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立法论文-龙超,叶小娇

农村立法论文-龙超,叶小娇

导读:本文包含了农村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社会资本,社会价值,立法规制

农村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龙超,叶小娇[1](2019)在《农村合作金融社会价值、立法规制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走上向商业银行转制的道路,各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总体上陷入困境,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面临何去何从的抉择。合作金融能够创造商业金融不具有的社会价值,从社会价值的视角分析,无论农村经济如何发达,只要农村还存在弱势群体,农村合作金融的独特功能就不可能完全被商业金融所取代,因此,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在我国仍然具有充分必要性。从全球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经验来看,立法规制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稳定成长的根本保证,以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合作金融立法规制与法律保护的缺失。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合作金融法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来源于《金融理论探索》期刊2019年05期)

杨波,聂琪琪[2](2019)在《首府垃圾分类立法覆盖农村》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宁讯 (/杨波 实习生/聂琪琪)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应该侧重源头把控还是终端分拣?管理模式是否应该“一刀切”?10月24日,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专家们对首府垃圾分类立法覆盖农村及侧重源头把控(本文来源于《广西日报》期刊2019-10-25)

李明璇[3](2019)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饮水立法工作调研组在我市调研》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李明璇)10月17日至1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率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饮水立法工作调研组来我市调研。江西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阎钢军、副主任委员罗小茶,江西省水利厅副厅长蔡勇等参加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本文来源于《大同日报》期刊2019-10-19)

程亚飞,陈晓军[4](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村教育立法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教育法律施行以来,农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一向是国家和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农村义务教育走过了一个明确提出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基本遍及到全盘覆盖的艰巨选择的过程。这中间累积了难得的价值,也彰显了时代意义。但是,实行过程中诸多新的问题也在不断产生,因此如何应对问题,对于当今形势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9年10期)

李攀[5](2019)在《我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杭州9月27日讯 ( 李攀) 9月27日,省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省份(本文来源于《浙江日报》期刊2019-09-28)

吕军书,杨毅斌[6](2019)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与立法回应——基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其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几乎没有触及。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存在着收回情景不明确、收回程序缺位、补偿标准模糊等缺陷。《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应该在宅基地的收回情景、收回程序、收回补偿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本文来源于《南阳理工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夏松洁,黄明儒[7](2019)在《农村宅基地“叁权分置”改革的政策阐析与立法完善——基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解决"叁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改革的主要内容。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完善产权与要素市场配置的要求,进一步关注市场和生产要素在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与农房问题中的功能,凸显了农村居民自主行使成员权的主体地位,极大增强了农村社会的经济活力。按照中央制定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我国农村地区正有序推进"叁权分置"改革。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改革目标: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流转收益分配"凸显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通过"对自愿腾退闲置宅基地进行经济补偿、对返乡农民重新分配宅基地"等办法,保障宅基地的农户资格权;建议"增设宅基地租赁权",适当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本文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傅晶晶,赵燕林[8](2019)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立法质量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立法质量是衡量法律优劣程度的理论。在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重视农村生态文明发展。然而我国现行农村环境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源是现行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存在不足。将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制度置于立法质量评估标准之下,发现现行农村环境保护在立法上存在有效性不彰、效率性不高、可执行性不强与清晰度不够等困境,在立足此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具体情况提出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提高法的威慑性、增强可执行性以及加强环境执法等建议,以期实现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与科技》期刊2019年17期)

郭洁[9](2019)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营利法人地位及立法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特别法人,其分类上的不确定引起主体立法路径选择的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的确认应基于营利法人的规范性判断标准,并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制度走向。辨析各种学说并结合制度实践,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于营利法人类型更为合理。在专门立法路径的基础上,应选择企业法的立法模式,以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范围,并配置股份合作制主体规则、成员登记规则、主体承继制度等,构造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营利法人的私法主体地位。(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周迎久,张铭贤[10](2019)在《河北立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周迎久 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河北省第十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08-30)

农村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南宁讯 (/杨波 实习生/聂琪琪)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应该侧重源头把控还是终端分拣?管理模式是否应该“一刀切”?10月24日,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专家们对首府垃圾分类立法覆盖农村及侧重源头把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村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龙超,叶小娇.农村合作金融社会价值、立法规制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J].金融理论探索.2019

[2].杨波,聂琪琪.首府垃圾分类立法覆盖农村[N].广西日报.2019

[3].李明璇.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饮水立法工作调研组在我市调研[N].大同日报.2019

[4].程亚飞,陈晓军.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村教育立法完善研究[J].学理论.2019

[5].李攀.我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立法[N].浙江日报.2019

[6].吕军书,杨毅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缺陷与立法回应——基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思考[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9

[7].夏松洁,黄明儒.农村宅基地“叁权分置”改革的政策阐析与立法完善——基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8].傅晶晶,赵燕林.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立法质量刍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

[9].郭洁.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营利法人地位及立法路径[J].当代法学.2019

[10].周迎久,张铭贤.河北立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N].中国环境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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