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周倩

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周倩

导读:本文包含了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失业金,合同终止,劳动争议,迟延履行

劳务派遣单位论文文献综述

周倩[1](2020)在《劳务派遣工签1年合同解除时,可向用人单位要求7年补偿金?》一文中研究指出阅读提示劳务派遣工王某某7年间先后被叁家用人单位派至同一用工单位、在同一地点和岗位工作。与第叁家单位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解除时,王某某提出由第叁家用人单位赔偿其7年的经济补偿金,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终获法律支持。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20-01-17)

王雅轩[2](2019)在《探究劳务派遣制度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这种工作模式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上世纪引入了这种工作模式。虽然我国法律在个别劳动争议中规定比较全面,但是因为劳务派遣比较特殊和复杂,所以在这方面的研究很有限,法律规范显得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在2014年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行了一次修改,但是并没有细化规则,对于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意见。(本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世界》期刊2019年32期)

张波[3](2019)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中的用人单位连带责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普及,被派遣劳动者工伤赔偿方面的责任分配问题随之凸显了出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调整与修改了劳务派遣的部分相关规定。在2014年3月1日,人力社保部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开始正式施行,该法案的内容主要为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责任的划分,以及劳务派遣叁方权利义务的义务的明确。因此,本文在此背景下,首先列出连带责任有关规定的调整与修改,然后阐述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行为责任方面的连带责任分担,并提出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连带责任的细化建议,给相关工作者以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孙全富[4](2019)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惩戒权权力边界的释疑》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因劳动实践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基于其过错程度用工单位有权给予相应处罚。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法律的缺位致使用工单位在对劳动者实施惩戒时,需要明确惩戒权的法理依据,为其适用寻找法律空间。基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必要从权力的主体、客体、内容叁方面对用工单位实施的惩戒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在外部救济层面上,又应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本文来源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孟海龙,张敏[5](2019)在《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作为众多用工形式中的一种,能够极大地方便用工单位对人才的招聘以及发放薪资,目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主要表现是用工单位只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由第叁方机构开展相应的人力资源工作,事业单位也会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用工管理。本文主要在此背景下对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的用工管理形式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期刊2019年10期)

杨明清,丛国栋[6](2019)在《工会督导海员招募,黑中介该消停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杨明清 通讯员丛国栋)“培训收费比较合理,而且,再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心里踏实多了!”日前,来自河北省安平县的小伙李杰高兴地在一份《信用承诺书》上签下名字——他和另外20多名“准海员”即将进入青岛海洋职业学校接受培训,在取得相应资格后将被青岛(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05-08)

胡玲[7](2019)在《规范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几点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与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发展趋势、管理制度等方面息息相关,它的衍生具有一定合理性,劳动派遣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因此要为派遣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09期)

肖钰臣[8](2019)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当下作为我国一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是越发的受到各用人单位的支持。因其具有高效的工作效率、人工成本较低以及管理难度较小等等优势,也更因劳务派遣这种较为简捷的用工方式,更是使各用人单位的价值发挥到了最大限度。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也是存在着一定风险的。基于此,本文就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面临的用工风险进行了研究,并就这些风险,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旨在为用人单位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借鉴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戴军章,刘业林[9](2019)在《用工单位可以随意退回劳务派遣工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张某是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某贸易公司的劳务人员。2015年3月,该贸易公司以工作不再需要为由,将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张某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不再支付其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次日,劳务派遣公司以用工单位退回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安排另一员工至该贸易公司顶替张某工作。张某认为自己工作中无任何过错,贸易公司的运营也很正常,在无任何告知情况下自己就失去工作,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都存在违法(本文来源于《工会信息》期刊2019年05期)

冷晶波[10](2018)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如何有效降低用工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劳动用工方式,其具有灵活度大、工作效率高、人力成本低、管理难度小的特点。同时劳务派遣也为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用工风险。本文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首先介绍这种用工方式存在哪些风险,并提出规避劳务派遣风险的对策,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读者提供有益参考。(本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世界》期刊2018年30期)

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劳务派遣这种工作模式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上世纪引入了这种工作模式。虽然我国法律在个别劳动争议中规定比较全面,但是因为劳务派遣比较特殊和复杂,所以在这方面的研究很有限,法律规范显得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在2014年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行了一次修改,但是并没有细化规则,对于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意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参考文献

[1].周倩.劳务派遣工签1年合同解除时,可向用人单位要求7年补偿金?[N].工人日报.2020

[2].王雅轩.探究劳务派遣制度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J].劳动保障世界.2019

[3].张波.劳务派遣工伤赔偿中的用人单位连带责任分析[J].法制博览.2019

[4].孙全富.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惩戒权权力边界的释疑[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孟海龙,张敏.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J].今日财富.2019

[6].杨明清,丛国栋.工会督导海员招募,黑中介该消停了![N].工人日报.2019

[7].胡玲.规范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9

[8].肖钰臣.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研究[J].法制博览.2019

[9].戴军章,刘业林.用工单位可以随意退回劳务派遣工吗?[J].工会信息.2019

[10].冷晶波.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如何有效降低用工风险[J].劳动保障世界.2018

标签:;  ;  ;  ;  ;  ;  ;  ;  ;  ;  

劳务派遣单位论文-周倩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