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刑法论文-董玉庭

理论刑法论文-董玉庭

导读:本文包含了理论刑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前沿理论,刑法,刑事司法实践,辩证关系,消费关系,理论前沿,实践家,疑难,理论与实践,确定性

理论刑法论文文献综述

董玉庭[1](2019)在《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辩证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人类知识增长的理想模式,也是理论家和实践家永恒的追求。但是在实然层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却经常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关系只能进行相对精确的描述。刑法学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比较成熟也比较活跃的学科,每年都有大量的理论着作和论(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12-11)

劳东燕[2](2019)在《风险刑法理论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风险刑法理论涉及的是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面向,而刑法的知识转型关注的是刑法体系的自主性的面向,两者在思想基础、价值关注与方法论上均有所不同。风险刑法理论之于刑法体系的意义,主要在于引入社会的视角,凸显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要求,提出刑法体系需要实现与社会外部环境的同构性发展的命题。全盘否定风险刑法理论的立场并不可行,但该理论的确未能实现社会理论与刑法理论的有效沟通,也存在没有进行起码的体系化的缺陷。风险刑法理论应将自身定位为作为规范法学的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如何实现刑法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沟通上,切实注意准确理解和把握风险社会理论、合理界定社会理论与风险刑法理论之间关系、合理处理经验性的实然与规范性的应然之间的关系等要求。就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问题而言,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与回应型法的理论均难以成为可供借鉴的框架,有必要从卢曼的系统理论中汲取灵感,采取功能主义的进路,将其运用到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构建之中。(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1期)

高艳东[3](2019)在《用德日刑法理论限缩正当防卫是“南橘北枳”》一文中研究指出把正当防卫视为违法阻却事由,是德日刑法理论的体系性错误。虽然暴徒杀人与防卫杀人的客观表象是一样的,但把本质正当的防卫杀人,与完全邪恶的暴徒杀人放在一起,按照犯罪成立条件进行叁阶层的评价,是黑白同框。未来,中国刑法在构建犯罪论体系时,应当在一开始就将正当防(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0-19)

马仕途[4](2019)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立法阻却事由是针对已立刑法进行评判,如果所立的刑法满足四个方面的因素,则刑法建立有效,如果其中一条存在问题,即存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需要根据所建立的刑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满足刑法建立要求。刑法必须满足的四方面因素包含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益原则、明确性原则,刑法的建立与立法者的能力有直接的关系,需要立法者拥有专业知识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导向制定刑法内容,使人们的生产活动有法可依。(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9年19期)

