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用学论文-高莉

法律语用学论文-高莉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语用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语篇,篇章语用学,法律适用,互文性

法律语用学论文文献综述

高莉[1](2019)在《篇章语用学在法律语篇分析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以篇章的形式调整国家、团体和个人之间的各种法定关系和各种权利与义务。法律语言研究理应结合篇章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鉴于法学的实践性特征,对立法语篇的分析应结合其社会活动的性质,突出法律语言运用中的交际和语用因素。与传统语篇语言学理论相比较,篇章语用学把篇章界定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进行的以语言为中心的符号活动,重视篇章的社会功能,关注篇章结构与使用者之间、篇章的生产与接受之间的动态关系。本文以篇章语用学为理论背景,以篇章接受活动为主线,主要对立法语篇的篇章理解以及由此反映出的立法语篇衔接与连贯特征进行探讨,旨在探索立法语篇分析的有效模式。(本文来源于《语言与文化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杨振尧[2](2019)在《语用学视角下的法律德语翻译策略分析—《违反秩序处罚法》翻译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一篇翻译报告。原文为《《违反秩序处罚法》》,由德国联邦司法部于2015年发行。该文件专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发布,从不同方面介绍了德国对于违反秩序行为的处罚办法。文件主要包括罚款程序、违反秩序行为、违反秩序行为的法律后果、申诉时效以及《违反秩序处罚法》中的罚款犯罪行为的事实构成等。由于源文件篇幅适中,所以本翻译报告是源文件的全篇翻译。本翻译报告总共由四个部分组成。首先为引言部分,其中概述了法律德语在词汇和句子表达方面的特点以及翻译报告的主题和结构。然后重点介绍语用学的起源、发展以及语用学与翻译法研究的关系,并结合语用学理论中翻译的关联理论和顺应理论分别论述语用学理论下的翻译策略。接着结合原文中的实例,分别从法律德语的遣词造句,即词汇和句子方面用语用学关联和顺应的观点进行分析翻译。本人也会就这两点分析,给予相应的翻译方法和策略,并力求为以后解决法律德语翻译中的一些问题提供经验积累。最后一部分是对本篇翻译报告的总结分析。(本文来源于《四川外国语大学》期刊2019-04-01)

邱成梁[3](2017)在《语用学转向视野下的法律推理研究——以案例指导制度为视角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思维往往在特定制度环境下才能展现其应有的价值脉络,法治体系视角下这叁个范畴是协同相关的。语用思维逐步构成了当代思维的基本平台,法律推理研究的语用学视角,会进一步彰显法律推理在不同制度环境的普适性,以及更好地回应知识变革的思维需求。案例指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法律思维方式的转变,制度环境对法律推理的理论框架具有重要影响。在案例指导制度的制度环境下,法律推理的理念、方法及其规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转变。(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17年02期)

袁华平[4](2016)在《语用学视角下的法律英语模糊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普通法系国家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法律英语应运而生,属于规约性的语言分支。法律英语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英语,有着独特的语言风格,用词精确是其最显着的特征之一。但在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律英语应用模糊词语的现象普遍化,这已成为新时期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作者立足于语用学视角,全面、客观分析了法律英语的模糊性。(本文来源于《信息记录材料》期刊2016年05期)

赵先龙[5](2016)在《语用学视域下的法律推理:以我国现有庭审模式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我国现有的庭审现状为切入点,说明语用学视域下的法律推理的显着特征以及在庭审中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对现有庭审模式的观察,发现存在的不足,并以法律语用推理为主要方法,找到克服路径,并说明法律推理语用学转向的优越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7期)

杨雨静[6](2016)在《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语用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法律解释的含义特征分析下得出传统的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方法的固有缺陷,从而引出当代更具合理性的法律解释方法——语用学解释方法,并从语境和有效性两个方面对语用学下的法律解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法律解释方法还在进步,仍需我们不断完善,法律解释任重而道远。(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3期)

