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朱小杰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朱小杰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判决类型,变化,启示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文献综述

朱小杰[1](2018)在《我国一审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变化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对许多旧的判决类型进行了改变,本文用简洁的语言分析了判决类型的变化和这些变化带来的启示,希望能对我国的法治事业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8年09期)

郭修江[2](2018)在《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类型化——行政诉讼判决方式内在关系及适用条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行政诉讼法近四十年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走出了一条以行政行为为核心,兼顾监督权力、保障权利、实质化解争议叁重目的,通过判决方式类型化,逐步实现行政诉讼制度精细化的发展道路。深入分析研究行政诉讼法和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关于各类判决方式的法定适用条件及其内在逻辑联系,有助于细化行政审判规则,规范法官选择判决方式的裁量权,实现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8年11期)

侯丹华[3](2016)在《新《行政诉讼法》中几种特殊类型诉讼的判决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新《行政诉讼法》的一项重要修订内容是对行政裁判方式的完善。新法对于立法目的重新定位、将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以及确立的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行政与民事争议一并解决等诉讼制度,对于行政判决方式的选择适用有着直接影响。笔者结合有关案例,对行政合同、共同被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和行、民事案件一并审理等情形下的判决方式作了相应梳理。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正确适用行政判决方式,仍需要在今后的审判实务中不断积累和总结。(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6年08期)

梁凤云[4](2014)在《不断迈向类型化的行政诉讼判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次修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判决部分是最为丰富和最有特色的内容之一。这部分的修改,是行政诉讼由单向度的"行为诉讼"转向多向度"关系诉讼"的重要标志,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在迈向科学、完善和成熟的道路。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了法院要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为此,无论原告何种诉求,法院必须认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状况。其中的逻辑是,法院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期刊2014年04期)

唐一哲[5](2009)在《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诉讼结果的表现形式,在行政诉讼中是一个关键环节。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包括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设定和具体适用两方面的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完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行政诉讼目的能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实现,决定了公民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主要由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和2000年3月10日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若干解释》所确立。这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在确立之初确有积极意义,填补了此前我国缺乏系统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空白。但随着我国行政诉讼实践的不断发展,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实践需要,不足之处逐步显露,对其加以更新和完善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课题。基于此,本文拟对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进行研究。本文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深入考察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现行制度安排和相关的行政诉讼实践的基础上,全面而系统的分析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缺陷,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为五章,包括导论和正文的四章。导论介绍了本论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描述了论文研究的框架。第一章概述了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基本理论,主要从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特点、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概念和不同分类方法和影响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若干制度因素等叁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二章全面介绍和评述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比较了两大法系在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方面的异同,总结了其各自的特点,并阐述了其对我国的启示;第叁章全面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主要从法律规定和行政诉讼实践两个方面深入考察了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总结出其需要完善的地方。第四章在借鉴国内众多研究者的着作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制度的建议。即叁个方面:采纳德国行政法的立法经验,在行政诉讼法上明文规定主要的行政诉讼类型并在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基础上确立主要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从司法技术角度考量设立辅助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作为补充;重新规定主要判决类型的具体适用。(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09-04-03)

邵正洪,董光成[6](2004)在《从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看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行 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判决、撤消判决、 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行政赔偿判决七类判决结论。本文试就七类判决在法 律适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略陈己见。 一.维持判决(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期刊2004年02期)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行政诉讼法近四十年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走出了一条以行政行为为核心,兼顾监督权力、保障权利、实质化解争议叁重目的,通过判决方式类型化,逐步实现行政诉讼制度精细化的发展道路。深入分析研究行政诉讼法和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关于各类判决方式的法定适用条件及其内在逻辑联系,有助于细化行政审判规则,规范法官选择判决方式的裁量权,实现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论文参考文献

[1].朱小杰.我国一审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变化及启示[J].智富时代.2018

[2].郭修江.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类型化——行政诉讼判决方式内在关系及适用条件分析[J].法律适用.2018

[3].侯丹华.新《行政诉讼法》中几种特殊类型诉讼的判决方式[J].法律适用.2016

[4].梁凤云.不断迈向类型化的行政诉讼判决[J].中国法律评论.2014

[5].唐一哲.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研究[D].复旦大学.2009

[6].邵正洪,董光成.从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看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J].山东审判.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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