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政府监管论文-史少培

证券政府监管论文-史少培

导读:本文包含了证券政府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基金,政府监管,政策

证券政府监管论文文献综述

史少培[1](2019)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政府监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规模已经达到50.36万亿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规模迅速发展,仅仅依靠市场的自我调节已经不能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需要,如何进行有效的政府监管是发展的必然。通过政府监管规范市场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证券投资基金政府监管现状进行概述,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向和方法,通过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历史和现状的分析,发现政府监管的问题,证券基金的监管存在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监测难度大、政府监管部门效率低下,相互之间不沟通、不协调,没有进行差异化管理等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加强基金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各部门沟通和交流、加强基金监管电子政务的建设,积极改革创新,加强差异化管理等。通过这些措施和政策促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健康永续的发展。通过论文的研究得到启示构建中国应该构建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机制和规则,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和保障,主要投资基金市场的主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协调管理和宏观引导,同时完善和建立基金行业自律机构和组织,从根本上来保证投资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定和有序发展。(本文来源于《新疆大学》期刊2019-05-26)

王建平[2](2019)在《数字经济时代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界限——以21件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案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即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并带来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的经济形式,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在科创板即将开放之时,有必要找到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一个合力"平台,利用"四个必须"之下的"四个敬畏",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从21件政府监管重处罚案件中汲取营养,把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一个合力"培育,通过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一个合力",形成5个层次的自律监管机制。(本文来源于《证券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陈骁楚[3](2018)在《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内幕交易行为在我国屡禁不止,而且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市场交易热情异常火爆,与内幕信息有关的内幕交易活动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内幕交易的参与主体范围涉及各个领域,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到上市公司高管,再到证券行业工作者。通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坚决严厉查处,一些内幕交易案件的真相被公之于众,其中不乏涉案金额巨大、性质及其恶劣的案件,更有许多因为作案手法隐蔽还在取证调查阶段的案子。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证券市场立法与监督机制存在先天严重不足,导致内幕交易现象频发。内幕交易行为不仅会打击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还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因此要予以坚决打击。高收益性、作案方式的隐蔽性、技巧的多样性、取证的艰难性是内幕交易的主要特征,政府监管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与效果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对内幕交易进行有效监管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分为六个章节展开研究。首先,笔者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之处;然后整理了国内外内幕交易监管方面的文献和未来发展趋势;接下来分析了内幕交易的特征和成因,接着对中外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监管体系作了对比分析,并解读近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典型案例;最后为政府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监管提出可行性对策。(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8-05-30)

于佳卉[4](2018)在《中国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资产证券化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方法将处于静态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的动态资产,它是金融证券领域里的一种创新,其创新就在于它提高了资产配置的效率。但是,当资产证券化超越了一定的边界就会使系统风险积累,进而会产生金融系统风险,影响金融的稳定。因此,国家金融机构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以维护金融的安全与稳定,是当前世界各国必须着手解决的问题。早期的资产证券化监管注重的是从微观层面,即利用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进行监管。显然,这种监管对资产证券化所存在的系统风险是重视不够的。为了金融的稳定,国家必须从宏观的角度对资产证券化实施监管,以降低资产证券化存在的系统风险,发挥资产证券化的资源配置作用。本文以资产证券化为研究对象,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以及比较研究法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研究与探讨了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问题。首先,论文比较全面与详细地描述了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在存在的问题方面,主要是从微观监管与宏观监管两个方面分析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从制度、理论研究以及专业人才等方面来分析的。其次,论文以美国、欧洲、日本为例,描述了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实践经验并分析了所受到的启示。第叁,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政府资产证券化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策略。对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研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为政府的资产证券化监管,提出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监管方案,为国家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实践提供借鉴与指导,并促进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8-03-01)

郭海龙[5](2016)在《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发行市场政府监管,是指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对证券的发行活动和对参与证券活动的主体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并保障其合法运行为目的的行为总和。对证券发行市场监管是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发行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上市公司质量,才能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目的。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建立起了政府监管、自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发行制度也实现了由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过渡,目前我国正在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但是,在当下的证券监管实践中,我国的证券发行监管暴露出许多问题:证监会对证券发行市场的行政干预过多,抑制了市场机制的发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机构的职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证券发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投资者利益难以得到保护。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模式,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教训,政府应当做到放管结合,厘清与市场的关系,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向转变。证券发行注册制可以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还权于市场,防止监管机构权力寻租,可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门槛,相比核准制具有较大优越性,是未来证券监管的趋势。当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正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为了实现平稳过渡,早日推出注册制,政府在发行监管中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6-05-01)

