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格式合同论文-颜梦雪

网络格式合同论文-颜梦雪

导读:本文包含了网络格式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网络购物,格式条款,电子商务法,合同法

网络格式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颜梦雪[1](2018)在《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来年,网络购物迅速发展,规模逐渐壮大,其高效率、低成本、便捷的交易方式深受消费者喜爱,而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适用正符合这些特征。格式条款在适用过程中产生许多问题,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基于网购的特征占据优势地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容易遭到侵害。我国对此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仍需完善。如何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重要研究课题。(本文来源于《企业科技与发展》期刊2018年12期)

何治垚[2](2018)在《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及发展使得网络交易模式逐渐兴起,并且以其所具有的快捷、便利、高效等特点取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因此网络交易便成为现今一种很重要而且普遍的交易模式,网络合同自然而然如潮水般的大量涌现而来。网络交易模式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模式,其自身所具有的虚拟性、数字化的特点造成交易双方不可能就交易条款一一去协商,因此格式条款已成为网络合同交易双方之间的必然选择,而且在网络环境这一新颖环境下使得网络格式条款较一般格式条款具有其特殊性所在。网络格式条款若正确运用时当然会使得网络合同交易双方利益相得益彰,成为促进网络交易的推进器。但是网络格式条款若不合理的运用(即成为霸王条款时)时将会严重地侵害网络合同消费者的利益。此时,格式条款也成为导致网络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以及引发格式条款是否订入网络合同之中,格式条款该如何进行解释和其效力合法有效与否等合同纠纷问题的争论。因此对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是十分有必要去研究的。本文将分为以下四个方面来介绍:第一个方面是绪论。简述了本文所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四部分内容。第二个方面是案例简介、法院结果以及争议焦点的归纳。本部分罗列叁个因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产生纠纷的案例,在介绍基本案情概况后在此基础上结合法院判决提炼出法律焦点问题为下一步的写作提供铺垫。第叁个方面法理分析。在简述格式条款、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有关含义、特征与订入条件、解释规则、效力的评判情况后对案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法理分析,从法理上着重对格式条款的是否订入网络合同之中,网络合同格式条款该如何解释及其效力性判定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认定。第四部分是案件结论与启示。根据案例引发思考,针对网络合同格式条款在我国实践运用的所存在的问题得出相应结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与司法上的可操作建议,从而更加切实维地护格式条款相对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对合同格式条款的优化规制。(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大学》期刊2018-06-19)

陈用鑫[3](2018)在《网络格式合同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使得网络世界不断扩大。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完成。网络格式合同的出现,帮助人们更加高效、便捷地在互联网上缔结合同,有效解决了合同双方时间空间相隔离的问题,成为网络环境中缔结合同的主流方式。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赋予了网络格式合同相较于一般格式合同更特殊的性质,因此极其容易造成网络格式合同提供方侵害相对方权益的情况发生。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护我国网络产业的良性发展和维护合同相对方的权益,在保证网络格式合同便捷、高效特点的同时,又确保其不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目前比较妥当的是从以网络格式合同的效力状态为着眼点,清楚划分网络格式合同效力状态的边界。文章先从网络格式合同的特殊性入手,阐明网络格式合同本身所独有的特点,以及网络格式合同在使用和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种种困境,通过这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来说明研究网络格式合同效力的意义所在。对于网络格式合同效力的研究,首先应当从网络格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开始入手,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网络格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应当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部分。其中,形式要件包括网络格式合同提供方需对合同条款进行提示、消费者具有知悉合同条款的可能性以及消费者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叁个方面;实质要件包括合同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合同风险负担具有合理性以及消费者能获得合理补偿叁个方面。从以上角度对于网络格式合同的生效要件进行较为全面、详细和明晰的阐述。在明确了网络格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后,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网络格式合同中的常见条款,将可撤销的网络格式合同进行分类,明确可撤销网络格式合同的具体情况,将变动合同效力的权利交给消费者。之后,根据网络格式合同的生效要件,结合目前常见的各类网络格式合同,整理出目前比较常见的无效网络格式条款,针对具体的合同条款进行说理和分析。最后,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简明的提出改善目前网络格式合同困境的具体建议和方法。同时也提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上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网络格式合同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必然选择,不能因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就将其舍弃,通过明晰网络格式合同效力制度,既能保证网络格式合同本身高效、便捷的天然优势,又能够尽可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8-03-01)

