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王新文,王道信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王新文,王道信

导读:本文包含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寿险产品,产险公司,保监会,综合保险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文献综述

王新文,王道信[1](2015)在《开办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几点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建议产险公司积极稳健地开展投资型产品业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从负债端入手进一步提高投资资产占比,壮大资金运用规模。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历史回顾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是将保险功能与资金运用功能相结合的保险产品,是财产保险公司将投保人缴纳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投资金用于资金运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提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并将投资(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期刊2015年10期)

高鸿[2](2010)在《寿险投资型产品:寿险产品的“去保障化”》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寿险、非寿险都有投资型产品,但无论从产品数量上看,还是从保费规模看,以寿险为多。产险公司中只有少数公司销售投资型产品,而寿险公司都在销售投资型产品。所以,我们首先探讨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有关问题。    按照保险理论,凡保险产品都具有保障功能,长期人(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0-04-29)

廖臣民[3](2009)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财务管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保监会接连发布了一系列有关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法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又一次成为了关注的热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对财险行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其先天存在的不足,以及现阶段相关配套不够完善,比如产品开发技术的不足,政策法规的扶持不够等等,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在这几年并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虽然投资型非寿险现阶段在我国非寿险市场中所占比重仍然较小,但其具有的意义不容忽视,它的出现开始了我国非寿险市场的刨新发展,为非寿险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有力且前景广阔的途径。相对于寿险投资型产品的飞速发展和相对详实的理论研究,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无论在市场上的发展现状,外部法律环境的完善,还是相关理论的研究方面都要落后很多。在这种情势下,保险公司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运营、管理的研究分析就迫切而必要。保险公司成功的发展投资型产品,离不开对产品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突出地表现在险种的开发、合同预定利率的设定、资金的运用,资产负债的匹配,损益的正确确认等等。一方面保证产品开发的科学,以合理的成本筹集对应量的保险资金;另一方面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用以满足保户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财险公司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运营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拟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进行的分析,立足于财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通过与相对成熟的寿险投资型产品和国外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的特点;基于这些特点的分析,结合保险、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财务管理筹资、投资以及资产负债匹配,损益确认等进行研究,力求建立相对完整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财务管理框架。本文共有四章第一章,“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及其财务管理概述”。分别介绍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定义、分类,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财务管理的目的和方式,即把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运营流程划分为财务管理的“筹资”、“投资与资产负债匹配”,“损益确认”等流程,综合的分析运营的整个流程,最终达到以合理的成本筹集对应量的保险资金同时以科学的投资满足保户的需要的目的。本章最后一节是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比较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是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与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比较分析;二是与国外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主要是日本和韩国,进行比较分析。通过与相对成熟的寿险的投资型产品和国外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进行比较,以期得出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的方向,为下一章财务管理的筹资——“产品设计”(产品多元化、产品期限、预定利率等)进行铺垫。第二章是“财务管理筹资:产品的开发”。产品的开发,包括险种的设计产品期限的设定,预定利率的拟定,其实都可以看作非寿险公司财务管理中“筹资”的流程,即以合理的成本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在第一章与相对成熟的产品市场的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从多角度讨论适合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的途径。主要包括(一)险种设计:拓宽“投资性”与多种非寿险险种结合;(二)产品期限:在考虑①期限对投资回报率的影响,②期限与投资资产的匹配,③投保人偏好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等因素,以及由于我国投资环境和保险公司投资技术的限制,综合分析得出保险公司现阶段主要的发展重点还是应该在3-5年的产品类型,但也需适当的补充长期性的投资型产品,比如与人身伤害险结合的10年甚至更长的保险的建议。(叁)预定利率:通过分析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预定利率的发展历史,以及现阶段主要的趋势,得出自己的建议: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还没有成熟到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有利的环境时,预定的利率的设置应该尽可能考虑的到是财务风险的控制,不宜为了急于扩大市场份额,而设计出过高的预定利率产品。目前的预定利率的设计主要应该偏向于利率连动性以及非预定收益型方向,把投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转移到投资者一方。第叁章主要是研究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资金运用,以及财务风险的控制问题,这章也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在分析了应该以怎样的产品设计筹集到合理的资金之后,按照财务管理的流程,就顺理地应当分析资金的运用问题。传统的非寿险由于其短期性(大多为一年一期),是不存在利率风险的。但是由于投资性的加入,使其也相应的增加了以利率风险为主的财务风险——即资产负债匹配的问题。本章首先概要性介绍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面临的财务风险,然后分析我国非寿险业投资的主要渠道,在此基础上选取了市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华泰一号理财产品”,“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华泰稳健型投资产品”等,主要分析其产品相应的资产配置情况,然后结合我国非寿险业可能的投资渠道,提出对现阶段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资产配置的建议,包括(一)拓宽投资渠道;(二)加强控制有价证券投资风险;(叁)利率风险的控制。由此引出控制利率风险的主要方法——资产负债匹配。由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特殊性,资产负债的匹配对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来说,主要涉及在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负债和对应资产的构成分析,以及负债的数量和期限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具体的在资金的运作和配置。资产负债管理一方面在负债确定的情况下去决定投资的组合,另一方面也应该思考到将来可能的风险而调整负债本身的结构,即加强产品本身的设计。本章最后一节就通过相关的分析,从资产负债匹配的角度,强化并拓展产品的设计。第四章是本文的结尾,同时也是财务管理的最后一个流程——产品损益的确认。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损益确认,主要还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以及我国关于投资型保险的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对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合同的处理采用分拆核算模式,结合保险公司目前的操作实务,讨论保费相关问题包括独立账户处理、保费收入、受托资产、责任准备金等问题。(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09-12-01)

