粹的知识灌输。因此,在11版义务教育阶段和03版普通高中阶段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均提出了“三维目标”,即“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但从教学目的上看“三维目标”也只是将音乐课程作为培养“有情感的工具人”的过程,并没有摆脱“双基”教学。

2014年3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要求研制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我国的课程标准不再基于三维目标来修订,而是由核心素养来统领学科发展。

核心素养是一个结构体系,各分支要点统领个人自我发展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就是其中一个分支,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培养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和过程后形成的音乐能力:思维能力、操作技能,即在忘记知识、技能之后仍然拥有的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基本素养。新课标中把这种素养凝练为: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

当然,音乐核心素养的提出并不是对三维目标的摒弃,而是将三维目标进行整体化的综合理解,相互之间关系密切、不可分割。

(二)开放的音乐课程结构

2017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结构方面也进行了一次实质性的突破。

课程结构由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构成。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6个模块组成,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校确定开设。

新课标考虑到了高中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及升学考试的要求,这种课程结构,特别是选择性必修课程的设计打破了普通高中学生统一学习的固定模式。这样的课程结构几乎包涵了音乐学科体系的大部分知识类别,带有浓厚的“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学生”的泛智主义色彩。但是它并不是要把所有的音乐知识都一股脑儿的给学生,而是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一种开放的、尽可能多的选择空间。设置如此开放的音乐课程的目的,像湖南师范大学的资利萍老师所说:“给学校开足开满音乐课,确保音乐课不被其他课占用提供机会,课时开满开足,音乐核心素养才有达成的可能。”

(三)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标准

学业质量标准是指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完成各学段教育或者结束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时,应该具备的各种核心素养以及在这些素养上应该达到的具体水平的明确界定和描述。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在必修课与选修课程中增加了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水平分级,新课标第五部分“学业质量标准”中,将高中生要掌握的课程内容进行了质量描述并划定等级。学业质量水平分为3个等级,每一个水平等级都有详细的质量描述:水平1为学生完成一个模块18学时达到的要求,水平2和水平3为学生完整修完一个模块36学时达到的等级要求。学生完成18学时的学习,通过水平1的测试,可以获得1学分;完成36学时的学习,通过水平2或水平3的测试,可以获得2学分。学业质量标准的制定是严格按照音乐核心素养水平分级来的,因此它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结合内容标准后,质量标准还可以用来指导教育评价。

(四)多维度的学生素质评价

核心素养导向的音乐课程提倡“逆向设计”,所谓“逆向设计”是指将评价前置,根据评价证据设计教学内容和过程。因此在新课标中围绕着核心素养明确指出四方面的评价证据:学生学习音乐的意愿、状态、方法和效率;学生体验、感知音乐的能力和审美情趣;学生音乐时间活动的参与度、表现水平及合作协调能力;学生利用音乐材料进行创意表达及对音乐文化的理解评鉴水平。

我们的教学活动或者说对学生素质评价可以就以上这四个维度进行展开。如,高中音乐课程中提到的培养“音乐审美修养”,是学生核心素养中文化与审美素养的体现。此时,如果只是通过对几个简单问题的回答,就去评价学生个人的音乐审美水平,很难做到客观、正确。因此,要求教师可以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动态和静态的综合考量。一是对学生进行问卷或访谈调查,以此来了解学习音乐的兴趣所在、学生的音乐需要、学习态度以及个人审美素养所处的水平;二是通过学生个体参与音乐学习活动的具体实践以及实践活动中的实际效果评判个人音乐素养所处的水平;想要更客观评价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水平,可以采用学业质量评价模式进行。

二、在实践中找不足

从上层建筑层面来看,音乐核心素养并没有完整凝练音乐本质和音乐教育的本质。音乐核心素养的三方面中,强调在音乐情境中感知音乐、在集体中表现音乐、在音乐中理解文化。它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进行凝练,这无疑是与国际教育接轨,但音乐仅仅是文化吗?它是否还是一门技术?是否还需要专门教授音乐知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还有哪些素养需要被补充?

课程标准作为一个理想范本,永远是引领而不能百分之百等于现实。在新课标中提到关于选课制度、走班制,学业质量水平对接高考,但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法,将这些变成现实将是比较艰辛的探路过程。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17版的高中音乐课程设置非常灵活,这将在师资、设施设备、教学质量、学生选课动向等方面给高中的校长们和音乐教师们增加很大的负担。并且在高考升学的压力之下,要开足开满音乐课是有困难的。在普通高中,现在普遍的情况是音乐课只在高一开设,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如何完成18+18的学时安排?这也将是一个挑战。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首先要有一桶水。正是一线教师们基于这样的认知,尽管我们提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要做学生发展的促进者”等音乐教育理念,但多年来音乐教育教学方式未能实现真正转变。因此,要想将核心素养落在实处,我们非常迫切地需要音乐教师首先转变教学观念。

三、结语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是时代的产物,是我国音乐教育研究者在全球文化视野下,不断探索的结晶。在新课标中还有很多新的变化和突破,需要我们仔细研读、理解,再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不断的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出版社,2018.

[2]王安国.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人民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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