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吴昶翀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吴昶翀

导读:本文包含了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影审查,比例原则,电影分级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吴昶翀[1](2017)在《比例原则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影是现代社会的主要娱乐方式之一,同时是公民表达自由的载体之一。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迅速,与之相伴的是公众对我国滞后的电影审查制度的诟病。我国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属于事前审查的行政许可制,这一制度存在着审查标准不明确,审查自由裁量权宽泛,限制公民表达权利等弊端,不利于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通过比例原则视角来观察,对照国外的电影分级制度,可以发现,我国电影审查制度并不完全符合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原则的要求。在我国现有的电影审查制度框架内可以建立相应的电影分级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以分级为基础的审查制度也应当是我们电影审查制度改革的重点。(本文来源于《天水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胡寒雨[2](2017)在《艺术自由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影是一种文化产品,是艺术表现形式的一种制作电影对创作者而言是一种艺术创作,是导演、演员们表达思想的一种途径。而对人类自身表达行为的认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思想成果。艺术自由逐渐成为国家的法律规范,有的国家甚至上升至宪法。但是,从来不存在没有限制的自由。艺术自由是在法律规定或法律框架内的自由,而且还要受到诸多限制。艺术的表达并不都是有益的,对于有害于社会和他人的表达,必须予以限制。不能忽视的是,中国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同时,中国电影进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机遇期,中国电影的文化表达更成为了中国树立世界形象的一张“文化名片”。在这样的语境下,中国的电影制度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来保护电影的艺术自由,如艺术文化多样性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最后,为了构建充分保护电影表达自由的中国电影制度,将可行的电影制度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7-05-01)

潘颖[3](2017)在《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末,电影第一次公映,至今一百多年了。电影属于表达自由的一种,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在我国,从法律角度看,电影审查具有行政法性,是政府行政管理手段,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电影受众广泛,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如果一些不道德的内容(暴力、色情、吸毒等)不经审查和限制进入电影市场,就很容易导致不良的后果,所以电影必须受到政府的审查管控,但审查管控也是有限度的,不能侵犯公民的表达自由和财产权。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我国目前的电影审查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电影产业化的需要,其在主体、标准、程序和救济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审查主体方面,国家的义务存在缺失,电影行业准入门槛高,要求严、缺乏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缺乏电影公益服务;审查标准方面,部分审查标准不合法、部分审查标准不合理、审查标准模糊;审查程序方面,程序不公开、缺乏说理制度、缺乏表决、听证、无记名投票等制度;审查救济方面,救济程序不健全。因此,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一直是法律学界以及电影艺术领域关注的焦点。如何改革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目前学界尚无定论,当今世界各国的电影审查模式主要有叁种: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主导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和政府混合管理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法,探讨美国和英国的审查模式,从中发现电影分级制度的优点,并分析了我国引入电影分级制度的可行性。最后反思我国电影审查制度,从审查主体、标准、程序和救济四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审查主体方面,放宽电影行业准入标准、实施财政、金融、税收扶持政策、加强电影公益服务;审查标准方面,健全电影法律法规体系、删除不合理的审查标准、明确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方面,公开审查程序、建立听证、表决等制度;审查救济方面,完善文件审查程序、行政救济程序。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7-05-01)

杨椋捷[4](2015)在《行政许可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任何一部电影作品都必须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能在我国公映,因此当前的电影审查是一项典型的行政许可。自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电影产业化改革以来,我国的电影放映市场每年以两位数的惊人速度不断向前发展;与之相反的是,自2006年之后,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就开始裹足不前,在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以及审查程序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地方,不少业界从业者以及学界学者都认为,目前我国实施的电影审查制度已经成为电影产业进一步发展的掣肘。电影产业要想健康发展,需要依靠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亦提出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行政,因此,电影审查作为一项行政许可,理应被纳入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本文从行政许可的角度作为切入点,运用规范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从现行电影审查制度相关的法律规范入手,详细探讨了当前我国电影审查制度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比较分析新加坡以及英国的电影审查分级制度,从中寻找出完善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方法。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与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相关的一些概念,包括电影和审查的概念、电影的法律属性、进行电影审查的必要性以及电影审查的行政法定位等。第二部分主要从现行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电影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以及审查程序等角度入手,详细分析了当前我国电影审查制度存在的诸如审查主体权责不清、结构不合理、审查标准过于原则化、程序不公正、不公开等问题。第叁部分则是通过比较研究法,分别介绍了以政府主导为主的新加坡电影审查分级制度以及以行业自律为主英国的电影审查分级制度,希望从中找出帮助完善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可借鉴的地方。第四部分则主要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提出进一步完善电影审查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快《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并探索建立一套以审查许可为主,以行业自律分级为辅的电影审查分级双轨制。(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5-03-01)

吕周潇[5](2014)在《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影业的发展势头不可小觑,走出家门看电影,已经成为了普通民众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电影正利用视听结合的优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挥着自己特有的影响力。随着电影产业的繁荣,与电影发展进步息息相关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也饱受争议。虽然社会各界对于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观点不一,但是都不否认,相对于电影业的发展进步,我国电影审查制度改革步伐已经明显滞后。为了更好地保障电影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有完善的电影审查制度作为保障。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试图从五个方面对电影审查制度做一个初步的探究:第一部分,回顾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度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建国后的历史。本部分分为了四个时期,通过对这四个时期的回顾和总结,为以后电影审查制度的发展提供经验和教训。第二部分,对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度进行法律分析。本部分主要从宪法和行政法角度进行分析。第叁部分,分析当前电影审查制度存在的不足。这部分主要从电影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叁个方面进行问题的总结。第四部分,研究外国的电影审查制度。当前世界上的电影审查大体上可以分为叁类:管理式审查模式;放任式审查模式;过渡式审查模式。第五部分,关注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基本思路有两种:完善现有的电影审查制度;引进电影分级制度。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发展任重道远,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过于激进。应当结合我国实际,将完善现有制度和逐步引进电影分级制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优势,为中国电影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4-03-14)

