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现状与监管对策

分析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现状与监管对策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511400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生活环境变得恶劣极大地影响到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保护环境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工业企业要想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追求环境效益,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努力参与到建设生态友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潮中去。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薄弱,因此,只有加强监管力度,出台严格的管理政策,才能够更好的控制工业污染现状。

关键词: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现状;监管对策

经济发展离不开工业的发展,然而,工业发展所排放的污染物具有总量大、排放集中以及降解难度大的特征,工业污染物对于环境影响是巨大的,如何监管好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是当下各级政府以及环保部门必须重视的工作,只有不断更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体制转变,不断创建良性机制,生产前要做好预防工作、生产中期与后期要做好监管工作,才能更好的提升环境质量,降低工业污染物对于环境造成的破坏。本文主要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的基本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个有效的监管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借鉴。

一、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的基本现状

(一)注重发展数量,不注重发展的质量

在经济增长的指挥棒下,往往只注重发展数量,不注重发展的质量。政府由于政绩考核、招商引资等方面因素,快速上马诸多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高产值项目,而且重复建设较为严重,对环境成本、市场需求视而不见,以求在任期内快速提高GDP增速,环境容量迅速被填满。在对中国环境污染的经济分权和政治分权与环境污染的关系分析中发现,地方政府在这种激励机制之下,目标会相对短期化,更注重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而忽视长期的社会和环境发展。高能耗、低技术的粗放型发展必然带来环境污染,长期累积下来环境历史欠账也较多。

(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

长期以来,唯经济增长是论占据主导地位,工业文明教导人类如何最大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以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各种需求。特别是在资本的逐利性,市场的竞争性和经济人的自私性驱使下,作为市场主体的工业企业,总是希望投入生产的货币不断地运动,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却忽视了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承接了发达国家或发达地区资本和污染的转移。在对西方全球化发展中的环境问题研究发现,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区域化和全球化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资本、技术和下游污染型企业和各种废弃物,非但没有遭到当地强大的劳工组织和严厉的环境保护法以及激进的环保运动的反对,反而与足够廉价的剩余劳动力和丰富自然资源相结合得很好,转嫁了工业生产中额外的的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国家与国家之间是这样,地区与地区之间也是如此。

(三)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

工业污染治理通常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一段时间的专项治理,短时间内效果不错,专项行动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刺激了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这时候市场往往是失灵的,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干预。许多环境问题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环境立法和执法、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都还需要不断改进。监督手段较为单一,未形成政府、社会团体、公众全方位的监管体制,仅靠企业自觉性和政府强制手段来完成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显然力度不够。

二、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对策分析

(一)全面推行绿色GDP考核体系

改革现有唯GDP论的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推行绿色GDP考核体系,干部考核、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经济社会评价体系中均要体现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损益,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是完善现有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平衡经济和环境核算,反应经济发展的数量、质量和代价。二是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依靠专业机构加大对绿色GDP的研发投入,掌握好这套评价制度的关键因素,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绿色GDP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政府和企业的绩效挂钩,加大奖惩力度,让绿色GDP真正成为引导工业污染治理的指挥棒。

(二)建立健全、约束力强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的制定,建立起具有约束力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扭转企业从“要我治理”转变为“我要治理”。我国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工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有效约束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明确行政、民事和法律责任,规范工业污染治理的正常秩序。一是加强法律修订。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提供法律保障。相关法律的执行到位,需要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保障,进一步推进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完善,使得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新的《立法法》修订后,对设区的市赋予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可以根据各地区的环境保护现状,制定不同的环境质量目标和配套的实施政策,对工业环境治理进行分区域治理,进一步提高环保法律体系的执行力。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责任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不但要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还要赔偿相应利害人的损失,修复被污染的环境,还要按照污染环境罪进入司法程序。

(三)引进先进科技手段处理工业污染物

通过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监测自动预警,开发新的污染治理技术、材料和工艺,提高工业废气处理率,加强废水回收处理,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让传统的工业污染治理搭上信息化和科技化的快车。一是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通过通信传输技术,将废水、废气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旦发生超标就报警,及时处置。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天罗地网”建设。建成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省至县三级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三位一体”的环境管理信息体系。三是加强污染物治理技术运用。充分利用等离子处理技术、生物滴滤塔技术和膜处理技术等先进污染物处理技术,采用可降解的材料和清洁生产工艺用于工业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工业企业应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工业环境污染的治理主体是产生污染的企业本身,使污染治理成为工业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业生产产生的污染和造成损害所需的费用,必须由产生者承担和补偿,把外部不经济性“内化到企业的生产中去”。只有让产生污染的企业负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不论是自行处置,还是委托处置,不论是出技术设备,还是出资金人才,最终的源头都要抓住产生污染的企业,才能牢牢把握住污染治理的主要方向。转变一味向自然索取资源和能源的观念,转变粗放式的工业发展模式,提倡采用资源和能源消耗少,产品绿色清洁,污染排放少的工业生产方式。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批污染重、能耗高、排放多的落后产能,提高单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财政、税收、金融、技术进步等层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鼓励工业发展生态化。

参考文献:

[1]阚慧,焦涛,贾俊杰,龙桂林.乡镇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及整治对策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41(06):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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