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及监督的重点

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及监督的重点

南宁市科天水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53010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保问题已经上升为国际性问题。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到生态环境水质监测任务中来,这也是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政策布署。由于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迅猛,环境监测能力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对承担水质环境监测的机构进行质量保证及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水质监测;质量保证;监督重点

引言

随着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的发展和监测能力的不断提高,监测标准方法的发展和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能力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环境监测是环环相扣的流水作业,只有每个环节都处于完全受控状态,才能保证最终监测结果的唯一性,所有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为此,要加强水质环境现场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并要求各监测机构共同严格执行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才能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和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1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1质量控制是环境水质监测的内在要求

环境水质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工作,要求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保障水质监测结果真实可靠,以更好的判断水质环境状况。因此,就水质监测而言,质量控制是监测工作的着力点,应通过科学有效的采样、分析等工作,确保水质监测过程的质量,为水质评估提供可靠依据。由于水质监测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如水样采集、保存等,都是影响水质监测质量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强化影响因素的有效控制,保证水质监测质量。此外,水质监测应注重水环境质量要素的科学控制,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分析,以及质量控制技术的保障,以更好地提高水质监测中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1.2质量控制是水质监测建设的重要基础

在水质监测工作中,如何提高监测质量,是水质监测的重要基础。为此,在水质监测建设的过程中,应落实水质监测工作,从水质采样到分析、试验,都要求强化水质监测质量控制,提高水质监测水平。首先,水质监测涉及要素多,且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在水质监测中,应落实监测质量控制建设,通过科学有效的控制方法,保障水质检测的有效性;其次,水质监测应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监测水平,这也是水质监测工作的重要基础,应在水质监测建设中得到有效落实;再次,水质监测对数据处理分析的要求较高,这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要求在水质检测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有效应用数据处理分析技术,保障水质监测质量。

2生态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及监督重点

2.1完善水质环境现场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在原有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中,对水质环境现场监测质量控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按照水质环境现场监测的相关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从监测方案、监测断面(采样断面、断面垂线和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的前期准备工作(样品容器的材质、样品容器的洗涤、样品保存的设备、样品运输工具和现场监测仪器等),在现场监测过程中按照水质环境现场监测的相关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实施质量监督,以及飞行检查等。

2.2水质采样的质量保证

2.2.1采样计划

(1)应制定采样的监测方案和实施方案计划(或称行程规划),对于经常采样的点位,应做到每次采样点位一致,同一采样垂线进行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的水体搅扰;(2)采样人员应对监测方案内容熟悉,满足采样资格能力要求,安全意识、规范熟悉程度满足要求。

2.2.2采样方法得当

(1)应对河道断面采集混合样;(2)现场使用混样桶混合水样,混制混合样;(3)现场应使用定深采样器采集不同层次的水样;操作方法应妥当;(4)采样器具和水样容器应合适、干净有效,应定期对容器本底做抽样检验;(5)采样时应避免剧烈搅动水体和搅起沉积物。当水体中有漂浮杂质时应防止漂浮杂质进入采样器;(6)用采样瓶直接采集表层水样时,瓶口应面对水流方向逆采。用船只采样时,采样器应尽量远离船体逆流采集。在不流动的水面采样,应握住采样瓶水平向前推,直至充满水为止;(7)现场应对采样点周边环境、采样点、采样时、采集的样品等状况信息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记录,并进行了拍照,保存了照片,便于分析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及溯源现场状况;(8)采样人员采样时不应使用化妆品,不应在采样时和分装样品及添加保存剂现场吸烟。汽车应停放在采样断面下风向50米以外处;(9)采集的样品应准确的加入固定剂或者保存剂;(10)样品标签应清晰、信息应齐全,应明确样品保管员;(11)制定采样质控计划,采样质量控制还可采取对采样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检定、空白检验、采集平行样品和加标回收试验等方法对现场空白,如密码平行样的采集执行情况;(12)每季度对采样小组进行全程序跟踪检查一次,并填写质控检查记录。

2.2.3样品保存、运输

(1)保存条件(如4℃冰存)应满足《地表水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2)样品的送回实验室检测的时间应满足《地表水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采样、接样、分析时间应详细记录并满足时效要求;(3)接样人员应经过能力确认,资格授权,满足要求,能够识别样品状态的诸多常见不符合情形。

2.3实验室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1)应对实验室分析用水进行检测,并满足以下要求:精密分析用水,电导率(25℃)应小于等于1.0μs/cm。一般分析工作用纯水,电导率(25℃)应小于等于5.0μs/cm。

2)特殊要求的分析用水(无氨水、无酚水、无亚硝酸盐氨水、无还原物质水等),应按规定方法配制。

3)每批样品,同时做室内的空白试验、平行试验和加标回收试验。

4)容量法的样品要100%做平行试验、空白试验。

5)仪器法的平行试验、加标回收试验、空白试验的比率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每一批样品小于10个时,制备的样品不少于1个;每一批样品不少于10个,按照每10~20个样品制备1个平行样品,1个加标回收和1个空白试验。不能做加标回收试验的参数,pH、电导率、溶解氧等参数要进行平行样品测定。

6)规定时间内进行有证标准物质的测定且质量控制样品数不能低于质量控制样品总数的10%。

7)大型仪器应在全部样品测试的开始、中间和结束全过程中增加标准物质或替代物进行校准,以保证分析数据的稳定可靠。

8)规定时间内选取1~2个检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基础试验,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精密度偏性试验及质量控制图的计算与绘制,形成常规质量控制报告。

9)规定时间内选取相应项目进行人员比对、方法比对,不同的仪器间进行仪器比对。通过比对,判定检测人员操作能力的稳定性、验证方法的可靠性、判定仪器性能的可比性。

结语

针对水质环境现场监测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应从完善监测技术标准及规范和现场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入手,加强监测队伍、监测装备建设,改进和提高现场监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水质环境现场监测规范化建设来满足和适应环保新形势对水环境现场监测工作的要求,达到各个监测机构的监测结果都有代表性和可比性。

参考文献

[1]HJ/T91-2002地表水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S].

[2]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S].

[3]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环境保护部,2017年4月.

[4]刘汉龙.浅析水质监测在环境工程中的意义及监测的相关环节[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8,609:33+35.

[5]黄晓容.水质环境监测中样品采集及保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分析[J].绿色科技,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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