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犯罪论文-时晨

信息犯罪论文-时晨

导读:本文包含了信息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安机关,广州市公安局,巡逻民警,报警服务,人民群众,社会治安,安全感,山西省公安厅,警务实战,法制部门

信息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时晨[1](2020)在《110:用为民初心拨动平安旋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这是一个带有温度的号码。这是一面历久弥新的旗帜。今年1月10日是第34个110宣传日。走过34载岁月,110始终跃动在平安中国的旋律中,成为最动听的音符。闻警而动,分秒必争。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无论是深夜还是黎明,无论何时(本文来源于《人民公安报》期刊2020-01-10)

[2](2020)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1日上榜标签 维护了正常网络秩序。内容引导 该《解释》共19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范围等问题,为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点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20-01-08)

马汪璐,胡兴,曾昌文[3](2020)在《帮卖淫团伙举报同行 “点号手”获罪》一文中研究指出点开微信“附近的人”,是不是总会弹出热情性感的美女跟你打招呼?别以为这是天上掉馅饼,你是被卖淫团伙盯上了!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由老板、“键盘手”“站街号”等组成网络卖淫产业链,只用一部手机就可遥控全国各地的卖淫嫖娼业务。更不可思议的是,为了抢占卖淫市场,(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20-01-07)

邹倜然[4](2019)在《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归入入学就业档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邹倜然)15年前,杭州一少年因轻罪入狱,出狱后,尽管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找工作却处处被拒,这成了他摆脱不掉的人生“污点”。“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东林表示,针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就业受限、融入社(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12-08)

彭波[5](2019)在《已封存记录不得归入学生档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杭州12月5日电 (彭波)在试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5年后,日前,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浙江省委宣传部、共青团浙江省委等12家单位,共同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9-12-06)

丁倩,钱君,李琳[6](2019)在《诈骗犯罪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犯罪手段和犯罪模式的多样化,带来了一系列上下游关联犯罪。本文将重点探讨诈骗犯罪中的关联罪名、数罪并罚、择一重处、共同犯罪、帮助犯等司法适用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陈梦寻[7](2019)在《中英个人信息犯罪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英个人信息犯罪的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立法模式上,英国采罪群模式,《2018数据保护法案》共规定了13个罪名,可分为四大罪群;我国采单一罪名模式,《刑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统一规制买卖、提供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定罪模式上,英国检察官与ICO均有权起诉,警告是案件分流的重要措施;我国以司法解释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标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犯罪构成上,两国在个人信息的定义、犯罪主体、行为方式、主观过错上存在异同。刑事责任上,英国只配置了罚金刑,我国配置了自由刑和罚金刑。未来,个人信息犯罪将围绕具体的个人信息权利、义务不断完善。(本文来源于《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李海洋[8](2019)在《网络服务商泄露用户通信内容超500条即入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作了明确。根据解释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11-07)

王肃之[9](2019)在《我国网络犯罪规范模式的理论形塑——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和日本继受了《网络犯罪公约》以数据为中心的网络犯罪规制模式的理论范式,我国则基于本国网络犯罪治理情况和刑法条文形成了以信息为中心的网络犯罪规制模式的理论范式。此种方式选择的区别与社会价值观念、犯罪追诉标准等差异有关,并且影响了网络犯罪行为类型的模式。我国应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信息中心的网络犯罪规范模式,基于体系化和前瞻性的视角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1期)

刘艳红[10](2019)在《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爬虫在其被使用以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之前被人们视为没有问题的中立技术,如今被人们视为"道德上可疑的并可被视为违法"的技术。结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领域和行为,情境化地探讨网络爬虫行为违法性及其刑事规制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确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合法性原则,以及网络爬虫领域规范爬虫行为的行业规则即爬虫协议(Robots协议),是判断爬虫行为形式上非法的重要标准。对爬虫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还应从实质上加以判断。行为人在权限许可范围内使用爬虫行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采取爬虫行为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等行为,不构成犯罪。通过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形式入罪与实质出罪双重机制,可以合理实现对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1期)

信息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1日上榜标签 维护了正常网络秩序。内容引导 该《解释》共19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范围等问题,为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点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信息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时晨.110:用为民初心拨动平安旋律[N].人民公安报.2020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人民法院报.2020

[3].马汪璐,胡兴,曾昌文.帮卖淫团伙举报同行“点号手”获罪[N].四川法治报.2020

[4].邹倜然.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归入入学就业档案[N].工人日报.2019

[5].彭波.已封存记录不得归入学生档案[N].人民日报.2019

[6].丁倩,钱君,李琳.诈骗犯罪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7].陈梦寻.中英个人信息犯罪比较研究[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李海洋.网络服务商泄露用户通信内容超500条即入罪[N].中国商报.2019

[9].王肃之.我国网络犯罪规范模式的理论形塑——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J].政治与法律.2019

[10].刘艳红.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视角[J].政治与法律.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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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犯罪论文-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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