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论文-孙航

高等法院论文-孙航

导读:本文包含了高等法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司法工作,少年司法制度,司法研究,高等院校,司法人才,航空航天,杨万明,司法理论

高等法院论文文献综述

孙航[1](2019)在《深化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合作 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 孙 航)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谈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加强法治人才培(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30)

张娅,惠兴文[2](2019)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张 娅 通讯员 惠兴文)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19(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04)

马黎,王婕妤[3](2019)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马黎 王婕妤)10月17日,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本文来源于《陕西日报》期刊2019-10-21)

,王强,思博海,通讯员,惠兴文[4](2019)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王强 思博海 通讯员 惠兴文)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本文来源于《延安日报》期刊2019-10-19)

乔文心[5](2019)在《罗东川会见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阿尔诺德一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8月22日电( 乔文心)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会见了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理查德·阿尔诺德一行,就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罗东川对阿尔诺德大法官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并向客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23)

闫文静[6](2019)在《安徽高等法院民事审判研究(1927-1937)》一文中研究指出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遵照孙中山先生以党建国的思想开始进行司法改革。在法院的设置上,用高等法院取代了高等审判厅,同时在法院内部实行院长负责制度。在安徽省,原有的安徽高等审判厅于1927年11月1日更名为安徽高等法院,驻安庆。安徽高等法院内设民事、刑事审判庭,下辖蚌埠、歙县、芜湖、阜阳、六安、滁县6个分院。由此,安徽高等法院实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司法审判。安徽高等法院的民事审判实践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依法判决,民事案件审理的实体法环境是1929年编订的《中华民国民法》,审判程序法的环境是北洋政府时期颁布的《民事诉讼条例》,1931年该条例被《民事诉讼法》正式代替。安徽高等法院司法审判运行的法律环境,展现了这一时期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上的具体措施与依据。安徽高等法院民事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在其法律秩序下对婚姻、物权、债权、继承等具体案件的实际审判,体现了国家法律与司法制度在地方区域内的表达与实践,也体现出法官作为案件结果的审判者,在其中积极发挥着自己的能动性,审判时严格按照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原则做出客观的判决,同时兼顾情理,融“情”于“法”之中,做出更加合理的判决,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徽高等法院的案件审理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步骤,结合多种调解方式依法审判,使民众自觉遵守新式程序法,从而更好地贯彻法律制度的实施。安徽高等法院的具体民事案件的判词内容、目的及上诉人的身份等呈现出来的特点,反应出安徽社会民众在司法维权方面不断提高的法制意识,安徽社会贯彻国家法治能力上的增强,以及安徽社会民众的生活面貌。安徽高等法院在民事审判上的实践,结合当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给司法审判提供了以下历史经验与教训:法院审判时应充分考虑情与法的融合,重视证据真实性、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让审判的结果更加客观性和可接受性,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审判顺利进行,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9-06-01)

康凯[7](2019)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所有权状立法及其证据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所有权状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立法规定的获得土地产权的凭证。本文从土地所有权状的立法及其证据效力进行研究,探明其立法的动因及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我国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提供借鉴。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选题意义。学界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产权凭证的变化、制度的变化以及在司法案件中的作用上,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土地所有权状制度的立法和证据效力上进行研究。第二部分,土地所有权状的立法情况及其立法动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律规定了统一的土地产权凭证为土地所有权状,土地所有权状制度至此确立。然而就江西颁发的土地产权凭证具体实施规则来看,新颁发的土地产权凭证并不统一。新土地产权凭证取得有着严格的条件,旧土地产权凭证是新土地产权凭证取得的依据,可以说旧土地产权凭证是新土地产权凭证取得的权源所在。第叁部分,土地所有权状证据效力的实证研究。这一部分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江西高等法院土地确权案件为基础,在对案件分类的基础上探究了土地所有权状的证据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土地所有权状具有证据效力,对旧土地产权凭证的证据效力也予以承认。然而土地所有权状的证据效力并不绝对,主要是受土地所有权状取得权源不正或空洞无凭的影响。伪造证据和蒙混登记是土地所有权状取得权源不正或空洞无凭的具体表现,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司法秩序。第四部分,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所有权状制度的反思。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所有权状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多有阻力,民众不愿意登记,推行难度大,且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与土地所有权状制度也不契合。此外,土地所有权状的立法实质上是为少数人的利益,颁发土地所有权状也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可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所有权状的立法并没有立足实际,立法目的并非为民,这使得土地所有权状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吸取教训,立法要立足实际,以人民利益为先。第五部分,结语。以史为鉴,并观照现实,本文认为当下土地登记确权应注意以下叁个方面:一是应当加大普法宣传;二是要解决好新旧土地证的承接问题;叁是应制定统一的相关土地确权登记配套的实施规则。(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5-26)

