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尤其要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新常态下尤其要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广西崇左532200

摘要:在新常态下,我国的耕地问题不仅出现在对已有耕地的管理和实际的耕作上,还有土地的使用上。例如出于经济原因,部分地方政府或私人企业会将适宜耕种的土地开发成商业楼盘或高尔夫球场之类的运动场地,对我国的耕地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所以应该从多个方面进行管理干预。

关键词:新常态;耕地保护工作;三位一体

引言:

当下的耕地保护工作一共有三个需要注意的方面,且三者互相影响,密不可分。第一点要保证耕地数量满足我国对农作物的需求量,为人民的基本生存来源创造保障,耕地数量的科学合理与否还体现在耕地使用时对地质的保护上。若耕地数量不足,为满足作物需求量而重复地使用土地,会导致破坏土壤的肥力,影响作物的生产率,破坏严重时需要若干年来恢复土壤质量,甚至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因此,耕地数量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第二点是土地质量问题。前文已经阐述了耕地数量问题对耕地质量的影响。除此之外,种植的方式、对耕地的养护、农药化肥的使用量等因素都影响着土地质量。第三点是耕地的生态问题,这项问题相比较前两项问题还未被人们广泛的了解和认可,在实行程度上和规范上也有所不足,因此需要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和实践。耕地保护要从数量、质量、生态几个角度出发建立治理机制,根据我国耕地的实际问题和使用现状切实解决问题。本文将从以上三个角度为着手点,分析当下耕地保护问题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希望能对我国的耕地保护有所启示。

一、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问题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耕地保护的管理监察机制

当前的监察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负责耕地保护工作成果的部门没有具体的监察标准和考量数据,造成实际的管理监察工作中无据可依[1]。所以一定要避免监察机制不切实际和监察标准的设置不够细化,拒绝一切假大空的形式主义。还有些耕地保护部门虽具备较完善的监察管理机制,在实际的落实环节中却如同摆设,并未真正发挥监管的作用,难以起到真正的监督管理效果。监察机制一定要切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2]。另外还需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以保证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利的支撑,这样才能确保我国耕地的保护工作有实际的成效和制度保障。

(二)各耕地保护部门的职业责任感不足

责任感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是一项优秀的精神品质,由于我国的耕地分布广泛,且地形地貌较为多样,导致耕地保护的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的难度大大增强,且工程量庞大。因此,各部门和机构的配合协作就更加重要,只有每一个部门都负起责任,耕地的保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运行。各地的政府部门和土地单位平时要加强对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培养,提升人们的思想素质。职业教育不仅限于责任意识的培养,还应该对耕地保护工作者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打造高素质的用工团队。个体耕作者和农业主也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中的关键一环,直接负责着对土地的耕种。因此,强化个体耕作者和农业主的耕地保护意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耕地保护是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制定的一项国家政策,个体耕作者和农业主应该避免鼠目寸光,冲破眼前利益的束缚,应该有广阔的眼光和持续发展的意识,为国家的发展和子孙后代的继承着想[3]。综上所述,要明确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内涵及地位,以耕地生态保护为根本目标,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组织国土、农业、环境和水利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

二、对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问题提出管理措施

(一)从多方面进行耕地保护考量

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是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三个主要出发点和工作成效的考量方向。具体的考量方法为,在现行的耕地综合情况评价体系基础上,创造出更加有依据性,可参照的耕地综合水平评价标准,打造出以耕地数量为保障,包含耕地质量和生态发展路径这两方面的耕地综合水平评价标准,优化评价依据和措施,并按时对考量结果进行统计归纳和发布公开。耕地保护的评价机制可以检测耕种土壤的污染程度、种植效果的退化、土层的损伤、耕地范围外环境和对周边基础建设进行维护。

(二)提高耕地保护对农民的收入保障

耕地保护需要对土地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不同地域和性质的土地具有不同的耕种要求。例如,我国许多南方地区的气候和的耕地条件适宜种植水稻,一年可种三季,连续的耕种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保证土地不会被荒废。但是按照科学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耕种方式会大大破坏土壤的肥力和功能,因此应该进行休耕保护。此时,农民的利益会受到直接的损失,所以国家在实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农民群体的利益,以人为本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从经济上给予农民补贴,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才能增强耕种者的配合程度,切实保护耕地。许多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工作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我国可以学习先进其他国家和地区先进的耕地保护经验,并结合具体国情进行优化改造。比如欧盟创立的农业环境管护制度和美国在农业活动中实行的耕地休耕和自然资源保护制度,都是由政府为耕作者提供经济补贴,在不损害农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完成耕地的保护工作。另外,国家对农业主提供技术支持也能够有效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耕种者通过学习掌握了科学的耕作方法,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还能实现保护耕地的效果[4]。对于我国来说,部分耕地可以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化肥农药,在灌溉上引用先进的灌溉技术,最大限度地发挥灌溉效果。还可以设立奖励制度,对实行耕地保护成效显著的村镇或种植个体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发挥先进的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群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增强参与感。

三、针对当前耕地保护意识不足的对策

(一)提高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之所以进程缓慢,首先是由于人民群众缺乏对耕地严峻现状的客观认识。不仅其他航的从业者缺少认识,从事耕种的农民群体也对国家的耕地问题没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国家的宣传部门一定要通过科普、教育等多种手段,帮助人民群众形成忧患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加强人们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设置一些耕地保护的节日,通过法律法规教育来强化人民的法律修养,勉强保护仅流于口号。

(二)改革耕地保护方法

在以往的耕地保护工作中,我国相关部门都是从单一的保护角度入手,成效甚微。因此,开创性的耕地保护方法十分必要。比如耕地的保护可以与与耕地的开发相结合。当下城市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许多农村的人口都在减少,尤其缺少青壮年劳动力从事耕种工作,造成了耕地的荒废。所以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可以对耕地进行统一的租赁,然后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招设耕地的种植户集中使用土地,能够有效发挥土地利用的作用。另外,将不合格的农村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也是对耕地的一种保护。

四、结束语

土地问题是基本的民生保障问题,只有将耕地保护落实到位,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才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体制的优越性才能得以呈现,人民群众才能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创造其他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徐永平.践行“两山”理念,强化耕地保护——湖州市耕地保护工作主要做法[J].浙江国土资源,2018,187(11):41-43.

[2]焦思颖.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J].青海国土经略,2018,No.87(01):40-42.

[3]范雁阳,伍国立,石曼琳.“三位一体”保耕地,“海丝古城”焕生机——广西北海市耕地保护工作略记[J].南方国土资源,2018,No.187(07):21-22.

[4]李倩.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刘明松:当好新时代的“麦田守护者”[J].资源导刊,2019,345(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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