吴志军[4](2009)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发展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来随着我国股市的低迷,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险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发展分析入手,进一步认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自主发展的策略建议。(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09年10期)

吴志军[5](2009)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研究,是在其发展历史不长,经营实践不充分、理论研究不深入的背景下进行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理论研究,以及这种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既是中国保险业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主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主观要求。无论是相对于保险经营者,还是相对于保险消费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研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关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问题的研究,本文从中国保险市场实际出发,围绕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与风险”的最优平衡的主题进行。按照“困惑——风险——发展”的研究思路,将其研究内容设为八章,着重探讨四个方面的问题,即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模式问题、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盈利问题、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风险防范问题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市场监管问题。关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模式问题。本文认为,中国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问题是中国非寿险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文通过分析国外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日本模式和韩国模式,通过总结国内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华泰模式等,发现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应该坚持风险保障性业务为主导,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原则,由风险较低的保险业务向风险较高的保险业务发展、由预定收益保险业务向非预定收益保险业务发展;充分认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把握不同市场的周期性变化规律,根据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周期性变化,适时调整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与传统型保险产品之间的业务结构;针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固有特性和保险客户的心理特征,选择适当的销售渠道,作好明确的风险提示,以期达到用适合的营销渠道销售适合的保险产品,将适合的保险产品销售给适合的保险客户。关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盈利问题。本文研究认为,保险产品的性质决定着保险的盈利模式。保险产品的性质不同,保险的盈利模式也不同。受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性质的影响,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盈利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保险产品的盈利模式。如果说传统的保险产品的盈利模式是以“承保收益”为主的单一的盈利模式,那么,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盈利模式则是以“承保收益”、“投资收益”和“服务收益⒋相统一的组合式的盈利模式。本文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盈利模型分析中,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盈利模式分为预定收益型产品盈利模式与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盈利模式。在预定收益型产品盈利模式分析中,通过建立其盈利模式的基本模型即Rp+Rr=(pq-πL-Cp)+[A0(rt-r0)-Cr0],发现最优的保险费率p不仅取决于承保风险的损失状况,而且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Cp;固定利率r0不仅取决于资金运用收益状况,而且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Cr0。而在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的盈利模式分析中,通过建立其盈利模型R=aB0+b Xt-B0(c1+c2)-πL,发现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收益一方面取决于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的状况。不同的投资策略或投资组合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的高低,从而影响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的盈利结果。另一方面,取决于非预定收益型产品中关于保险责任的保单设计。如果被保险人对风险保障功能的要求偏高,保险人赖于收取保费的保险费率就偏高。反之则否。毫无疑问,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销售成本,也是影响其盈利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提高保险经营的管理水平,降低保险产品的销售成本,不仅是保险经营者需要深入探讨的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保险经营者需要努力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关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风险防范问题。本文研究认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不仅是一种“盈利”经营,同时也是一种“风险”经营。与其它风险经营相比,这种风险的经营显得相对复杂。传统的非寿险产品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定价风险,即“保险费收入无法满足赔付需要”的单一风险。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风险则是多种经营风险的组合。本文的分析表明,在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中,造成保险公司亏损或破产的直接原因,主要是资金运用收益无法同时满足保险损失赔付、预定收益支付和其他成本支出等,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保险资本金被侵蚀;造成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失败的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者不仅需要关注宏观经济和市场风险等外部风险的影响,同时要注意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设计缺陷和开发理念,以及由此产生的销售过程中的误导等内部风险的影响。然而,与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相比,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则有着明显的差异。经营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的保险人虽然也承担着承保风险,但他却可以将“利率风险”推给客户。投资收益的变化只是通过“投资管理费用⒋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盈利。外部风险因素的影响并非通过“利率⒋去传导,而是通过“销售”来影响。当经济发展,资本市场走强时,其产品销售火爆,使得“费用”收益增加,盈利增长;而在经济衰退,资本市场走弱时,其产品销售困难,基金资产价值缩水,使得“费用”收益下降,出现亏损。在一定意义上说,以“费用⒋收益作为主要盈利模式的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基本属于“看天吃饭⒋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经营者对于经营时机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说,能对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经营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内部风险的因素,而不是保险公司的外部风险的因素。面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复杂,变化多端的现实,本文强调指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必须贯穿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整个业务系统中去。首先,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产品开发阶段,通过树立科学的开发理念,使之认识到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开发,不是保险公司发展中的一种“投机性”选择,而是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拓展风险管理服务领域的一种战略选择;通过建立科学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组合策略,关注“承保周期”和“经济周期”,科学把握周期变化规律,并根据“两个周期”变化,选择合理的产品组合方式;通过确立差异化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开发模式,避免保险市场中业已存在的“产品单一、同质化和目标客户不清”等问题的再次发生。其次,在产品销售阶段,通过销售渠道的科学管理、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规范的产品介绍资料等措施,以引起客户的关注,满足客户的需要。最后,在资金运用阶段,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险资金投资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盈利能力,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关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市场监管问题。本文指出,由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险业务存在着与传统的保险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国家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发生了变化。具体的说,第一,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不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需求,而且要保持一定的业务发展规模。资本要求和业务规模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即一定的资本量支撑着一定的业务发展规模;而业务规模的发展又必需以既定的资本量为前提。不同性质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要求不同的资本量与之相匹配。这种由产品性质决定的资本分配比例,反映到保险监管问题上就是资本监管的差异性。实行分类匹配原则,强化资本比例监管,成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市场监管的必然选择。第二,在资产组合监管方面,本文强调应在定量限制监管的基础上,逐步融入“审慎人”规则的理念。依据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性质、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国际保险资产结构的分布等,研究确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资产组合监管比例,使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保险资产组合上实现相对均衡。第叁,在信息披露方面,本文认为有必要形成一种新的市场化信息披露机制,体现“公开、公正、及时、充分”原则,促使保险公司面向市场和公众,披露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信息,为客户作出正确选择提供可能,为保险公司保持稳定发展创造条件。本文强调,针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风险的而实施的保险监管措施,其目标不是为了单纯的风险防范,而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现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中的风险与发展的平衡。加强保险监管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的发展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目前中国保监会实施的越来越严厉的监管措施,是防范保险经营风险,保证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一定意义上说,国家监管部门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经营所实施的监管,是国家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的一种扶持和鼓励。尽管本文建立了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的基本理论,提出了基本发展策略,但是由于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的历史不长,数据不充分,因此本文没有能够对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本文作者认为,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研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不断地深入。作者今后会继续关注这一问题的实践发展,继续跟踪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09-10-01)

