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程序论文-曹璨

制度程序论文-曹璨

导读:本文包含了制度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缺席审判,上诉权,近亲属,刑事诉讼法,异议权,申请再审,交付执行,提起再审,被告人权利,法定代理人

制度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曹璨[1](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救济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出于我国当下反腐追逃的背景,以及对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目的,明确规定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缺席审判是在被告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程序一改传统两造辩论的刑事诉讼格局,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对于(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28)

裴卓[2](2019)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程序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我国现有的一项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其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逐渐完善,但在实践中怎样适用没有较为统一的规定,本文从各阶段该制度的适用情况来探讨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雷雅茹[3](2019)在《中国仲裁保全制度的新发展——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保全的安排》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背景,讨论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签订的仲裁保全条例,此条例是中国内地与其他法域合作签署的第一份有关仲裁保全协助的文件,这是中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耿源泓,甄开辉[4](2019)在《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05年公司法第二十条首次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在我国法律中予以体现,将该制度正式引入我国司法实践。随着对该项制度的逐渐熟悉和理解的不断深入,法院基于该理论所作出的民事裁决越来越多。2007年6月1日,我国正真意义上的破产法开始实行,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司法实践者们遇到了在公司存在无独立人格的情形下如何与破产案件的处理进行衔接的问题。如发现拟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可能存在被否定公司人格的情形,是否应当允许其进入破产程序;受理某公司的破产案件后,法院可否直接依职权作出否定公司人格的裁定,还是仅能通过利害关系人提起独立的诉讼程序对公司法人人格予以否认;是应该驳回破产申请,还是应该对公司继续进行清算并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我国破产法实施较晚,且制定的初衷是为了配合清理落后国有企业的经济政策,破产案件的审理基本围绕配合政府处置资产、安置职工而进行,往往忽略了对公司人格是否独立的考量及判断。随着国有企业破产潮的退却,民营公司破产案件的增多,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常态化,该问题才变得逐渐突出起来。为了对此问题进行梳理,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本文通过例举案例,阐明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涉及否认公司人格的具体情形,结合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分析,以及破产制度的理论设计和实践,探讨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对人格否认制度理论的适用。本文在理论研究、实证分析及比较论证的基础上,对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关于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以及关联公司之间人格混同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进行了分析,得出可以部分清算同时不豁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清偿义务,以及合并破产的结论,可以为目前此方面的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刘玉林,曲平安[5](2019)在《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做出动物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时必须遵守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相关要求。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行(本文来源于《中国动物保健》期刊2019年11期)

熊樟林[6](2019)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的问题与应对——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3条第3款为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重大行政程序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目录制度发端于地方,目的在于提供固定化、差别化、动态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虽在重大行政决策概念缺陷的弥补上大有助益,但依然存有性质不清、权限分散、标准模糊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其予以规范化布置。对此,首先应当将目录界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此为基础,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入手,为制定目录出具总则化规范,提供包括公众参与、说明理由在内的程序性规范、以及明确目录制定主体的实体性规范。其次,应当以《行政诉讼法》第53条为依据,允许行政相对人以目录为对象提起附带性审查,从而督促目录制定者扩大目录容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赵剑,李东蓊,王利飞[7](2019)在《认罪认罚制度的程序构建的实证研究——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试点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理论界已经进行了诸多有价值的探讨,但在实务方面,虽有《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作为指导,但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框架。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检察院)作为一家基层检察院,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试点工作走在广东省甚至是全国的前列,对认罪认罚制度各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认罪认罚制度的概念、内涵是什么?其是否是中国版的辩诉交易?其程序机制如何构建?试行当中该制度存在哪些争议与分歧?试点之初,众说纷纭,南沙检察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的探索实践,或可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且在试点中取得的经验、面临的问题,对认罪认罚制度的程序构建与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2期)

刘阳[8](2019)在《我国家事调查制度之现状与程序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我国实行家事审判改革,家事调查制度在我国新鲜出炉。文章从立法和实践运行状况进行梳理,从立法、实践、法理之间冲突找到家事调查实践和立法中的问题,并提出应当拓宽家事调查启动权限、规范培训方式、重置调查范围、完善辅助机制、统一调查结果应用等方法,以期在理论上与家事诉讼相协调,在实践中可操作性更强。(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0期)

钱程[9](2019)在《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程序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受笼统立法模式影响,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并未对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程序进行详细构建,目前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主要程序即审前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存在立法规定含混、阙如以及难以应对司法实践等问题。为确保缺席审判程序下被告人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审判,保障缺席审判制度的有效运行,应考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程序特殊性,进行系统的程序构建,强调审前程序的过滤、把关作用;明确审理程序,保证程序的公正有效运行;完善执行程序,保证判决的实现,从而规范和完善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避免刑事缺席审判成为只停留在纸面上的诉讼制度。(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高俊杰[10](2019)在《基于学术不端撤销学位的程序制度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学位撤销权的行使应遵循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两级审查制,前者对学术问题进行实质审查,后者对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查过程和审查结果进行形式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表决方式应实行两个过半数原则,即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1/2以上出席会议方可举行,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方为有效,同时委员投票采记名制且不被允许投弃权票;学位撤销权行使过程中应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并通过回避、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说明理由和送达等制度实现当事人对学位撤销过程的有效参与;最后,学位撤销权的行使应遵守必要的时限。(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制度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我国现有的一项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其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逐渐完善,但在实践中怎样适用没有较为统一的规定,本文从各阶段该制度的适用情况来探讨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制度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曹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救济制度的完善[N].人民法院报.2019

[2].裴卓.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程序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9

[3].雷雅茹.中国仲裁保全制度的新发展——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保全的安排》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4].耿源泓,甄开辉.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5].刘玉林,曲平安.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探讨[J].中国动物保健.2019

[6].熊樟林.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的问题与应对——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3条第3款为对象[J].行政法学研究.2019

[7].赵剑,李东蓊,王利飞.认罪认罚制度的程序构建的实证研究——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试点为视角[J].法治论坛.2019

[8].刘阳.我国家事调查制度之现状与程序完善[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9].钱程.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程序问题及其解决思路[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

[10].高俊杰.基于学术不端撤销学位的程序制度建构[J].中国法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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