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丁慧洁

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丁慧洁

导读:本文包含了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组织,淫秽表演,行为艺术,群拍

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文献综述

丁慧洁[1](2014)在《组织淫秽表演罪定性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读研期间,笔者有幸参与导师案头的“黄赌毒”犯罪系列研究课题。自2013年4月以来,笔者重点研究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九节的淫秽物品犯罪。在搜集素材,翻阅资料的过程中,笔者了解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注意到《刑法》第365条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条文简单,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研究文献寥寥无几,在适用现下一些新形式的犯罪时还存在着较多的疑问。虽然本罪隶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九节的淫秽物品犯罪,但淫秽表演与淫秽物品终究存在区别,不能一概地套用淫秽物品的相关司法解释。因此笔者在思考的过程中对刑法第365条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讨论兴趣,并最终将此确定为毕业论文的题目。现行刑法第365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着重规定组织淫秽表演罪的量刑,对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罪状描述只字不提。因此,在司法实践在处理社会中出现的一些更高级形式的淫秽表演时,总是会引来大大小小的争议。例如,行为人利用艺术与宗教的神秘与主观性,借神圣之名作低级之事,污染社会风气。艺术和宗教文化的除罪规定就如这类行为的保护伞,使法律总是在公权与私权之间面临进退的窘境;又如近几年流行的裸模群拍活动,活动地点隐秘,一旦爆出又会引起社会的大波动,在适用法律条文时,罪数问题总无法统一。再如行为人借数字网络信息的便利,直接通过网络传播低级趣味信息,并从中牟取利益。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外延能否延伸至网络裸聊突破传统表演模式的行为,亦常有争议。总而言之,刑法365条的条文过于简单,在解决传统组织淫秽表演的案例尚有余力,但面对现代社会千奇百怪的犯罪形式就显得模糊宽泛。本文试着从本罪在定性方面存在争议的叁个案件出发,分析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定性界限,与他罪的关系,以及其最大外延。全文共四章。第一章对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法主旨和沿革进行概述,并提出叁种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新类型在下文的的叁章中具体展开。第二章以“成力行为艺术”一案为例,讨论几种淫秽表演与行为艺术的可能界限标准,在论证排除的同时,最终得出淫秽表演与行为艺术的应有界限。第叁章以“蔡某组织淫秽表演罪”一案为例,讨论时下新兴的“群拍”、“私拍”,分析组织淫秽表演罪与其他相似罪名的关系。进而讨论“群拍”,“私拍”现象的罪数问题。第四章以“池某利用网络聊天室组织淫秽表演罪”一案为例,以分类定性的方法讨论组织淫秽表演罪对网络裸聊的适用情形,并得出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最大外延。本文通过这四章的讨论,期望能为本罪名的完善提供一个思路,并对实际操作中的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定性问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01)

周羚敏[2](2012)在《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定罪量刑与扩张重构——兼对“裸聊”、“群拍”等现象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97《刑法》新增了组织淫秽表演罪这一罪名,但法律规定相对简单,也没有对应司法解释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罪名出现了内涵过窄,调整对象僵化的局面。淫秽表演的定义如何、是否应该扩张,组织者地位如何确定等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分析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法初衷和现存缺陷后,应该一方面扩大"表演"内涵,另一方面进行罪名的扩张与重构。(本文来源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1期)

周羚敏[3](2011)在《组织淫秽表演罪若干问题检视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1997年修正《刑法》时新增了组织淫秽表演罪,但条文规定简单,没有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罪名出现了内涵过窄、被调整对象僵化等问题。有些新的形式如"裸聊"、"群拍"等是否属于淫秽表演成为难题,与行政法规的衔接、共同犯罪中组织者地位如何确定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分析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法初衷和现存缺陷后,要解决现有的尴尬,应该一方面扩大"淫秽表演罪"的内涵,另一方面对本罪名进行扩张与重构。(本文来源于《常熟理工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11期)

李国清,唐业继[4](2010)在《分贝网创始人郑立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获刑6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李国清 唐业继)曾捧红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香水有毒》的分贝网创始人郑立,建立色情视频聊天网站,获利1400万余元。5月31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分别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郑立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0-06-02)

王家兴[5](2004)在《你犯了组织淫秽表演罪》一文中研究指出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略)。(宣 布完后说)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 已到庭,被告人王红梅已提至候审,法庭 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江河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王红梅 到庭。 被告人王红梅,向法庭报告你有无 别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 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前科,何时 被羁押的、何时被逮捕的,逮捕事由?(本文来源于《政府法制》期刊2004年22期)

陆漫[6](2000)在《谈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0-09-11)

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97《刑法》新增了组织淫秽表演罪这一罪名,但法律规定相对简单,也没有对应司法解释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罪名出现了内涵过窄,调整对象僵化的局面。淫秽表演的定义如何、是否应该扩张,组织者地位如何确定等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分析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法初衷和现存缺陷后,应该一方面扩大"表演"内涵,另一方面进行罪名的扩张与重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组织淫秽表演罪论文参考文献

[1].丁慧洁.组织淫秽表演罪定性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2].周羚敏.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定罪量刑与扩张重构——兼对“裸聊”、“群拍”等现象的分析[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

[3].周羚敏.组织淫秽表演罪若干问题检视与反思[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1

[4].李国清,唐业继.分贝网创始人郑立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获刑6年[N].人民法院报.2010

[5].王家兴.你犯了组织淫秽表演罪[J].政府法制.2004

[6].陆漫.谈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N].人民法院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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