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刘俊海

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刘俊海

导读:本文包含了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权益受损,法律保护,公司法,法律身份,侵权责任法,股权转让协议,民事权益,请求权基础,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合同

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刘俊海[1](2019)在《权益受损的前小股东(原小股东)也受法律保护(下)》一文中研究指出六、前小股东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出让人,也是公司的前小股东,是适格原告,具有明确的请求权基础前小股东既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人,也是公司的前小股东。前小股东兼有股权出让人的法律身份与前小股东的法律身份,这两个身份同时存在,并不矛盾。既不能以股权出让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07)

刘俊海[2](2019)在《权益受损的前小股东(原小股东)也受法律保护(上)》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对前小股东(原小股东)提供公司法保护的必要性与正当性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股东会决议活动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导致大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高风险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控制股东往往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与日常经营管理权(包括签订合同、发货、结算、付款事宜),(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0-31)

卢彩霞[3](2018)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各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使有限责任公司的活动有章可循,但也不得不面对实践中凸显的问题,特别是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频繁出现,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最终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乃至阻碍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和保证中小股东的相关权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当前民主法制建设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2期)

陈蓉[4](2018)在《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分红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实现分红权是中小股东实现投资利益的重要标志。但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常有发生,中小股东投资公司的合理预期也常常落空。2017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实施也并未对中小股东分红权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分红权作为一项股东的基本权利理应获得充足的保护。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受到侵害但却得不到合理救济的状况,本文将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分红权法律保护问题展开讨论。具体而言,分为引言、正文、结语叁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讲述分红权基本的概念及特征,学界对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权保护认识的不同看法,司法领域给予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保护提供了几种效果欠佳的救济方式,引出分红权保护的重要性及法律保护机制亟待完善的境况。正文分为四个部分。正文第一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保护法理基础的论述。从保护中小股东投资的积极性、中小股东的合理期待权、对中小股东进行分红是实现价值平衡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本身的特性几个方面论述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法理基础,证明保护中小股东分红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正文第二部分,目前我国中小股东分红权法律保护的状况。通过对立法层面的观察,分析在立法方面中小股东分红权规制不足的情况。对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24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实施一段时间内,分红权纠纷案件的观察、比较,了解司法实务内中小股东的分红权获得的救济状况,分析产生相应救济状况的原因。比较分析现有的几种司法救济机制的不同运行方式及其实际操作效果的局限性。正文第叁部分,完善司法介入的保护机制。针对司法介入不能起到真正保护中小股东分红权的状况,从扩大司法介入范围、明确司法介入边界、确定司法介入原则、改进司法介入方式以及调整举证责任归属等方面开展讨论,对司法介入的保护机制进行完善。正文第四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章程保护。从解读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式章程以及分析工商管理部门鼓励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范本式章程的影响来阐述范本式章程对中小股东分红权的危害。再从制定个性化章程、限制对章程涉及中小股东分红权的规范的修改和加强立法对章程制定的原则性指导几方面论述如何实现章程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保护。结语部分,回顾整篇文章,期望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保护能通过司法的合理介入以及各公司制定个性化章程并发挥章程真正的作用得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8-05-25)

宋潇纶[5](2018)在《我国中小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完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在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而公司的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又与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运营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股权关系的特殊现状,一个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往往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决定权都掌握在少数控股股东手中,那么,中小股东话语权严重缺失、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无法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就成为必然。其中,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被侵害尤甚。因此,本文以中小股东知情权为例,对其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王福蕊,李昕[6](2017)在《浅析中小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股东平等性的原则,公司股东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但实践中公司的决策权与所有权是分离的,这也造成部分股东虽然占有了公司的股份,但是不能行使自己的决策权,更有些股东对于公司决策、运营情况一无所知,极大程度地侵害了股东的权益。本文重点针对中小股东知情权受损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从立法完善角度对该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对策。(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29期)

罗万东[7](2017)在《论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本身具有中立性,不必然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如果我们过分强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收益,必定将关联担保妖魔化,不利于正确理解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当然,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存在合理性的同时也存在投机性,控股股东的隧道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除了控股股东外,还有成千上万的中小股东。没有中小股东的广泛参与,上市公司是不存在的。因此,中小股东的利益应当置于比控股股东利益更优先保护的地位,在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应当寻求综合的途径对中小股东权益进行保护,防止违规关联担保的发生。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对论文的背景、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介绍。第二部分,主要对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基本问题作了阐述,从关联担保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关联担保的法律特征和分类,探究了上市公司关联担保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价值取向。第叁部分,主要描述了我国对于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小股东保护的现状,分析我国对于关联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找出我国目前对中小股东保护的不足。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域外关联担保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法律制度。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出发,探究各国对于关联担保中小股东保护的法律规定,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第五部分,主要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关联担保的事前立法规制,优化关联担保事后中小股东的司法救济以及建立关联担保的外部管制和疏导等方面进行建议,以期能够在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全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7-05-31)

杨天擎[8](2017)在《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中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我国证券市场欣欣向荣,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公司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利用收购不断扩张自己的经营范围和实力。目前大多数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当分散,一个公司可能拥有数量巨大的中小股东,其持股比例小,意志很难充分的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目标公司在被收购的过程中,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他们常常利用持股优势、信息优势侵犯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然而,中小股东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却很少有保护自己的方法,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也不健全,且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数量众多且易受侵害的中小股东,若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其利益,势必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甚至动摇整个金融市场,后果不堪设想。本文希望通过对目前我国相关立法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借鉴英美两国优秀立法经验,建议从法律的层面确立反收购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思路以及国内国外的文献综述;第二部分阐述了收购、中小股东以及反收购的概念,并重点分析了反收购措施的必要性及常见的措施;第叁部分研究了立法现状,重点分析了反收购措施、信息披露制度、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和股东诉讼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第四部分介绍了美国和英国关于收购中保护中小股东的立法措施并加以评价;第五部分着重提出了完善反收购措施的建议,并针对信息披露制度、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和股东诉讼制度提出改进方法。(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7-05-01)

罗邦民[9](2016)在《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是现代公司法关注的一个重点,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透明度不高,外部监管不够等原因,造成中小股东权益更容易遭受侵害而又不为外界所知。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更应该得到法律更多的关注和保护。本文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遭受侵害的类型化分析,对完善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以期能够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30期)

卓丹[10](2016)在《关联企业从属公司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迎合我国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社会上许多企业进行主动的关联,联合为一家,共同创造经济利益,打造社会所属地位。但是由于关联企业的组建形式较为特殊复杂,导致从属公司中的小股东的权益受到冲击,甚至对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害。对从属公司的小股东建立法律保护体制,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维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将它们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从属公司中小股东的发展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6年06期)

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对前小股东(原小股东)提供公司法保护的必要性与正当性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股东会决议活动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导致大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高风险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控制股东往往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与日常经营管理权(包括签订合同、发货、结算、付款事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1].刘俊海.权益受损的前小股东(原小股东)也受法律保护(下)[N].人民法院报.2019

[2].刘俊海.权益受损的前小股东(原小股东)也受法律保护(上)[N].人民法院报.2019

[3].卢彩霞.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8

[4].陈蓉.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保护[D].浙江大学.2018

[5].宋潇纶.我国中小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完善建议[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

[6].王福蕊,李昕.浅析中小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

[7].罗万东.论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D].上海师范大学.2017

[8].杨天擎.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中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7

[9].罗邦民.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6

[10].卓丹.关联企业从属公司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J].企业导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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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法律保护论文-刘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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