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高校音乐教学中钢琴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拓展

浅论高校音乐教学中钢琴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拓展

缪丽华(江西省赣南教育学院音乐系江西赣州341008)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11-0000-01

理想中的新世纪人才不仅要学有专长,而且要思路宽阔,想象丰富,知识渊博,善于创新,并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素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高等师范教育因其培养目标的特定性而在高等教育中占有特殊地位。就师范院校中的音乐教育专业来说,其重要职能即是向社会输送普通音乐教育的合格师资。由于音乐教育正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改革,将会直接关系到普通音乐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进而对全社会的音乐教育——素质教育水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钢琴课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主干课程,其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调整和拓展必然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而钢琴教学科学水平和艺术水平的提高,又将积极作用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在更高层次上的体现。本文将以现代教育理念及现代教育技术为基本依据,参照国外同类课程的有益经验,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这两个角度讨论钢琴课程的教改问题。

一、教学内容的拓展

一般来说,目前我国高师钢琴课程所持的教学内容大都集中在从J.S.巴赫至德彪西这一音乐史段中重要作曲家的代表性作品范围之内(还包含少量中国钢琴作品,应另当别论),且主要选择独奏作品。再者,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同于音乐院校钢琴专业的学生,钢琴课程对他们而言是必修课而不是“主修”课,由于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大纲的差异,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自习时间用于钢琴练习。所有这些学习程度与时限方面的不利因素,加之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学热情以及教学侧重点等方面所必然存在的个体差异,均会直接影响到高师钢琴课程的整体教学质量。因此,如何积极调整和充实高师钢琴课的教学内容,使学生的学习更富有热情和效率,对知识的掌握更为主动和全面,是一项很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重要教改课题。

针对这一课题,以下是我的几条基本思路:

(一)将教学内容的相关音乐历史时期进一步向两端扩展。一方面,可引入巴洛克时期除J.S.巴赫之外其他重要作曲家如F.库普兰、J.P.拉莫、D.斯卡拉蒂、G.F.亨德尔、C.P.E.巴赫等人的部分优秀作品,以进一步丰富和充实这一时期键盘作品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应该使二十世纪各种风格、流派的钢琴作品在高师钢琴课程之中得到较为全面的展示——其中包括中国作曲家的钢琴作品,亦可包括诸如拉格泰姆、爵士、布鲁斯等美国黑人音乐风格的钢琴流行音乐作品。因此,任何忽视对二十世纪钢琴作品学习的钢琴课程,其教学内容都是不完整的。

(二)适当增加合作性曲目。钢琴是一件独奏性很强的乐器,因而在钢琴教学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忽视对学生合作演奏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了弥补教学中的这一缺憾,我们应当在钢琴教学内容中适当地增加一些合作性曲目,如钢琴四手联弹作品、双钢琴作品、钢琴与其它乐器的重奏作品、钢琴协奏曲等等。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钢琴伴奏能力,尤其是声乐伴奏能力,可以说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钢琴课程最为实际的教学目标之一。声乐伴奏包括伴奏谱弹奏和即兴伴奏两个方面。鉴于其重要性,许多高师院校的音乐院系已将其作为独立课程另行开设,故本文不再就此专题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三)加入“钢琴教学法”这一重要教学内容。“钢琴教学法”主要研究和阐述钢琴教学的基本内容、基本过程、基本规律、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就高师钢琴课程而言,“钢琴教学法”内容的引入将在多个层面上起到积极作用。对于那些没有钢琴基础的学生来说,“钢琴教学法”将引导他们准确地把握钢琴学习中最基本、最具共性的知识内容,并用以指导自己的钢琴初级阶段的学习。还有些学生进校时已具备了较强的钢琴弹奏能力,对于这些学生来说,“钢琴教学法”一方面将帮助他们更加全面而深入地掌握钢琴学习的相关要素,使他们的演奏水平向着更高的层次迈进,另一方面,“钢琴教学法”也会在他们今后可能从事的钢琴教学工作中起到长期的理论指导作用。“钢琴教学法”应在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立即开设。