姚倩倩[7](2016)在《论语境在法律解释中的运用——以语用学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法律解释方法奉行"主客二分"的观念,过于拘泥于文本而排斥任何主观价值的参与,这显然是对法律解释目标的误读。随着法律的语用学转向,语境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明显。语境起到释义与制约的功能,在法律解释中运用语境有助于实现事实与规范的良性互动。司法裁判中,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需要结合语境,准确适用法律。(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3期)

邱成梁[8](2016)在《法律方法研究的语用学转向——基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应用与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方法的法治拯救,必须强化法律方法自身理论水平,语言哲学特别是语用学为法律方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源。在宏观上,根据语言哲学对法律方法这一范畴作出不同界分。在前提上,语言哲学视角下法律事实分析是研究的基础。在直接方法层次上,法律发现与法律推理逐步转向语用学逻辑;在间接方法层次上,解释、论证与修辞日益强调语用视角,补充与衡量更加强调语用模式。整体时代导向上,重视法律方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改革深化进程中的实践性、基础性微观价值。(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程朝阳[9](2015)在《法庭调解话语结构探析——法律语用学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庭调解话语结构是人们在具体的法庭调解活动中对话语进行选择和使用的结果,是在法庭语境下调解参与者所扮演的谈话角色与机构角色之间互动的产物。它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结构形式,是伴随着调解过程的程序性推进而逐步形成的。法庭调解的话语结构可以从法庭调解的程序设计和法律语用学的角度以及从法庭调解话语的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做出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15年01期)

赵永平[10](2015)在《论法律语言研究的语用学转向》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初在哲学界引发的语言学转向以及相应的法学语言学转向将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置于关注的焦点,引发了科学研究的语言学思维。到了20世纪后半叶,语言哲学的发展又引发了哲学领域的语用学转向,逐渐形成了科学解释的语用思维。与哲学发展的趋势相一致,法律语言研究也有一个从语言的语义和句法为主的静态研究向语用为主的动态研究转化的过程。语用学方法是法律语言研究最适合的参照方法,语用视角的法律语言研究可从言语行为理论及会话合作原则、礼貌现象、语用预设、语用模糊及顺应论等层面展开。(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1期)

法律语用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是一篇翻译报告。原文为《《违反秩序处罚法》》,由德国联邦司法部于2015年发行。该文件专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发布,从不同方面介绍了德国对于违反秩序行为的处罚办法。文件主要包括罚款程序、违反秩序行为、违反秩序行为的法律后果、申诉时效以及《违反秩序处罚法》中的罚款犯罪行为的事实构成等。由于源文件篇幅适中,所以本翻译报告是源文件的全篇翻译。本翻译报告总共由四个部分组成。首先为引言部分,其中概述了法律德语在词汇和句子表达方面的特点以及翻译报告的主题和结构。然后重点介绍语用学的起源、发展以及语用学与翻译法研究的关系,并结合语用学理论中翻译的关联理论和顺应理论分别论述语用学理论下的翻译策略。接着结合原文中的实例,分别从法律德语的遣词造句,即词汇和句子方面用语用学关联和顺应的观点进行分析翻译。本人也会就这两点分析,给予相应的翻译方法和策略,并力求为以后解决法律德语翻译中的一些问题提供经验积累。最后一部分是对本篇翻译报告的总结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语用学论文参考文献

[1].高莉.篇章语用学在法律语篇分析中的运用[J].语言与文化研究.2019

[2].杨振尧.语用学视角下的法律德语翻译策略分析—《违反秩序处罚法》翻译报告[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

[3].邱成梁.语用学转向视野下的法律推理研究——以案例指导制度为视角切入[J].法律方法.2017

[4].袁华平.语用学视角下的法律英语模糊性研究[J].信息记录材料.2016

[5].赵先龙.语用学视域下的法律推理:以我国现有庭审模式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2016

[6].杨雨静.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语用学[J].法制与社会.2016

[7].姚倩倩.论语境在法律解释中的运用——以语用学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6

[8].邱成梁.法律方法研究的语用学转向——基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应用与展开[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6

[9].程朝阳.法庭调解话语结构探析——法律语用学视角[J].法律方法.2015

[10].赵永平.论法律语言研究的语用学转向[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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