吴志军[6](2009)在《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性质、风险与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特性不同,其盈利模式和所面对的风险状况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进而也决定着保险监管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本文首先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重新认识开始,明确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业务性质,进而通过比较传统产险业务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指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双重业务"性质所决定的"双重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监管建议。(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09年04期)

吴志军[7](2009)在《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性质、风险与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特性不同,其盈利模式和所面对的风险状况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进而也决定着保险监管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本文首先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重新认识开始,明确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业务性质,进而通过比较传统产险业务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指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双重业务"性质所决定的"双重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监管建议。(本文来源于《金融研究》期刊2009年03期)

赵振民,刘博,唐毅鸿[8](2009)在《天津市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了解天津市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重要意义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该产品存在的主要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进而探讨如何借助有利政策环境,挖掘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未来发展潜力,促使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华北金融》期刊2009年01期)

闫正平[9](2008)在《关注非寿险理财型产品销售投资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寿险理财型产品销售存在诱导性语言、信息披露滞后,对于资本市场低迷,非寿险理财型产品难以获得预期中的收益率,存在利差损和费差损风险。因此实施"功能监管"至关重要。(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期刊2008年10期)

[10](2008)在《上海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上海保监局日前发布通知,对该市保险市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手续费率进行规范。根据通知,在沪各保险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严禁擅自或变相提高手续费支付比例,严禁各种贴费行为,确保手续费列支情况数据的真实性。 上海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08-08-08)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在寿险、非寿险都有投资型产品,但无论从产品数量上看,还是从保费规模看,以寿险为多。产险公司中只有少数公司销售投资型产品,而寿险公司都在销售投资型产品。所以,我们首先探讨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有关问题。    按照保险理论,凡保险产品都具有保障功能,长期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参考文献

[1].王新文,王道信.开办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几点认识[J].中国保险.2015

[2].高鸿.寿险投资型产品:寿险产品的“去保障化”[N].中国保险报.2010

[3].廖臣民.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财务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4].吴志军.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发展与思考[J].保险研究.2009

[5].吴志军.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经营研究[D].武汉大学.2009

[6].吴志军.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性质、风险与监管[J].保险研究.2009

[7].吴志军.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性质、风险与监管[J].金融研究.2009

[8].赵振民,刘博,唐毅鸿.天津市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J].华北金融.2009

[9].闫正平.关注非寿险理财型产品销售投资风险[J].中国保险.2008

[10]..上海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管理[N].中国保险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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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论文-王新文,王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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