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侵权论文-刘楠

旅客侵权论文-刘楠

导读:本文包含了旅客侵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邮轮旅客,侵权,人身损害,安全保障义务

旅客侵权论文文献综述

刘楠[1](2019)在《侵权视角下的邮轮旅客人身损害法律救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邮轮旅游作为新兴的事物,在带来经济勃兴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有关邮轮旅客人身损害纠纷的数量也呈现增长趋势。从近年来两起典型的邮轮旅客因人身损害涉诉的案例切入,分析在海上航程中发生人身损害纠纷时,邮轮旅客以侵权为诉因进行法律救济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最终确定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在侵权视角下为邮轮旅客提供维权指南。(本文来源于《大连民族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张玲艳[2](2018)在《论公路旅客运输合同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公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伤亡的原因很多,一旦发生旅客人身伤亡的结果,可能引起承运方的合同责任、侵权责任,若有第叁方介入,还可能有第叁方的侵权责任。本文就该种运输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展开论述,以期对此类事故中民事责任的竞合进行有益探讨。(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8年21期)

张思懿[3](2018)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是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直接影响着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方法,而各国对于该类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并无统一规定。文章认为鉴于航空器注册登记国的确定性和唯一性,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案件应以适用航空器注册登记国法为一般原则,优先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并兼顾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地原则。(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3期)

任珊[4](2018)在《旅客运输合同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当发生第叁人侵权时,会同时产生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关于此种情况如何使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问题,对于保护被侵权人,以及平衡社会法益具有巨大的帮助作用;承运人是否会因为第叁人的问题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承担何种责任,都需要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商业故事》期刊2018年06期)

朱纪诚[5](2017)在《由一个旅客运输合同引发的关于侵权与违约责任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实践,如果把二者分开来看,无论是选择违约亦或是侵权进行诉讼,从案件审理的角度来看,只要证据确凿、有相应的法律予以适用,案件的审理并不会很难。但是当一个案件既可以以违约责任起诉,又可以以侵权责任起诉时,如何选择一个最有利于受害人的诉讼理由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问题。本文从一个旅客运输合同的案件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从不同的角度起诉的利与弊,主要运用对比的分析方法,希望可以为两种责任的竞合提出自己建设性的意见。第一部分根据作者在实践中接触到的一个旅客运输合同案件入手,引出了其他类似案件都会引人思考的叁个问题:即一个案件以违约为由进行诉讼时,是否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反之亦然;两种责任起诉的利与弊是什么;二者的判决结果有何不同。第二部分是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概述,从历史的角度重看二者各自的发展历史,介绍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并介绍了具体的竞合方式与学说。第叁部分是介绍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种责任竞合的现状。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辅;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作者结合案例具体谈了在该旅客运输合同中,从违约的角度和侵权的角度来看二者的竞合问题,总结了分别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起诉对原告的利与弊。第五部分作者谈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限制、责任竞合制度的缺陷及弥补。(本文来源于《云南财经大学》期刊2017-03-01)

周平[6](2016)在《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既可适用违约责任,也可适用侵权责任,适用违约责任及责任大小比较明确,而侵权责任的适用较为抽象。本文立足于进一步依法处理好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充分保护铁路和旅客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侵权责任法》有关适用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条款的分析,借助《合同法》、《铁路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阐述了对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及责任大小等有关条款的认识。(本文来源于《铁道运营技术》期刊2016年04期)

黄雅娴[7](2016)在《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侵权赔偿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民用航空技术的成熟,乘坐民用航空飞机出行已成为一项普遍的交通方式,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带动了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业的发展与壮大,伴随着国际民用航空事故也会不可避免的发生。发生国际民用航空事故后,对于旅客受到的损害,国际民用航空承运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成为最重要的问题。本文围绕国际民用航空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损害侵权责任制度,从理论上,重点对相关国际公约中的归责原则、责任限额和责任范围叁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述,最后结合我国国内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承运人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议。本篇文章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国际民用航空运输及其侵权行为的构成进行阐述,明确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界定,并对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侵权行为的四大构成要件进行说明;第二部分,论述和分析国际民用航空承运人侵权责任所涉及的叁大主要法律问题,及其在主要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第叁部分,对我国在民用航空领域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借鉴国际优秀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民用航空承运人对旅客的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6-06-01)

王晶[8](2015)在《论国际航空运输“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相较一般侵权而言,发生在国际航空运输中的"不轨旅客"侵权具有特殊之处,其特殊性直接影响着法律适用方法的选择与应用。目前,关于处理国际航空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仍缺乏统一的法律适用规则。建议对国际航空运输中的"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选择采取适用航空器注册登记国法律;有共同经常居住地或共同国籍国法律的侵权当事人之间适用其共同经常居住地或共同国籍国法律;在事后选择的侵权当事人之间适用其事后选择的与侵权有真实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上述几种法律选择方法无法判断或存在其他国家法律与该侵权有更为密切的联系时,适用与侵权有最密切联系地国家的法律。(本文来源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3期)

杨雨薇[9](2015)在《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侵权中的适用——兼评弱者保护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航空运输中关于旅客人身伤害的侵权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复杂,同时存在统一实体法和冲突规范,因此首先需要对两者之间的界限进行一个明确的划分。在适用冲突规范方面,意思自治原则正逐渐从合同领域走向侵权领域,而涉外航空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关系,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实质是对弱者进行保护,换言之,传统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了弱者保护原则的限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1期)

孙小西[10](2013)在《论第叁人侵权情形下机场、旅客、承运人叁者法律关系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航空承运人与旅客作为航空运输服务的主客体,是民用航空公约规范的核心问题,《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规则体系也构建于承运人与旅客间二元相对关系之上。这些国际法规则通过"并入"或"转化"的方式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从而为航空运输合同间的纠纷解决提供了统一的法律规则。另一方面,随着"安全保障义务"的提出,在旅客伤害案件中,机场的责任也被提出。而无论是《海牙公约》,还是《蒙特利尔公约》,均未对旅客与机场的关系加以界定。(本文来源于《民航管理》期刊2013年09期)

旅客侵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公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伤亡的原因很多,一旦发生旅客人身伤亡的结果,可能引起承运方的合同责任、侵权责任,若有第叁方介入,还可能有第叁方的侵权责任。本文就该种运输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展开论述,以期对此类事故中民事责任的竞合进行有益探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旅客侵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楠.侵权视角下的邮轮旅客人身损害法律救济研究[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19

[2].张玲艳.论公路旅客运输合同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J].山西青年.2018

[3].张思懿.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8

[4].任珊.旅客运输合同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J].商业故事.2018

[5].朱纪诚.由一个旅客运输合同引发的关于侵权与违约责任的思考[D].云南财经大学.2017

[6].周平.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J].铁道运营技术.2016

[7].黄雅娴.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侵权赔偿责任研究[D].广西大学.2016

[8].王晶.论国际航空运输“不轨旅客”侵权的法律适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9].杨雨薇.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侵权中的适用——兼评弱者保护原则[J].法制博览.2015

[10].孙小西.论第叁人侵权情形下机场、旅客、承运人叁者法律关系的构建[J].民航管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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