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张燕

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张燕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鉴定,启动权,救济权

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燕[1](2015)在《刑事鉴定启动制度改革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分工精细而又复杂,在各个专业领域刑事案件,由于各类案件专业性强、常人难于理解,基于此种现状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很大困难无疑增加了司法审判的负担。刑事司法鉴作为证据种类的一方面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影响愈来愈大,目前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的权分配设置不均衡,公、检、法机关拥有独立启动刑事司法鉴定的权利,而遗憾的是当事人却没有司法鉴定启动权,法官司法鉴定决定权缺乏制约且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救济。倘若进行相应的司法改革,改变现有格局,保障法官掌握最终决定权,于此同时为当事人设置平等的申请、救济权,增设强制鉴定制度,望对我国的法制制度的完善能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经贸实践》期刊2015年09期)

于文瑶[2](2011)在《论刑事鉴定的启动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最基本环节。我国现行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在权利分配、制衡和救济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应当对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架构不同的鉴定启动机制。公诉案件在保留侦查机关鉴定启动权的同时赋予当事人初次鉴定申请权和参与权,确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和强制鉴定制度。自诉案件中赋予双方当事人鉴定申请权。(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4期)

朱锡平[3](2010)在《构建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制度存在控方权力过大,启动权分散、证明责任与鉴定启动权无法衔接等问题。重新分配鉴定启动权、构建强制司法鉴定机制以及强化诉讼主体监督机制是构建科学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举证权利的实现:鉴定启动权的重新分配(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0-09-28)

许振华[4](2010)在《从两个案件的鉴定看我国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黄静案"和"哈尔滨警察打死公民案"的简要分析,揭示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在鉴定申请权和决定权方面,控辩双方权利不平等,忽视了被害人的权利;鉴定委托权完全由司法机关控制,排斥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完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定的鉴定启动权,将公检法叁机关的鉴定决定权归于法院,规范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程序的启动,控制启动次数,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1期)

胡洪春[5](2004)在《试论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刑事鉴定制度从侦查制度、检察制度以及审判制度中逐步分离出来,并以价值统一、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制度形象登上了历史舞台。刑事鉴定启动制度作为刑事鉴定程序的起始环节,是刑事鉴定制度的核心,决定了一国刑事鉴定制度的特征。因其与诉讼法、证据法有密切的关系并受其制约,且各国法律的差异和诉讼模式的不同,故在外延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作为世界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医鉴定古典巨着《洗冤集录》的诞生地,我国的刑事鉴定制度自宋朝起便长期走在世界的前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时至今日,我国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仍然在摆脱传统束缚中奋力前行。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现状进行探析,并将西方各国相关的启动制度进行一次比较法意义上的考察,再从理念基础的探究上提出一个合理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改革之构想。 本文分绪论、叁章及结束语共五部分,探讨了我国及两大法系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现状和评析;我国刑事鉴定制度的基础理念;完善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构想等若干问题。 绪论,主要介绍所选课题的背景情况和研究的目的意义。 第一章,从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现状着手予以简评。(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4-11-17)

黄小明[6](2001)在《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改革与完善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发展,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逐渐显露出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与现实司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本文欲针对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绪论部分提出:随着我国诉讼结构的调整和价值取向的逐渐转变,应结合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在诉讼公平、公正的理论背景下探讨我国的刑事鉴定制度的完善与改革问题,而非仅作为一种证据事实获取手段进行探讨与理解,这是本文的出发点,也为很多学者所关注。 第一部分:介绍各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对职权型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分法德、意大利、俄罗斯进行介绍)和英美法系的刑事鉴定启动程序进行一般的介绍,并对其利弊之处进行分析与比较,为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寻找借鉴,开拓思路。 第二部分:介绍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不合理之处,如侦控机关的完全鉴定权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辩方的程序参与权利太小,有损程序公正,及刑事鉴定机构设置不完善、刑事鉴定资格制度空白容易造成的重复鉴定,诉讼效率低等,论述改革与完善的必要性,寻找改革与完善的理论依据与基本方向。 第叁部分:针对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不足和学界的观点,根据我国国情,就启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具体建议。分诉讼阶段分析,对刑事鉴定启动权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具体的意见,并根据我过刑事鉴定启动模式的现状,对在现刑事鉴定启动制度下,对刑事鉴定是否公平、公正有直接联系的鉴定人出庭、鉴定材料的可靠性保障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并提及“鉴定证人”制度的借鉴。这部分是本文的中心内容。 第四部分: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涉及方方面面的整体性工程。因而,论文后部分对作为改革与完善的整体性依托之刑事鉴定机构设置、刑事鉴定资格制度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与分析,这是也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最后在结论部分,就整篇论文,提出结论。(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1-05-01)

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最基本环节。我国现行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在权利分配、制衡和救济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应当对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架构不同的鉴定启动机制。公诉案件在保留侦查机关鉴定启动权的同时赋予当事人初次鉴定申请权和参与权,确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和强制鉴定制度。自诉案件中赋予双方当事人鉴定申请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鉴定启动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燕.刑事鉴定启动制度改革与完善[J].经贸实践.2015

[2].于文瑶.论刑事鉴定的启动制度[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

[3].朱锡平.构建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途径[N].江苏法制报.2010

[4].许振华.从两个案件的鉴定看我国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

[5].胡洪春.试论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的完善[D].华东政法学院.2004

[6].黄小明.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改革与完善之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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