(四)增加有关“钢琴艺术史与钢琴作品赏析”的教学课题。钢琴学习不仅只是一个技术训练过程,钢琴学生应该了解和掌握多方面的相关知识。所幸的是,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载体获得所需的多种相关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有机组织和介绍,可以使学生们在某种程度上突破钢琴课程学时以及自身弹奏水平所带来的限制,从而在更高的层面上对钢琴艺术有一个更为广泛和深入的了解,以进一步丰富自身的艺术底蕴,提高其整体的艺术素养。

(五)逐步建立钢琴艺术资料数据库。电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调用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手段。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电脑技术的多媒体优势,将上述几方面的钢琴课程教学内容制作成各种类型的电脑文件,并由此逐步建立钢琴艺术资料数据库。

二、课程体系的拓展

九十年代初,我国高师钢琴界曾就是否要开设钢琴集体课这一主题展开过激烈的讨论,其结果是,目前各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已普遍开设了各种形式的钢琴集体课。而这种全新的、建立在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之上的教学形式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甚至波及到专业音乐院校以及其它类似课程(如声乐集体课的设立等等)。可以说,这是高师钢琴课程教改的一次有益而成功的尝试。

为了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目标,也为了配合新的高师钢琴课程教学内容的贯彻,我们有必要在不增加钢琴课程总学时的前提下,革新教材教法,在原有的个别课与集体课基础之上构建更科学、更完整、更富效率、更具有立体感和交互性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钢琴课程体系。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授课

我们可以使多种授课方式有机地并存:

个别课。通过个别教学,教师可以十分细致而深入地观察并解决每个学生在钢琴弹奏中所存在的不同问题,在技术和艺术这两个层面上展开极具针对性的钢琴教学工作。个别课适用于各种程度的钢琴学生。

小组课。小组课即指现行的钢琴集体课这一教学形式,以几人、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为一教学单位,主要依靠交互性较强的电钢琴集体课教学系统,高效率地实施钢琴教学。在小组课的教学过程中,须统一教材,并基本统一学习进度。

大班课。大班课是钢琴集体课在另一概念意义上的拓展和延伸,一般可以行政班级为教学单位。在大班课上,主要讲授“钢琴教学论”、“钢琴艺术史”、“钢琴作品赏析”等以知识性、理论性为主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课题。

(二)讲座,公开课;座谈,讨论

作为对授课形式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我们可以针对钢琴教学中的各项内容不定期地开设系列专题讲座和公开课,亦可经常举行各种范围、各种形式的座谈与讨论活动。讲座或公开课可以是理论研究、学术探讨性的,也可以是教学示范、经验交流性的;座谈与讨论可由教师命题,也可由学生自由选题,并在轻松活泼、畅所欲言的开放性学术气氛中进行。

(三)演奏会

这里所指的演奏会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我们应该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去音乐厅欣赏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音乐会(这里尤指钢琴独奏、重奏、协奏等音乐会),使他们能够在现场切身感受钢琴演奏艺术的无穷魅力,从而激发起更高的钢琴学习热情。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经常性地安排、组织学生自己的各种形式的钢琴音乐会,促使他们走出琴房和教室,步上钢琴演奏的舞台,展示自己勤奋学习的丰硕成果。这类音乐会可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开展其必不可少的艺术实践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为学生乃至教师提供了相互观摩、交流和学习的良好机会。

结语

高师钢琴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拓展是一项牵涉面较宽的系统工程,也是高师钢琴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组成部分。它将对进一步提高钢琴教学的艺术水平、科学水平和整体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发挥十分有利的作用。同时,高师钢琴课程的教学改革将能进一步促进音乐教育专业学科内部各课程之间的合理交叉与优化整合,从而积极推动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使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也更加符合二十一世纪社会对人才素质的全面需求,并以更高的标准积极顺应高校教育改革和自身发展的总体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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