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及其风险防控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及其风险防控

关键词:风险防控措施;法律服务;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危害性

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所处建筑行业市场及法律环境具有极大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较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及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更加具有多变性及复杂性。为了能够确保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与发展,企业就必须对法律风险状况给予全面掌握与了解,并及时对其采取高度针对性的规避措施,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1]。建筑施工企业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存在很多问题,也相对来说较为复杂,企业经营中的任一环节都极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例如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环节、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管理以及质量管理等。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就必须尽可能降低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危害,促进建筑行业实现稳健长足的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情况及危害性探讨

(一)法律风险的基本情况

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或者是因为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造成企业不能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而给企业带来一系列负面法律后果就称之为企业法律风险,承担法律责任是其中最重要的特征。法律因素是法律风险的起源,在企业运营及发展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并且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因素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在企业市场风险、战略风险、运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所有风险中,法律风险是后果较为严重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风险[2]。

(二)危害性分析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经营与生产甚至破产到解散多个阶段,都处于法律规制中,无法离开法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市场开拓以及改制重组等多种行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一旦出现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自身难以掌握或者是掌握不力,情节较轻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若是情节严重则很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导致企业出现致命性的灾难。例如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航油、中储棉及其国外著名企业安然、安达信等,因为在运营发展中出现了法律风险而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具有典型性,也为其他企业经营生产提出了警示意义[3]。

二、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存在风险问题的根源

(一)建筑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

在我国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形势下,建筑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建筑市场的利润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涌入建筑市场的人群数量越来越多。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深入,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想要抓住城乡规划这一机遇,建筑施工企业在规模上及数量上都越来越多,整个工程项目的激烈竞争愈趋严重,有些企业为了成功招标采取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手段展开不正当的竞争,极大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平衡性,也不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4]。建筑行业各领域开始盲目设立分公司即最为直接的表现,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分公司贪求不放过每一个竞争机会。然而大部分企业及其分公司在运营管理中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并不十分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

(二)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备

建筑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一个触及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安定团结以及群众就业生活等多方面内容的行业,上个世纪我国相关部门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并没有制定建筑行业的规范法律法规。而今在我国经济发展及法律建设稳步推进的环境下,相关部门也陆续颁布实施了相关规范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例如《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然而在建筑行业发展中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并没有达到政府的立法目的,实施效率十分低下,未能得到真正的有效落实,很容易引发多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5]。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内容上还存在极大的缺陷与不足,具体实践上也存在一定的疏漏,并不能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给予有效合理的解决。

(三)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缺陷与疏漏

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大部分都存在自身管理问题,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工作实施中更加偏向于金融风险管理,并没有充分重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例如我国杭州出现的11.15地铁事件,就是十分典型的案例,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而一味的采用激进方式追赶工期,放弃了逐步推进地铁项目的方案,忽视了这一行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甚至严重涉及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条款等问题,最终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了不可预计的生命财产损失。企业单一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及整体效率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建筑施工企业运营发展形式的不合理、不健全。

三、有效防控及规避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风险的主要措施

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至关重要的法定职责,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是岗位职责要求的全面履行,也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对法律风险给予有效防控及规避的重要手段。

(一)增强企业和谐、先进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建筑施工企业运营及发展中追求的最大目标便是利益最大化,在利益追求中企业必然需要面对较高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就必须合理科学的处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利益最大化之间的矛盾[6]。法律风险的风险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将法律风险视为洪水猛兽以至于全盘否决,若建筑施工企业只是一味的消除法律风险,必然会使得企业变得束手束脚,很大程度上对于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产生了极为不利的阻碍作用。与此同时,若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对法律风险给予正确认识,只是单纯的想要获取更多利益,必将遭受严重后果,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想要实现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就必须增强自身和谐、先进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有效抵押法律风险,施工企业需要加快对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完善和健全。首先,建立与完善投资事务风险防范机制,建筑施工企业若想要实现占领市场、充分利用资源进行资本扩张的目标,就必然要进行投资,因此法律顾问就必须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为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其次,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是建筑施工企业运营及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营资源,必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7]。最后,合同事务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合同是建筑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形式及文字内容等是否与规范要求相符合、合同内容是否与法律规定完全符合且条款有无遗漏等方面,都与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因此做好合同事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具体运营中还存在执行力不足、管理松懈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需要领导班子加大对这一方面的重视和管理,严肃人事纪律、严格办事规矩,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备健全高效廉洁自律的企业管理运营长效机制,通过加快完善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科学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有效机制管控企业法律风险。企业必须要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及严肃党政条例,要勇于突破并改革优化传统管理模式,与此同时还要对操作程序以及行为标准予以明确,严格审查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提升规章质量,真正从根本上对制度难以执行的问题给予落实与解决[8]。

(四)促进企业法律治理机构的完善

当前我国建筑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自身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权利分离制衡层面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还村还很多问题与疏漏。企业法律治理机构的完善与优化是为了能够正确处理经营者、所有者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法治就是指需要严格遵循权利制衡原则。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代表,也是相关政策落实执行的人员,拥有着企业的实权,也就是说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很可能出现牺牲企业利益而为自身牟取更多利益的情况,应用手中的权利及信息资源优势,转嫁法律风险、推脱责任且渎职腐败等[9]。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进行经济体制的优化与改革,尽最大可能降低权利滥用情况出现,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抓起。与此同时,要加速企业内部的产权制度改革与优化,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转变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等干预方式,从体制上真正解决问题,防止企业内部一切权利腐败情况的发生。

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首先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情况及危害性,从建筑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备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缺陷与疏漏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之后又阐述了有效防控及规避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服务风险的主要措施,包含增强企业和谐先进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促进企业法律治理机构的完善四个方面,目的是为了有效促进企业能够在法律风险出现时进行有效规避与防控,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足、稳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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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庆和.强化企业内控监督体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5(15):47+50.

[3]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9(03):18-19.

[4]孙杰,何佰洲,黄金芳,赵雪凌.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兼议建筑工程“阴阳合同”[J].建筑经济,2009(09):53-55.

[5]姜立聪,刘一民,张万里.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规范化实施秘诀(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法律层面编写指南[J].中国招标,2009(11):11-14.

[6]吴国雄,杜泽飞,刘玉俊,朱云.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的法律责任浅析[J].建设监理,2008(10):43-46.

[7]方妹.独立学院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实效性探析——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J].法制博览,2017(07):289.

[8]吕建.找准结合部谋拓展抓住契入点求突破——全国律协建房委引领律师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获各方肯定[J].中国律师,2013(12):24-25.

[9]蔡莉萍,朱淳良.中华全国律协第二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题会议暨建设工程质量与造价司法鉴定专题研讨会[J].中国司法鉴定,200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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