吴敌[6](2015)在《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对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的风险来源广泛、传导性较强,一旦市场出现混乱危害巨大,政府监管至关重要。本文简要阐述了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意义,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了针对性的完善对策,旨在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平稳的运行。(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26期)

杨丽[7](2015)在《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政府监管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是通过影响资本的流动性以及方向性等手段使证券价格背离其价值来实现的。这使得投资者的利益直接受到了损害,同时还使证券市场秩序和资源优化的功能遭到破坏。在我国,由于证券业起步较晚,对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及其政府规制的研究非常少,这导致现实中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越来越严重。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市场操纵行为的界定方式及界定内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着重明确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目的来作为界定的主要内容,同时通过利用过错推定归责的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违法侵权欺诈行为性质进行进一步明确。文章主要通过这几方面进行研究:首先,介绍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相关概念、特征、性质以及必要性分析;其次,主要对我国政府监管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现状以及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完善因素来阐述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产生的原因;第叁,对政府监管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讨论;第四,针对以上几部分内容进行归纳总结。然后对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操纵手段提出适当的解决意见和相关办法。(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5-05-28)

姜博[8](2014)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监管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自律监管是否应该独立于政府监管,亟待明确。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作为证券市场中两种重要的监管方式,具有各自的优势,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理顺证券市场中的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有助于更好地构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一种成熟有效的监管体制应当是二者的科学结合,不可失之偏颇。(本文来源于《内蒙古电大学刊》期刊2014年05期)

姜博[9](2014)在《对证券市场政府监管内涵的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的监管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以及保护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但有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如"证券市场监管"至今仍无定论,要进一步对证券监管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名正才能言顺,正本才能溯源",必须首先明确这些基本概念,否则即有舍本逐末之嫌。(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4年22期)

陈亮[10](2014)在《证券欺诈现象与政府监管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通过证券市场企业可以扩大融资规模、获得快速发展;投资者可以利用股市获取股息和红利。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如欺诈发行、操纵股市、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等。证券欺诈现象一旦监管不力,会干扰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极大破坏投资者信心,影响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在证券欺诈现象的监管中,证监会作为政府监管主体,责无旁贷,是政府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研究政府如何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戒等角度全方位监管证券欺诈现象,完善政府监管机制意义重大。目前,我国证券欺诈现象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诸如,欺诈金额特别巨大、欺诈手段隐蔽性强、欺诈违法惩戒力度小、欺诈受害者众多等。本文深入分析证券欺诈现象,以及证券欺诈现象的政府监管中的问题,如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证券欺诈的具体监管依据,证监会监管效率低,对证监会的权力监督缺位等。针对以上问题,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尝试提出完善我国证券欺诈现象监管的法律法规、明确证券欺诈现象监管主体的职能定位、加强证券欺诈现象的政府监管实效、强化证券欺诈现象政府监管的监督等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证券欺诈的政府监管机制,提高证监会稽查执法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证券市场不断繁荣发展。(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期刊2014-06-01)

证券政府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即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并带来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的经济形式,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在科创板即将开放之时,有必要找到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一个合力"平台,利用"四个必须"之下的"四个敬畏",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从21件政府监管重处罚案件中汲取营养,把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一个合力"培育,通过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一个合力",形成5个层次的自律监管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券政府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1].史少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政府监管研究[D].新疆大学.2019

[2].王建平.数字经济时代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界限——以21件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案件为视角[J].证券法律评论.2019

[3].陈骁楚.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8

[4].于佳卉.中国资产证券化政府监管对策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8

[5].郭海龙.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6

[6].吴敌.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2015

[7].杨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政府监管的对策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

[8].姜博.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关系[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4

[9].姜博.对证券市场政府监管内涵的探究[J].学理论.2014

[10].陈亮.证券欺诈现象与政府监管对策研究[D].南京工业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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