朱方强[4](2018)在《论网络购物合同中管辖格式条款的效力与解决争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日趋增长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网络服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关于管辖权争议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主要是因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制定的格式条款中的管辖条款引发的争议,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裁判结果也不尽相同。有些法院认为有效。有些法院支持消费者,因为"协议管辖"内容未予明示,未能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此类条款无效。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管辖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加重消费者的诉讼负担的协议条款,应侧重对网络消费者保护;确立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为效力判断的前提。对管辖格式条款规定理解不同,侧重对消费者的利益考量,适用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解决因管辖格式条款引发的争议,应分情况而定。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如果仅是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介入解决二者的纠纷,积极促成协商机制的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如果未履行相应的义务,网络交易平台作为商品经营者应该积极介入解决纠纷,建立一种积极的协商机制,促进纠纷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运用司法救济的途径。同时,引入网络法庭审理机制,保护交易双方,使网络购物合同中的管辖格式条款的争议真正的解决。(本文来源于《知与行》期刊2018年01期)

卢志刚[5](2017)在《网络第叁方支付格式合同再规制研究——基于行为法律经济学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第叁方支付格式合同具有以互联网为媒介、接受方身份难以确定、缔约情境独立、准金融合同属性以及缺乏交互性和现场性等特点。当前有关网络第叁方支付格式合同的立法存在制度支撑不足、信息披露不够科学,风险提示不够完善、备案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基于此,应依据行为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除偏"策略,设计默认规则倾斜保护消费者利益,利用信息干预规则纠正行为偏差,运用框架效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采取激励方法预防和减少行为差错,强化助推帮消费者实现理性决策。(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7年05期)

赵磊[6](2017)在《从某电商“错价案”探讨网络销售中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格式条款的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各类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那么在网络销售中买卖双方如何缔结合同?电商提供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本文通过某电商平台的"错价案"探讨了网络销售中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格式条款的效力。(本文来源于《辽宁经济》期刊2017年07期)

董永忠[7](2017)在《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问题及对策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公布在网店网页上,供不特定消费者浏览并由消费者通过点击网页上相关按键表示同意的网络交易合同条款。网络交易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7-04-22)

杜文好[8](2017)在《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大众消费的一种潮流。当前,网络购物主要表现为叁种模式:B to B,B to C和C to C,B是Business的缩写,代表网络店家,即经营者;C即Consumer的缩写,代表网络购物者,即消费者,而文章主要讨论B to C模式。信息时代下的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对象广泛性、无地域限制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网络商店经营者为实现高效率、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交易,必须将格式内容订入网购合同中,且加入合同中的内容是适用于不特定的众多网络购买者的格式条款。所谓网络购物格式条款是指网络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未与消费者经过协商的条款。如果在网络购物合同中不合理使用格式内容,不仅会使网络交易中买方的权益受损,而且会严重影响网络购物环境的健康发展,阻碍买卖双方网络交易的顺利实现。因此,文章从网络购物中最基本的问题出发,探究在网络购物合同所使用的格式条款的界定、利弊、效力认定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借鉴国外对于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制经验,针对格式条款在我国网络交易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为禁止网络商家不合理使用格式内容,保护购买者利益,平衡网络交易买卖双方的利益建言献策。文章主要从六个部分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讲述了本文研究网络购物中的格式条款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创新点等内容。第二部分是研究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一般问题,主要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的含义及特征,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概念、特征、与一般格式条款的区别,并分析了在网络购物中使用格式条款的益处和弊端,以为下文的研究做基础。第叁部分是对网购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进行探讨。条款并非订入合同就生效,该部分主要从有效的条款应符合哪些条件、何时属无效情形、何时为可撤销情形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探讨我国网购合同中格式条款的立法、司法的法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该部分立足于我国实际,首先从立法现状、司法现状两方面分析我国对格式条款的规定,对我国立法、司法上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其次,从我国网络购物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研究欧盟、美国域外国家对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制,通过研究域外国家比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和立法经验,结合我国格式条款的实际情况得出借鉴意义。第六部分是针对我国网购合同中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完善建议。本部分立足我国网络购物发展的实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在完善我国立法规制、司法规制方面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河北经贸大学》期刊2017-02-01)

