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情于法论文-郑赫南

寓情于法论文-郑赫南

导读:本文包含了寓情于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申诉案件,检察工作,检察处,检察机关

寓情于法论文文献综述

郑赫南[1](2013)在《申诉风险提示书:“寓情于法”的提醒》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郑赫南)到广东省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请求时,每一名申诉人都可以领到“风险提示书”。“这是我们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一种新方式,是检察官对申诉人‘寓情于法’的提醒。”5月27日,广东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周虹告诉,为了引导申诉人依法理性维权,(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3-06-04)

范雪强,朱玉军[2](2011)在《寓情于法 法理交融》一文中研究指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认真遵循“立足审判、全面延伸、积极维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方式,主动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新途径,全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品牌,逐渐走出(本文来源于《中国特产报》期刊2011-12-28)

李海荣[3](2010)在《寓情于法:制定良法的内在诉求》一文中研究指出情法冲突使公民选择面临两难困境,情法允协使司法腐败滋生蔓延。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必须在立法过程中,将合乎人情、合乎我国国情的道德原则纳入法律的内容之中,方可制定良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本文来源于《林区教学》期刊2010年07期)

李海荣[4](2008)在《寓情于法:立法伦理的内在诉求》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文明是伦理型文明,中华法系是伦理法。伦理及其永恒是中华文明、中华法系较西方文明、其他法系的独特价值。我国的法律应该符合本国独特的文化背景,法与情两全,使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统一,应是良法追求的目标。但在法律实践中,由于法制的不完善,情法冲突往往使公民选择面临两难困境:公民在守法过程中,一味地严格守法,将会伤及公民一般道德情感;单方面地尊重情感,又会触犯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情法允协,又将会使司法腐败滋生蔓延。在司法过程中,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该难题。要妥善处理二者关系,只能在立法中纳情于法,对特殊权利予以法律保护,对特殊义务和责任予以法律确认;努力探求情与法最大程度的契合。同时,又要考虑到执法者的执法能力。司法中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法不容情,绝不允许法外施情。公民情感的法律确认作为在法的创制阶段进行的具有浓郁法律伦理韵味的立法之举,其虽然是应对现实难题的必要举措,但它并非是一种“救急“的权宜之计,而是有着学理和法律实践依据的,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08-06-30)

江泽明,吴宗勉,吉莫曲哈[5](2005)在《寓情于法破难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法占地 法理不容 “服务溪洛渡,建设新雷波”,是雷波县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战略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县内各部门脚踏实地开展自身的业务工作,实践“叁个代表”重要思想,努(本文来源于《凉山日报(汉)》期刊2005-08-21)

徐卫祥[6](1997)在《寓情于法 评价量化——一项班级管理的尝试》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94年9月新生入学,在黄石十五中一0(五)班进行了一项以“寓情于法,评价量化”为主题的班级管理尝试,基本思路是:班主任把对班级学生的深厚情感寓于民主产生的十项班级法规之中,严格执法,分层管理,并以法规要求为具体指标,每月对学生评价量化,促使学生思想结构,道德意识,行为习惯从低层次逐月向高层次推进,促进学生人格的全面和谐发展。近二年的教育实践,得到了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本文来源于《黄石教育学院学报》期刊1997年01期)

寓情于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认真遵循“立足审判、全面延伸、积极维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方式,主动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新途径,全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品牌,逐渐走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寓情于法论文参考文献

[1].郑赫南.申诉风险提示书:“寓情于法”的提醒[N].检察日报.2013

[2].范雪强,朱玉军.寓情于法法理交融[N].中国特产报.2011

[3].李海荣.寓情于法:制定良法的内在诉求[J].林区教学.2010

[4].李海荣.寓情于法:立法伦理的内在诉求[D].南京师范大学.2008

[5].江泽明,吴宗勉,吉莫曲哈.寓情于法破难题[N].凉山日报(汉).2005

[6].徐卫祥.寓情于法评价量化——一项班级管理的尝试[J].黄石教育学院学报.1997

标签:;  ;  ;  ;  

寓情于法论文-郑赫南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