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湘潭大学)

摘要: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如今世界各国已在保护环境这一主题达成共识,但是笔者认为保护环境不仅要加强国家间的合作,更要重视本国的环保事业建设,绿色技术的发展为不仅为改善环境带来希望,更为提高国家竞争力带来了希望。本文首先分析了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产生原因,其次介绍了国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发展现状,最后分析了我国绿色快速审查制度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

一、绿色专利定义

当前对于绿色技术的定义,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结论,但是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得到了一些国际权威机构所做的对于绿色技术的定义,其中欧洲专利局将绿色技术定义为适合环境的技术,其目的是应用环境科学保护自然生态和资源,以消除人类参与导致的负面影响,其目标是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1992年《二十一世纪议程》将绿色技术定义为“保护环境的技术,与其所替代的技术相比,污染更少,利用资源的方式更为可持续,能够回收利用更多的废料和产品,处置剩余废料的方式更为合理。”我国《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2014-2017年)》中指出“绿色专利是指以绿色技术为发明主题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绿色技术指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能效、防控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主要包括替代能源、环境材料、节能减排、污染控制与治理、循环利用技术。”

二、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产生

专利制度作为技术保护的有力工具,对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专利制度天然的冗杂性,审查时间过长对技术的推广应用十分不利,以我国为例,我国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平均授权时间为1-2年,但是即使被授权,推广和应用还需要时间。但是技术的改进是以当下的环境为基础所产生的,而环境变化则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即使在几年后,该项技术被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但是否还具有当初的价值,我们不得而知。

当今世界环境保护是最为重要的主题之一,但国家间经济实力竞争无可厚非是更加重要。替代能源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绿色专利可以给专利权人带来经济利益。专利的垄断性不仅可以使专利权人享受到技术推广应用后的直接收益,而且可以带来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带来的间接收益。专利垄断对于国家的意义则更大,如果美国等发达国家继续垄断绿色专利领域,那么像中国这类发展中国家将会继续被其掣肘。世界各国纷纷意识到这个问题,这是催生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国外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比较

现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实行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其中包括英国(2009年5月12日)、澳大利亚(2009年9月15日)、韩国(2009年10月1日)、日本(2009年11月1日)、美国(2009年12月8日)。

从审查方式来看,目前各国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主要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实行原有专利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对绿色技术申请的处理效率,另一种则是对绿色技术专利申请提供“插队”的优先审查待遇。

1、英国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GreenChannel)

从审查方式来看,英国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可以被归结为上文所提及的第一种加速类型,该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特点可以被归结为两点:1、对申请进入绿色通道的资格未加过多限制,仅需申请人提交一份该技术对环境有益的报告即可,英国专利局仅会在该报告确实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拒绝申请人的请求。2、为申请人提供了三种加速选择,包括加速检索和/或审查、检索和审查相结合、加速公开。一个申请可以在九个月内获得授权,而普通申请的授权一般需要得两到三年。该制度明显加快了绿色专利的授权速度,但是缺点也很明显,过于宽泛的准入条件导致有些非真正绿色技术鱼目混珠,“绿色通道”可能会过于“拥挤”,挤占了真正绿色专利技术申请的资源,也会拖慢审查速度,同时过多加速申请也会加大审查员的压力。

2、美国的绿色专利试点项目(GreenTechnologyPilotProgram)

美国在2009年12月8日开始实行为期一年的绿色专利试点项目,该项目可以被归结为第二种审查类型,即“插队”的加速审查制度。实行过程中经过了三次修改,最初实行时,条件比较严苛,基本资格要求如下:第一,在绿色专利试点项目正式实行日期之前,专利局尚未发出审查决定书的申请;第二,满足特定的技术类别中的“绿色技术”类;第三,独立权利要求3个或以下,全部权利要求20个或以下,并且没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第四,该申请是一项指向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发明,且申请者要将申请提前公开。

可以看出,美国的绿色专利优先审查的准入门槛非常严格,所以导致该项目实行之初,没有出现绿色专利申请数量激增的效果。尤其是对于绿色技术分类的严格限制,据数据表明,从该项目实行之初至次年5月21日,仅有950份绿色专利的优先审查申请,但仅有342份申请得到了批准,其中大部分是由于不符合绿色技术分类的要求。美国专利局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对该项目的要求做了改善,首先放宽了对绿色专利分类的严格限制,效果立竿见影,2010年6月至2010年1月,申请数量达到了1286,增长了近26%。

3、韩国的“超快速审查程序”

韩国的超快速审查程序,是世界上审查速度最快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程序。普通的专利申请审查期限大约17个月,而该“超快速审查程序”只需要约1个月。在审查程序上,绿色技术申请人必须向所认证的机构递交申请文件,由被认证的机构出具检索结果,这个规定相对而言减少了专利部门的工作量,丰富了审查程序。在审查标准上,明确了绿色技术的定义,在《韩国专利法实施令》第9条规定:绿色技术是指节约和有效的利用能源和资源,将温室气体排放和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损害环境的物质降到最低的技术。另外列举了绿色技术的范围,其中包括(1)预测技术和能源技术;(2)能源增效技术;(3)后处理技术和无污染的产业经济活动。总体而言,在各国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中,韩国的“超快程序”是目前实施效果最好,审查程序与标准最明确的国家。

四、我国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发展现状

各国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是以本国较为成熟的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例如英国,英国专利局规定有三类专利可以申请快速审查,第一类是绿色技术,第二类是PPH专利请求,第三是进入英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而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是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绿色专利做了一些特殊规定。美国的绿色专利试点项目则有些不同,美国也具有完善的专利快速审查制度,该试点项目是特别为绿色专利制定,具有临时性,虽然最后没有转化成正式的制度,但是美国现有的“通道一”,和“加速审查系统”对于绿色专利的快速审查来说,已经足够了。“通道一”是针对公共事业和植物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加速审查系统”则适应范围更加广,由此可以看出美国多元化的加速审查制度,即使绿色专利试点项目结束,绿色专利的申请人也可以有多种途径申请加速。

目前我国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还不成熟,虽然《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中规定绿色专利具备申请快速审查程序的资格,但目前笔者未查询到任何申请绿色专利快速审查成功的实例,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国知识产权局正在为完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不懈的努力,根据《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2014-2017年)》得知,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绿色专利数据库和绿色专利分类体系,尽管目前还未公布相关细节,但这已是极大的进步。绿色专利分类体系和绿色专利数据库的建立,有利于公众得知现已存在的绿色技术,进一步有利于研发人员和企业避免将精力投入到已经存在的绿色技术的开发中。而且2017《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颁布相较于2012《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明显的进步,主要体现在新《办法》扩大了申请资格,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纳入了申请范围,且简化了申请文件,使申请审查更具有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专利统计简报2018年第14期总第234期)

作者简介:吕钰洁(1994.02-),山东省淄博市人,硕士,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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