刘宛春[5](2019)在《现代社会治理视野下的刑法谦抑理论适用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发展呈现出犯罪化、重刑化、处罚前置化等特征,社会治理效果却不明显。现代社会治理视野下,采用刑法谦抑理论具有增强公众认同、平衡刑罚权与公民权利以及恢复和稳定社会关系等优势,是极为有效的治理理念。刑法谦抑要求寻求妥当的最小处罚范围,提倡用宽和但必然的刑罚阻止人们犯罪以及再犯罪的心理,要求以减少法律和社会之间的矛盾为目的对刑法进行限缩解释。同时也应划定底线,严防权力滥用,重视长远效果。(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王琳琳,赵羿[6](2019)在《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两个以上义务,但这些义务之间具有不相容性。义务冲突一旦进入刑法范畴,必然会产生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具有行为人同时面临数个不相容的义务,未能全部履行义务,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行为人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义务冲突的本质有责任阻却事由说、违法阻却事由说,其中独立的违法阻却事由说更具意义。实践中,刑法的义务冲突除了要考虑法律规定之外,还要综合考量道德规范与公共秩序等因素。(本文来源于《长春师范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刘博雅,闫德华[7](2019)在《风险刑法理论视阈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九)》将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正式确定为一项罪名。该罪名的设定将预备行为加以实行化规制,使得法益保护前置化,对于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立法依据包括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其犯罪构成包含客体及客观方面、主体及主观方面内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确立也蕴含着一定风险,即该罪名的设定与刑法谦抑性原则间存在冲突、与适度犯罪化间存在矛盾且在一定程度上限缩了公民的自由空间。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应在正确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贯彻刑法谦抑性、入罪环节限缩认定、安全与自由平衡等原则,克服上述风险,完善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认定及具体适用。(本文来源于《玉溪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高克鑫[8](2019)在《人工智能时代对传统刑法理论的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给我国社会带来了重大的变化,许多人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一些影响。如果有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危害社会,那么需要根据怎样的客观情况进行处理。本文通过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引起的犯罪行为变化和智能机器人可能成为新的刑事责任的主体,探讨得出智能机器人能够适用的刑罚。(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张小虎[9](2019)在《论刑法替代因果关系的归责:理论基奠与事实根据》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替代因果关系具有数人分别实行、造成同一结果、具体致害人不明等特征。刑法理论对替代因果关系的既遂归责,颇存疑异。鉴于替代因果关系的独特性,一般场合,对替代因果关系的既遂归责应予否定;对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的结果,或者对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应当肯定替代因果关系的既遂归责。替代因果关系的情形并非纯粹的疑案,肯定特定条件下替代因果关系的既遂归责,既不违反责任主义,也不违反罪责自负与疑案从无的原则。替代因果关系的归责,不同于重迭因果关系、累积因果关系的归责。(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9期)

孙国祥[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刑法基础理论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催生了经济刑法并使之成为一个重要的刑法理论研究领域。梳理40年来经济刑法学研究的渊源流变和学术积累,可以管窥其起步、繁荣和不断深入的演变。在肯定经济刑法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需要正视经济刑法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即经济刑法基础理论的学理根基不足,理论尚缺乏学科独立的自信和学界的认同。展望未来,经济刑法应该成为新时代刑法理论研究重点关注的领域。经济刑法研究本身也需要因应时代的变革,处理好消化吸收与理论创新的关系,建构基础意义的经济刑法理论范畴,形成脉络清晰的经济刑法学知识体系。(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理论刑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风险刑法理论涉及的是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面向,而刑法的知识转型关注的是刑法体系的自主性的面向,两者在思想基础、价值关注与方法论上均有所不同。风险刑法理论之于刑法体系的意义,主要在于引入社会的视角,凸显刑法体系的应变性的要求,提出刑法体系需要实现与社会外部环境的同构性发展的命题。全盘否定风险刑法理论的立场并不可行,但该理论的确未能实现社会理论与刑法理论的有效沟通,也存在没有进行起码的体系化的缺陷。风险刑法理论应将自身定位为作为规范法学的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如何实现刑法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沟通上,切实注意准确理解和把握风险社会理论、合理界定社会理论与风险刑法理论之间关系、合理处理经验性的实然与规范性的应然之间的关系等要求。就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问题而言,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与回应型法的理论均难以成为可供借鉴的框架,有必要从卢曼的系统理论中汲取灵感,采取功能主义的进路,将其运用到风险刑法理论的体系化构建之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理论刑法论文参考文献

[1].董玉庭.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辩证关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2].劳东燕.风险刑法理论的反思[J].政治与法律.2019

[3].高艳东.用德日刑法理论限缩正当防卫是“南橘北枳”[N].检察日报.2019

[4].马仕途.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J].现代交际.2019

[5].刘宛春.现代社会治理视野下的刑法谦抑理论适用探究[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6].王琳琳,赵羿.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

[7].刘博雅,闫德华.风险刑法理论视阈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分析[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19

[8].高克鑫.人工智能时代对传统刑法理论的挑战[J].法制博览.2019

[9].张小虎.论刑法替代因果关系的归责:理论基奠与事实根据[J].政治与法律.2019

[10].孙国祥.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刑法基础理论述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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