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权论文-李雨阳,黄子辰,任伟

服务权论文-李雨阳,黄子辰,任伟

导读:本文包含了服务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政府,特许服务权,会计准则,会计处理

服务权论文文献综述

李雨阳,黄子辰,任伟[1](2018)在《美国政府特许服务权安排的会计核算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有关PPP模式的项目管理已有较为规范的管理办法,但与PPP模式有关的会计准则却是空白,尤其是作为授予方的政府,在涉及授权给运营方新建基础设施,并在PPP项目安排期内授权运营方运营该新建设施时,政府是否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以及如何对该设施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目前实务中并没有任何准则可供参考,这就导致产生大量账外资产。因此,文章从政府授予方、政府运营方两个角度分别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类似的特许服务权安排的会计准则,目的是为我国政府作为授予方或运营方在参与PPP项目时,构建适用于我国政府特许服务权安排的会计准则。(本文来源于《会计之友》期刊2018年02期)

季张颖[2](2017)在《为道德模范建立“金色诚信档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今年恰逢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成立20周年,围绕“12.5”国际志愿者日,上海开展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昨天从市文明办获悉,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结合诚信制度化建设,为道德模范建立个人“金色诚信档案”。首批共有53人获颁,这一诚信档案将实现社会信用的(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7-12-08)

尹晖[3](2017)在《街道有了社区服务采购平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尹晖)政府从社区服务供给一线“隐退”,通过公益采购引入社会组织,与政府协同提供社区服务的创举在滨湖区实现。昨天,通过向社会公开集中采购,11家社会组织经过竞标获得了蠡湖街道15个社区公益项目的服务权。“蠡湖街道搭建了全市首个街道级规范化采购(本文来源于《无锡日报》期刊2017-03-16)

黄佳,黄志勇,谢根甲[4](2017)在《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的边界和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分析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的边界、特性和规制原因,提出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法治化建设的方法及途径。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法治化建设主要从以下两个模式来推进:一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边界,保证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对政府购买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避免发生权力滥用行为,以保证政府购买的图书馆服务能够充分满足公众实际需要。(本文来源于《图书馆》期刊2017年02期)

许中缘,翁雯[5](2016)在《论基本医疗服务权的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医疗服务权是社会权,是健康权的具体化,它不是宪法中的权利。基本医疗服务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应该得到法律的救济。基本医疗服务权的救济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基本医疗保障权救济、基本医疗保险权救济、基本医疗救助权救济和基本医疗服务请求权救济。医疗公共服务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属于给付行政法律行为。想要对基本医疗服务权进行有效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对诉权进行合理的科学配置,即应当根据公民基本医疗服务权的社会权性质来配置诉权。立法需要对侵犯基本医疗服务权的责任进行适度修订。(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2期)

胡伟[6](2015)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法治化的叁个维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法治化是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法治化的基石。应从叁个维度完成其法治化:一是以法治的方式厘清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的边界,确保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正当行使;二是以法治的方式规制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叁是以法治的方式合理划分政府间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与体育事权,保障政府向公众提供高质量和充足的公共体育服务。(本文来源于《体育科学》期刊2015年10期)

黄元龙[7](2015)在《依法落实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权——解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法规出台】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第叁次全体会议以98.7%的赞成率,高票通过《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条例》分八章五十六条,界定了社会养老服务的含义和性质,明确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主导作用和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专章规定了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起着核心作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人员;明确了鼓励社(本文来源于《社会福利》期刊2015年02期)

黄元龙[8](2014)在《依法落实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为养老服务领域提升法治化水平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着眼保障老年人享有的社会服务权利,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政府法定职责,完善社会养老服务领域的法律体系,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改善老(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报》期刊2014-12-29)

骆梅英[9](2014)在《论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是一项人权意义上的权利。它要求公民有权获得合理、非歧视、可负担的公用事业服务,且负担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够获得最低程度的供应保障。作为一类经济社会权利,它具有政策性特征,在实现机制上受到国家可利用资源的限制。在公用事业后民营化改革时期,这一权利的提出,为国家公法义务的履行和政府规制体制的设计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范恬[10](2013)在《论中国公民的社会养老服务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法理学方法,系统分析论证了作为人权和法定权利的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理论基础和实现机制。通过提出并界定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概念、探讨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法律属性以及确认和保障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意义,论述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正当性,分析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权利结构。本文还阐述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实现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相应路径。公民养老权的实质是生存权。对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尊重和保护基于现代人权理念以及社会法理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论述了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理论基础,通过对社会养老服务权及相关概念的厘清,对社会养老服务权做出界定,并概括出该权利的特征。然后,从时代背景和社会观念两个方面,论述了确认和保障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意义。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正当性来源。具体包括叁个方面,一是社会法理论,二是“孝道”,叁是法律规范体系。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理论证成、道德基础和制度化保障。第叁部分,分析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权利结构。包括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内容。义务主体又分为国家、社会组织、民间养老机构以及家庭子女。权利内容主要涵盖生活照料权、健康服务权和精神慰藉权叁大领域。第四部分,一方面描述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的现状,列举了中国在保障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方面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通过对老龄法律体系不完善,现行养老模式存在不足,养老市场监管不规范,老龄事业投入机制不健全等四个方面的论述,说明,我国保障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表达了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发展的愿景,提出应该通过依法平等保护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增强顶层制度设计意识,探索和发展多种养老模式,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以及积极发展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来促成中国公民社会养老服务权实现。(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3-05-01)

服务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今年恰逢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成立20周年,围绕“12.5”国际志愿者日,上海开展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昨天从市文明办获悉,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结合诚信制度化建设,为道德模范建立个人“金色诚信档案”。首批共有53人获颁,这一诚信档案将实现社会信用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服务权论文参考文献

[1].李雨阳,黄子辰,任伟.美国政府特许服务权安排的会计核算及启示[J].会计之友.2018

[2].季张颖.为道德模范建立“金色诚信档案”[N].上海法治报.2017

[3].尹晖.街道有了社区服务采购平台[N].无锡日报.2017

[4].黄佳,黄志勇,谢根甲.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权的边界和规制[J].图书馆.2017

[5].许中缘,翁雯.论基本医疗服务权的救济[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6].胡伟.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权法治化的叁个维度[J].体育科学.2015

[7].黄元龙.依法落实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权——解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J].社会福利.2015

[8].黄元龙.依法落实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权[N].中国社会报.2014

[9].骆梅英.论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

[10].范恬.论中国公民的社会养老服务权[D].华南理工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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