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变更论文-陈应龙

规划变更论文-陈应龙

导读:本文包含了规划变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变更,原因,对策

规划变更论文文献综述

陈应龙[1](2019)在《基于规划设计视角的土地整治项目变更原因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提高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质量,基于规划设计视角提出设计深度不够,与其他涉农项目衔接不足,未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超期服役是导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建议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监管,提高规划设计技术人员业务水平,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多种资料的综合分析,提高踏勘调查内容的细度,增加单体工程细化设计,"多规合一"减少规划间衔接不足,抓紧修订预算定额标准等以减少规划设计变更。(本文来源于《农技服务》期刊2019年07期)

刘寿发[2](2018)在《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规划管理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城镇房屋用途在建筑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就已明确,但受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既有房屋经常改变用途使用。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将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作为城乡规划弹性管理的重要补充,完善其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有助于节约社会资源,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住宅设施》期刊2018年11期)

[3](2018)在《北京市民防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京民防发[2018]7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简称"地下空间")变更规划使用用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下空间资源有效利用,适应首都城市功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制定了(本文来源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8年37期)

计思佳,陈娜[4](2018)在《严控规划变更 护好城市“绿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 (计思佳 通讯员陈娜)日前,《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15日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定》进行解读。《规定》结合海口实际,针(本文来源于《海南日报》期刊2018-10-16)

[5](2018)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8月16日财税[2018]8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你们《关于商请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变更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的函》(人社部函[2018]87号)收悉。经研究,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期刊2018年09期)

常玮,李艺琳,秦萌,田彤,陈江畅[6](2018)在《公共利益本位视角下城乡规划变更实现机制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变更面临诸多问题,涉及土地价值、性质以及相关利益关系的重新分配,从而引发相关利益群体不同程度的利益"受损"或"受益"。基于公共利益本位,探讨规划变更实现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在规划变更过程中,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有利于对规划行政主体进行监督与约束,从而实现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平衡";行政主体对"受损"的个人利益进行合理补偿,以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为我国城乡规划变更得以顺利实现提供可行思路。(本文来源于《建筑与文化》期刊2018年09期)

庞韶鹏[7](2018)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尝试》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简单介绍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类型,分析了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针对规划设计变更对策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发表了一些建议看法,希望可以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降低变更发生率,提高土地整理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本文来源于《智能城市》期刊2018年17期)

赵哲[8](2018)在《城市规划变更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研究——从城市规划的公信力形塑入手》一文中研究指出确立科学、人文的城市规划目标,采纳专家的意见并广泛吸收公民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为城市规划的公信力奠定了科学和民主的基础。城市规划是基于特定社会经济环境而形成的地理表达,因此呈现出不同的规划理性。合法化危机在城市规划中亦不可避免,消解的路径不外乎法治化的选择。城市规划的变更作为现代都市的发展模式不可避免,仍需要对事由和程序加以限制。参与原则作为公信力维系的重要原则,在城市规划领域应赋予其新的内涵。(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8年10期)

廖远涛,贺辉文,安东琪[9](2018)在《城市规划信用的受损——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规划变更检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规划是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公共政策,理应接受信用程度的检讨。城市规划理论上的较高地位遭遇现实的巨大落差,认可和支持度都较低,这种现象表征的是我国城市规划的信用不足问题。本文立足于不完全契约理论,从规划变更入手,探讨了中国城市规划信用受损的原因。主要有叁方面的结论:(1)城市规划的本质是不完全契约,规划变更是对规划契约的再调整;(2)规划变更对规划信用的效果分别作用于既有规划和新的规划,以此共同决定着城市规划的信用;(3)城市规划的信用受损主要原因在于城市政府在规划变更中对于不完全契约中"剩余控制权"的积极使用。对此,应该尝试"剩余控制权"的分散和转移;贯彻"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法治原则,强化规划事前救济;制度设计不应以减少行政成本为单一准则,而应该重塑城市规划的信用为核心目标,以更精准的公众参与,提升救济的效率。(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期刊2018年05期)

冻冰[10](2018)在《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应当源于工业革命带来的一系列城市发展需求和城市问题的解决诉求。从城镇化率角度而言自改革开放起近40年间中国完成了英国近百年的城镇化历史进程,人口及土地的快速城镇化进程给现今中国遗留诸多城市问题,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市场经济活力的爆发也同时考验着政府行政能力。城市规划是通过对土地以及空间使用的安排为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在社会背景的转变下,城市规划工作的主要内容也由计划经济时代,指导大规模开发建设的蓝图式规划,转向以解决城市问题为导向的对城市社会资源的再次分配,因此城市规划变更问题成为我国目前城市规划面临的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成熟,城市规划行政代表的公权力与市民产权~([1])代表的私权力之间不断产生矛盾和争议。本文立足城市空间的社会法律视角和规划管理的行政程序视角以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为焦点,通过对能源型邻避设施项目从立项到规划变更结果全过程的把握,分析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诉求产生的原因,在此诉求下公众与政府博弈的过程,以及最终规划变更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多个实际案例为例证探讨了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得出以下叁点结论:首先,认为是规划编制技术层面,设施与用地的失配造成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事实的模糊;其次,认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缺少法定公众参与程序是造成公众与政府博弈过程艰辛并且低效的重要原因;第叁,认为正式由于《城乡规划法》法律框架内无论是出于实体规定还是程序约束,都无法准确提供适用于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的法律依据,是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的重要原因。文章分别从提高政府公信力、保护居民财产权和决策获得社会共识叁个视角,对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的程序进行优化:应当以完善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的启动程序,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制度建设;应当以规范并确立规划变更诉求下的公众参与程序,作为保护公众财产权的重要手段;应当以建立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作为取得全社会共识的必要方法。(本文来源于《山东建筑大学》期刊2018-04-01)

规划变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镇房屋用途在建筑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就已明确,但受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既有房屋经常改变用途使用。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将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作为城乡规划弹性管理的重要补充,完善其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有助于节约社会资源,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规划变更论文参考文献

[1].陈应龙.基于规划设计视角的土地整治项目变更原因及对策[J].农技服务.2019

[2].刘寿发.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规划管理浅析[J].中国住宅设施.2018

[3]..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J].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

[4].计思佳,陈娜.严控规划变更护好城市“绿肾”[N].海南日报.2018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18

[6].常玮,李艺琳,秦萌,田彤,陈江畅.公共利益本位视角下城乡规划变更实现机制探究[J].建筑与文化.2018

[7].庞韶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尝试[J].智能城市.2018

[8].赵哲.城市规划变更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研究——从城市规划的公信力形塑入手[J].河北法学.2018

[9].廖远涛,贺辉文,安东琪.城市规划信用的受损——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规划变更检讨[J].城市规划.2018

[10].冻冰.能源型邻避设施规划变更程序研究[D].山东建筑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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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变更论文-陈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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