冯黎明[6](2013)在《表达自由视野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影审查与表达自由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对抗性,一方面表达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应受到宪法的保护;另一方面自由是相对的,政府试图通过电影审查等方式来对其进行限制。纵观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现状及特点,可以发现其与表达自由之间并不是一种平衡关系,而从宪法学角度看,要平衡好电影审查与表达自由二者的关系,关键是平衡好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二者的关系。(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13年05期)

张翠荣[7](2012)在《表达自由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影是艺术表现形式的一种,制作电影对创作者而言是就是一种艺术创作,是导演、演员们表现思想的一种途径,电影应该属于表达自由。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是属于宪法保护的权利。所以,电影的表达自由权也是属于宪法保护的权利。中国对电影的管理,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今天,都实行典型的事先审查制度或者类似的制度。在这种管理模式之下,数部影片拍摄成功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如期上映,电影的表达自由得不到充分保护,直接影响到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正常行使。通过原因分析可知,中国电影审查制度不能充分保护电影表达自由的原因在于存在审查主体不适格,审查标准模糊,审查程序混乱等问题。只有进一步完善中国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才能使电影表达自由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构建一种能够充分保护电影表达自由的电影审查制度,首先应该完善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使其审查主体合理化、审查标准明确化、审查程序合法化。同时还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引入电影分级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期刊2012-03-01)

周旻[8](2010)在《浅论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现状及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随之而来的文化体制变革与创新,使中国电影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与体制环境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电影产业亟需转型,而转型成功与否,直接关乎我国电影传媒产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中国电影产业化改革的成功,需要政府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电影管理体制。中国电影审查制度——作为当今我国电影管理体制当中的重要环节,其规制理念是否科学、规制体系是否健全、规制手段是否完善,直接决定了我国电影产业能否适应市场化需求。因此,对于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进行历史进程、发展现状、改革模式等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显示出了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构建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政策与法规体系进行详尽的梳理,将其改革进程进行“初始期”、“深化期”和“变革期”的阶段性划分。其次,在分析制度运行现状的基础之上,得出我国电影审查制度变迁模式具有“供给主导型”和“渐进式变革”两种特征;制度变迁主体兼有“强制性变革”和“诱致性变革”的双重特征;制度革新在变革中追求稳定、在稳定中不断变迁的结论。最后,针对现有制度中的不合理、不科学之处,提出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影分级制度,是我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路径和未来发展方向。(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0-03-01)

王博[9](2009)在《对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若干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时代在前进,传统的"老少咸宜"的影片显然已经不符合观众的需求。并且在信息量极大的今天,电影里包含的消极因素也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因此,无论从促进电影产业发展还是从保护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建立中国电影分级制度都是势在必行。通过比较中美两国现行电影评定制度,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电影分级面临着不少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数位时尚(新视觉艺术)》期刊2009年02期)

毛琳[10](2007)在《中国电影产业化与审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语境中,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内容的变迁呈现了时代性的特征,但是电影审查制度的内容却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承载着主流意识形态的弘扬和传统道德的传承。除此之外,关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政府职能对电影审查管理对电影的创作形成了一种规范与约束的体系,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平衡成为了当代电影审查制度改革的重点,试图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电影分级制。本文试图在历史的流变中对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做一个梳理,对艺术与政治、电影与民众、制度与时代之间作一个归纳性的总结,关注政府对于电影审查法规建设的强制性与主导性。在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讨论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走向问题,逐步从一种行政管理向政府宏观监督下的市场主导的电影格局过渡,在中国电影产业化的进程中转化完善。(本文来源于《中国艺术研究院》期刊2007-03-01)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电影是一种文化产品,是艺术表现形式的一种制作电影对创作者而言是一种艺术创作,是导演、演员们表达思想的一种途径。而对人类自身表达行为的认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思想成果。艺术自由逐渐成为国家的法律规范,有的国家甚至上升至宪法。但是,从来不存在没有限制的自由。艺术自由是在法律规定或法律框架内的自由,而且还要受到诸多限制。艺术的表达并不都是有益的,对于有害于社会和他人的表达,必须予以限制。不能忽视的是,中国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同时,中国电影进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机遇期,中国电影的文化表达更成为了中国树立世界形象的一张“文化名片”。在这样的语境下,中国的电影制度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来保护电影的艺术自由,如艺术文化多样性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最后,为了构建充分保护电影表达自由的中国电影制度,将可行的电影制度进行了探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吴昶翀.比例原则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初探[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7

[2].胡寒雨.艺术自由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分析[D].苏州大学.2017

[3].潘颖.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7

[4].杨椋捷.行政许可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

[5].吕周潇.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法律分析[D].山东大学.2014

[6].冯黎明.表达自由视野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3

[7].张翠荣.表达自由视角下的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探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

[8].周旻.浅论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现状及其改革[D].中国政法大学.2010

[9].王博.对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若干思考[J].数位时尚(新视觉艺术).2009

[10].毛琳.中国电影产业化与审查制度[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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