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权论文-张浩

购房权论文-张浩

导读:本文包含了购房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物权登记,公信力,物权原因行为,裁判规则

购房权论文文献综述

张浩[1](2011)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以他人名义购房引发权属争议纠纷的案件认识和处理意见不统一,有观点认为从维护物权统一登记制度的角度出发,在产权证未被依法撤销之前应充分尊重产权证记载内容,维护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利益;也有观点认为在通过对证据及当事人之间实体民事法律关系充分审查的基础上认定区别于名义产权人的真权利人,并充分保护真权利人的实际利益,才是物权法所确定的物权登记制度的法律精神所在。由于观点的不一致,导致该类案件在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判决不同。本文通过论证,认为该类案件的审理除要立足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性质、效力及登记审查机关审查制度等内容的同时,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当事人据以充分的证据主张其为房屋实际产权人的时候,法院审理的角度应侧重于对证据和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审查,结合上述理论分析最终确定实际的产权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在此基础之上,笔者对司法实践当中的该类案件的审判规则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全文共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案情简介。通过介绍司法实践当中叁个典型的案例,提出案例争议的焦点,即原告主张以被告名义购房的理由是否成立?该民事法律事实能否得以确认?如果原告主张以被告名义购房的事实得以确认,原告能否以该民事法律事实对抗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的产权登记行为而主张享有已登记他人名下房产的所有权?作为经法定登记确定的房屋产权人,其权属地位是否与他真实享有的产权内容相一致?如果不一致,真权利人能否依据相关民事法律事实推翻其权属地位?该做法是否违反了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原告对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所作产权登记的内容有异议,认为其为实际产权人,据此,能否不经行政诉讼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真权利人地位?第二部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研究。针对该类案件所出现的两种观点其处理案件的结果截然不同,但都包含一个共同的理论主张,就是维护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那么,该如何理解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内涵以及该类案件在适用上的切入点,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关键。该部分从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性质、效力及意义分析,为下一部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进行理论铺垫。第叁部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在第二部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与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如登记机关审查制度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引出以他人名义购房权属争议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和适用原则,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最终提出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1-09-30)

于兵兵,王晓华[2](2009)在《“楼花”炒作让杭州房市泡上加沫》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无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怎样辩驳楼市尚未疯狂,一个楼市泡沫的重要标志已经重现于部分地方楼市——“炒房号”(香港市场称“炒楼花”)。这个在2005年和2007年楼市最疯狂时期于各地普遍出现、又在2008年销声匿迹的炒房手段,其再次浮出水面(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09-11-18)

,高仲宏[3](2008)在《临河1250户困难家庭喜获丽水新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高仲宏) 10月23日上午,市房管局5楼会议室座无虚席,备受关注的临河区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丽水新城公开摇号仪式在这里举行。通过采用严格审查的电脑软件系统操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摇号,在7383户具有申购资格的困难家庭中,最终确定了(本文来源于《巴彦淖尔日报(汉)》期刊2008-10-25)

孙鹤[4](2008)在《购房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购房权是购房者基于购房集体成员身份获得的,按照购房集体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房的权利。本文从案例切入,总结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几种购房权形式,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论述了购房权概念提出的法律意义。界定购房权法律关系中存在的叁方当事人,明确了购房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定位,并提出:购房权是一项动态性和静态性相结合的权利,以集体成员资格为发生基础;是一种具有债权性质的财产权,可以通过登记物权化;具有多种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质、赠与、继承等。作为弱势购房者走向联合的关键机制,应该赋予购房权明确的法律定位,推动购房权的流转。只有这样方能促进低收入购房者走向联合,解决自身的住房困难。(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8-03-25)

张合泉[5](2006)在《龙矿集团:农民工有了福利购房权》一文中研究指出福利分房曾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多年以来的“特权”,然而在山东龙口矿业集团,农民工也享受到这种“特权”。日前,该公司在下发新一轮员工分购房通知时明确规定,凡公司内部无住房员工,包括在本公(本文来源于《中国煤炭报》期刊2006-11-03)

江晓春[6](2006)在《是谁剥夺了低收入者购房权?》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住宅面积有严格限定。在福州,许多低收入者常常是苦苦申请且要费时费力排长队还不一定能买到经济适用房。而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金山桔园,却公然开发“复式楼”,并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出售,许多低收入者(本文来源于《海峡财经导报》期刊2006-09-07)

聂飞舟[7](2006)在《解析承租人优先购房权的叁个疑难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问题的提出乙自1999年起就承租甲的房屋的一部分作为商铺对外营业,甲和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到2002年,甲将房屋全部出卖给丙,签订了整体转让协议,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所有权转让手续,由丙取得了新的房地产权证。在此过程中,甲没有通知(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期刊2006年04期)

胡瑜[8](2006)在《愿打愿挨 33万换来购房权 有违诚信 诉请退款被驳回》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随着上海楼市价格逐渐平稳,购房消费日趋理性,去年上半年“一房难求”的现象已不复存在,但当时由于开发商、购房者的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纠纷目前却屡屡发生。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对一起高额“转让费”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黄先生要求开发商返还当初为购(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6-03-24)

戴丽娟,沈民一[9](2005)在《酒店女老板痛失购房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手拿着省高院下达的终审判决书现年47岁的盐城某酒店女老板程某欲哭无泪: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其承租房的购买权。  2001年1月,程某为开酒店,看中了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位于盐马路六号的门面房,经商谈,双(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05-06-14)

[10](2005)在《我是否有优先购房权》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辑同志:我长期承租吴某的房屋居住,半月前,吴某告诉我,他打算以2万元出卖我承租的那套住房,限我在半个月内搬走。半月后,由于没有租到合适的住房,且考虑到我承租的那套住房不仅结构合理,比较适用,而且出售价也比较便宜,我跟妻子商量后,决定买下来。于是我将买房(本文来源于《农村百事通》期刊2005年10期)

购房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编者按】    无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怎样辩驳楼市尚未疯狂,一个楼市泡沫的重要标志已经重现于部分地方楼市——“炒房号”(香港市场称“炒楼花”)。这个在2005年和2007年楼市最疯狂时期于各地普遍出现、又在2008年销声匿迹的炒房手段,其再次浮出水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购房权论文参考文献

[1].张浩.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法律适用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

[2].于兵兵,王晓华.“楼花”炒作让杭州房市泡上加沫[N].上海证券报.2009

[3].,高仲宏.临河1250户困难家庭喜获丽水新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权[N].巴彦淖尔日报(汉).2008

[4].孙鹤.购房权研究[D].吉林大学.2008

[5].张合泉.龙矿集团:农民工有了福利购房权[N].中国煤炭报.2006

[6].江晓春.是谁剥夺了低收入者购房权?[N].海峡财经导报.2006

[7].聂飞舟.解析承租人优先购房权的叁个疑难问题[J].中国房地产.2006

[8].胡瑜.愿打愿挨33万换来购房权有违诚信诉请退款被驳回[N].人民法院报.2006

[9].戴丽娟,沈民一.酒店女老板痛失购房权[N].江苏法制报.2005

[10]..我是否有优先购房权[J].农村百事通.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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