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论文-刘志强

车辆挂靠论文-刘志强

导读:本文包含了车辆挂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危险货物运输,挂靠经营,道路运输,危险品运输,运输问题,货物运单,押运人员,行驶证,罐体,在路上

车辆挂靠论文文献综述

刘志强[1](2019)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2月1日电 (刘志强)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9-12-02)

本报[2](2019)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联合部令形式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重点解决行业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分别为:强化运输源头(本文来源于《中国应急管理报》期刊2019-11-29)

齐慧[3](2019)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齐慧从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介绍,我(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11-29)

潘家永,小宜[4](2019)在《给挂靠车辆开车,期间受伤该由谁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辑同志:2017年7月,薛某将自购的一辆危险品车辆挂靠在一家物流公司名下,并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书》,挂靠时间自2017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8日,挂靠车辆车门上喷有物流公司的名称。2017年7月,薛某雇佣我驾驶这辆危险品车辆。我每次出车所持的押运证上均盖有物流公司的印章。2018年11月,我骑摩托车在交接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住院,交警部(本文来源于《江淮法治》期刊2019年01期)

工友[5](2018)在《给车辆挂靠者开车期间受伤该由谁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工友》编辑部:薛某自购一辆危险品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薛某将该危险品车辆挂靠在一家物流公司名下,并与物流公司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书》。2017年7月,薛某雇佣我驾驶其自有的危险品车辆。我每次出车所持的押运证上均盖有物流公司的印章。2018年11月,我骑摩托车在交接班途中发生车祸,我受伤住院,交警部门(本文来源于《工友》期刊2018年12期)

陈成功[6](2018)在《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与租赁经营的行政监管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道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营运车辆挂靠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为行政监管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在文中,就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与租赁经营的行政监管展开探讨,以期可以改善道路运输行业现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3期)

王立军[7](2018)在《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业也随之迅猛发展,个人从事交通运输的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但不论是从事客运,还是经营货运,都需要具备营运资质。而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就是无证经营,这种无证营运的车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由于个体车主在购买车辆后无运输资格,如果想从事客运或货运都必须要将车辆(本文来源于《汽车与安全》期刊2018年10期)

[8](2018)在《挂靠车辆发生事故 被挂靠公司同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17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车辆挂靠公司未投保交强险,被判决与车辆驾驶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连带赔偿受害人损失。2017年1月11日21时许,沙雅县居民尼某驾驶载有艾某的轿车由省道210线自南向北行驶时,与对面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艾某受伤。后经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查认定,王某驾驶的重型货(本文来源于《汽车与安全》期刊2018年10期)

弓娜[9](2018)在《车辆挂靠损害赔偿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道路交通运营中出现了诸多形式的运营方式。车辆挂靠作为一种重要的车辆运营模式存在,为我国交通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车辆挂靠问题规制十分繁杂。因此当车辆挂靠出现法律纠纷时同案不同判,特别是在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法院对于挂靠协议的效力、被挂靠方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认定上,往往出现不同裁判。鉴于此,对车辆挂靠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责任予以研究,对于促进车辆挂靠模式的正规化、科学化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在明确车辆挂靠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分析车辆挂靠损害赔偿的现状与问题。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侵权损害责任认定混乱、挂靠车辆驾驶者劳动从属性被过分夸大、车辆挂靠合同效力认定不一。合理运用运行支配理论和运行利益理论讨论了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损害赔偿主体资格。认为被挂靠方是适格赔偿主体,同时从挂靠合同效力入手,讨论了二者之间的赔偿方式为连带赔偿,同时提出了被挂靠方与司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并不影响被挂靠方对司法工伤赔偿,指出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被挂靠方缴纳,但费用成本可以以挂靠费等形式转移给挂靠方。最后针对车辆挂靠损害赔偿问题提出建议,应当将车辆驾驶者纳入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之内,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合理的界分举证责任,最终形成多部门共同助力于挂靠车辆经营模式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8-10-01)

王明辉[10](2018)在《复合型车辆挂靠关系中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以租赁经营、租赁买断经营、融资租赁经营等为外观,设立复合型车辆挂靠关系,车辆挂靠人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案号一审:(2017)渝0105行初83号二审:(2018)渝01行终118号【案情】原告(上诉人):重庆宜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奔公司)被告(被上诉人):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被告(被上诉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17期)

车辆挂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联合部令形式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重点解决行业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分别为:强化运输源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车辆挂靠论文参考文献

[1].刘志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N].人民日报.2019

[2].本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N].中国应急管理报.2019

[3].齐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挂靠经营[N].经济日报.2019

[4].潘家永,小宜.给挂靠车辆开车,期间受伤该由谁担责?[J].江淮法治.2019

[5].工友.给车辆挂靠者开车期间受伤该由谁担责?[J].工友.2018

[6].陈成功.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与租赁经营的行政监管浅析[J].法制博览.2018

[7].王立军.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J].汽车与安全.2018

[8]..挂靠车辆发生事故被挂靠公司同担责[J].汽车与安全.2018

[9].弓娜.车辆挂靠损害赔偿责任研究[D].兰州大学.2018

[10].王明辉.复合型车辆挂靠关系中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J].人民司法(案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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