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解释体制论文-马驰,常俊朋

宪法解释体制论文-马驰,常俊朋

导读:本文包含了宪法解释体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家性,宪法修改,垂直领导,去地方化

宪法解释体制论文文献综述

马驰,常俊朋[1](2014)在《我国检察权国家性的宪法学解释与规制——以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框架下,根据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对其国家性进行宪法学解释,证明"在单一制国家中检察权应由中央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的命题。并提出宪法学规削方法:法律层面通过法律修改确认检察权的国家性,运行层面重构包括检察业务一体、党组织领导、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在内的垂直领导体制。(本文来源于《科学发展·协同创新·共筑梦想——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下)》期刊2014-10-29)

徐霄飞[2](2010)在《论宪法解释——兼评中国宪法解释体制的困境和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是建设富强中国的必经之路,依法治国首先应当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理性化,是自由的政治生活进程的保障,是人权的保障。任何遵守法治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中,宪法解释都是一项关系万千重的问题。中国正面临司法改革的转折点,宪法的解释是违宪审查的必经环节,构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宪法解释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4期)

聂瑜[3](2009)在《论中国宪法私法化——兼论宪法解释体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诞生,引起了国内理论界热烈的讨论,其中最重要的论题之一就是宪法在私法领域的适用。本文将在前辈讨论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中国宪法私法化的必要性、私法化道路上的障碍以及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法,并将重点讨论宪法在私法领域内适用的必要步骤之一──宪法解释体制改革。(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09年24期)

韩丰收[4](2009)在《论我国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该文首先对宪法解释体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宪法解释、宪法解释体制的概念。从主体、客体、场合、限度、效力五个方面对宪法解释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确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以及宪法理解的区别。论述了构建一国宪法解释体制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符合国情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符合国情的原则即必须要符合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传统,人民主权原则即必须要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权保障原则即必须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追求的价值目标包括树立宪法权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接下来,比较分析了世界范围内叁种典型的宪法解释体制。以苏联宪法、越南宪法为代表的立法机关型宪法解释体制的的理论基础、具体设置和程序以及该种体制的优点和局限性。以美国宪法为代表的普通法院型宪法解释体制的理论基础、具体设置和程序以及该种体制的优点和局限性。以法国宪法、德国宪法为代表的专门机关型宪法解释体制的理论基础、具体设置和程序以及该种体制的优点和局限性。以期能对我国宪政体制的构建提供借鉴。该文的第叁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宪法文本对宪法解释体制的规定。学界对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实践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否行使过宪法解释的权力以及哪些行为是在行使该项权力都有很多的争议。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可以以宪法解释的路径在我国确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宪法解释权和违宪审查权,人民法院拥有宪法适用解释权的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之所以称之为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是因为笔者所设计的人民法院的宪法适用解释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解释权。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解释权是指违宪审查机关在违宪审查时行使的宪法解释权。重点从解释学的角度论证了人民法院拥有宪法适用解释权的可行性。最后,笔者提出了我国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的具体构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宪法解释委员会,宪法解释委员会专职负责宪法解释问题和违宪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性法律《宪法解释法》具体规定宪法解释的形式、程序、解释的原则及解释范围。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遇到当事人受到侵犯的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权利而还没有具体法律来保护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适用宪法来保护当事人权利。如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某项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应中止审理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不违反宪法则可以要求当事法院据此审理,反之最高人民法院应向宪法解释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的申请。宪法解释委员会审查后认为违宪的应宣布该法律法规无效,当事法院据宪法解释委员会的决定审理具体案件。笔者提出的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可能不是最合理的宪法解释制度,但确实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国情,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09-05-30)

王伟[5](2006)在《宪法解释体制下的司法空间与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立足于我国宪法解释的现状,无论从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方式解释宪法的社会基础和活动空间亦即其面临的现实动力和压力方面,还是解释的运作方式和实际表现亦即其个案和附带性质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宪法司法解释得以规范和奏效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其在我国几个效力不同、功能各异和相对独立的宪法解释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宪法解释体制中符合司法的特性及其依附的政治体制架构。(本文来源于《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3期)

苗连营[6](2002)在《中国宪法解释体制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 2 0周年。 2 0年来现行宪法适应、见证了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 ,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宪法 ,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依据 ,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 2 0周年之际 ,我们特邀部分宪法学者以笔谈形式 ,对一些宪法学的实践与理论问题进行回顾、探讨与反思 ,以期进一步促进宪法学的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02年06期)

单忠献[7](2002)在《论我国宪法解释体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体制属立法解释制,这种解释体制自身存在一定缺陷,不能为宪法的适用提供有力的支持。为了推进宪法的司法化,真正体现宪法法的属性,应当加强宪法的司法解释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国宪法解释体制的现状入手,在对其缺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宪法解释体制的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淮北煤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2年02期)

孙婷婷[8](2001)在《对我国宪法解释体制的一次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齐玉苓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神,直接援引宪法中关于“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作出了判决,这是新中国成立52年来,宪法首次被用于司法实践。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那么,到底怎样看待最(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01年12期)

宪法解释体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治是建设富强中国的必经之路,依法治国首先应当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理性化,是自由的政治生活进程的保障,是人权的保障。任何遵守法治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中,宪法解释都是一项关系万千重的问题。中国正面临司法改革的转折点,宪法的解释是违宪审查的必经环节,构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宪法解释的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宪法解释体制论文参考文献

[1].马驰,常俊朋.我国检察权国家性的宪法学解释与规制——以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C].科学发展·协同创新·共筑梦想——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下).2014

[2].徐霄飞.论宪法解释——兼评中国宪法解释体制的困境和出路[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

[3].聂瑜.论中国宪法私法化——兼论宪法解释体制改革[J].学理论.2009

[4].韩丰收.论我国准二元宪法解释体制的构建[D].中国海洋大学.2009

[5].王伟.宪法解释体制下的司法空间与界限[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6].苗连营.中国宪法解释体制反思[J].中国法学.2002

[7].单忠献.论我国宪法解释体制[J].淮北煤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8].孙婷婷.对我国宪法解释体制的一次挑战[J].中国律师.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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