徐子昕[9](2016)在《论网络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格式合同应用广泛,它成本低廉、省时省力、高效便捷,满足了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其格式合同的本质特点,也会给实际操作带来许多问题,其中霸王条款就是一个非常普遍而且棘手的问题。因此,如何保护网络消费者不受霸王条款的侵害,如何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0期)

段胜利,张蓓蓓[10](2016)在《浅析网络格式合同中用户权益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网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网络环境下,格式合同经常被使用,当用户的隐私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受到侵害时,网络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就是用户维护自身权益的直接依据之一,但我国关于网络格式合同的法律保护还不完善,网络格式合同中用户的法律权益保护面临着挑战,因此,加强和完善相关立法,建立相关法律机制对用户权益保护十分必要。(本文来源于《读天下》期刊2016年11期)

网络格式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及发展使得网络交易模式逐渐兴起,并且以其所具有的快捷、便利、高效等特点取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因此网络交易便成为现今一种很重要而且普遍的交易模式,网络合同自然而然如潮水般的大量涌现而来。网络交易模式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模式,其自身所具有的虚拟性、数字化的特点造成交易双方不可能就交易条款一一去协商,因此格式条款已成为网络合同交易双方之间的必然选择,而且在网络环境这一新颖环境下使得网络格式条款较一般格式条款具有其特殊性所在。网络格式条款若正确运用时当然会使得网络合同交易双方利益相得益彰,成为促进网络交易的推进器。但是网络格式条款若不合理的运用(即成为霸王条款时)时将会严重地侵害网络合同消费者的利益。此时,格式条款也成为导致网络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以及引发格式条款是否订入网络合同之中,格式条款该如何进行解释和其效力合法有效与否等合同纠纷问题的争论。因此对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是十分有必要去研究的。本文将分为以下四个方面来介绍:第一个方面是绪论。简述了本文所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四部分内容。第二个方面是案例简介、法院结果以及争议焦点的归纳。本部分罗列叁个因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产生纠纷的案例,在介绍基本案情概况后在此基础上结合法院判决提炼出法律焦点问题为下一步的写作提供铺垫。第叁个方面法理分析。在简述格式条款、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有关含义、特征与订入条件、解释规则、效力的评判情况后对案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法理分析,从法理上着重对格式条款的是否订入网络合同之中,网络合同格式条款该如何解释及其效力性判定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认定。第四部分是案件结论与启示。根据案例引发思考,针对网络合同格式条款在我国实践运用的所存在的问题得出相应结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与司法上的可操作建议,从而更加切实维地护格式条款相对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对合同格式条款的优化规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网络格式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颜梦雪.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

[2].何治垚.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法律问题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18

[3].陈用鑫.网络格式合同效力研究[D].吉林大学.2018

[4].朱方强.论网络购物合同中管辖格式条款的效力与解决争议[J].知与行.2018

[5].卢志刚.网络第叁方支付格式合同再规制研究——基于行为法律经济学视角[J].政法论丛.2017

[6].赵磊.从某电商“错价案”探讨网络销售中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格式条款的效力[J].辽宁经济.2017

[7].董永忠.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问题及对策探析[N].中国工商报.2017

[8].杜文好.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7

[9].徐子昕.论网络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J].法制博览.2016

[10].段胜利,张蓓蓓.浅析网络格式合同中用户权益的法律保护[J].读天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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