庞冠群[8](2019)在《高等法院是否导致了法国旧制度的崩溃?——一个学术史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不断追问旧制度的崩溃问题,高等法院时而成为抵抗专制的象征,时而被视作阻碍绝对君主制自救的罪魁祸首。在革命余温尚存的19世纪,大多数研究者认为革命大潮不可抵挡,旧制度必然崩溃。一些研究者发现高法法官捍卫法律与公益的努力对于重建法国的政体与社会具有借鉴意义。19世纪末至20世纪前期,在民族主义潮流影响下,右翼学者呼唤强大的政府并美化绝对君主制,抨击高等法院法官阻挠改革、引发革命。其基本观点亦为左翼革命史家所接受。20世纪中后期,英美学者介入高法研究,他们深化了争论,在新史学论点的支持下破除了君主制可以改良的神话,更新了被年鉴学派边缘化的高等法院政治史,大大拓展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空间。(本文来源于《浙江学刊》期刊2019年02期)

丘健雄,方丽娟,孙厉[9](2019)在《英国高等法院技术与工程法庭近期判例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法属于判例法,与工程领域最为相关的是英国高等法院内设的英国技术与工程法庭(Technology&Construction Court,下称"TCC")。TCC自身独特的历史沿革与其具备工程技术领域专业背景的法官使TCC在英国工程技术领域的法律发展中起到非常关键的引领作用。在审理工程技术案件的过程中,TCC法官对以往确立的法律规则进行总结,也对新(本文来源于《国际工程与劳务》期刊2019年01期)

张峻榕[10](2018)在《“强行参选”或是卢拉的现实选项》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地时间8月31日下午开始,巴西高等选举法院对正在狱中服刑的前总统卢拉是否拥有本年度总统候选人资格进行裁决投票,七名法官先后就裁决意见及理由进行陈述,投票结果直至9月1日凌晨才揭晓,法官们最终以6比1否定了卢拉的候选人资格。此结果意味着卢拉将不(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18-09-03)

高等法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 张 娅 通讯员 惠兴文)近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19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高等法院论文参考文献

[1].孙航.深化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合作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N].人民法院报.2019

[2].张娅,惠兴文.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N].人民法院报.2019

[3].马黎,王婕妤.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N].陕西日报.2019

[4].,王强,思博海,通讯员,惠兴文.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N].延安日报.2019

[5].乔文心.罗东川会见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阿尔诺德一行[N].人民法院报.2019

[6].闫文静.安徽高等法院民事审判研究(1927-1937)[D].河南大学.2019

[7].康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所有权状立法及其证据效力研究[D].南昌大学.2019

[8].庞冠群.高等法院是否导致了法国旧制度的崩溃?——一个学术史的分析[J].浙江学刊.2019

[9].丘健雄,方丽娟,孙厉.英国高等法院技术与工程法庭近期判例解读[J].国际工程与劳务.2019

[10].张峻榕.“强行参选”或是卢拉的现实选项[N].文汇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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